HK FINANCE's Archiver

sun 發表於 2013-11-18 13:06

十字架祭獻的重現

十字架祭獻的重現

十字架祭獻的重現
舊約與新約祭獻
最好的祈禱:  欽崇祭獻, 感謝祭獻, 贖罪祭獻, 求恩祭獻, 苦難聖死和復活, 註釋
領受生命之糧:  增加我們靈魂寵愛, 加強與基督契合, 保護免陷將來大罪, 加強教會肢體關係, 領聖體前準備, 領聖體後感謝
彌撒禮儀的意義:  成聖體, 奉獻禮品與領聖體, 註釋

彌撒聖祭是十字架祭獻的重現

 【成聖體經】祂甘願捨身受難時,拿起麪餅,感謝了,把麪餅分開、交給祂的門徒說:『你們大家拿去吃:這是我的身體,將為你們而犧牲。』

 【成聖血經】晚餐後,祂同樣拿起杯,又感謝了,交給祂的門徒說:『你們大家拿去喝:這一杯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將為你們和眾人傾流,以赦免罪惡。你們要為紀念我而舉行這事。』

 成聖體、成聖血是彌撒聖祭禮儀中最重要的部份。當神父有意識地對著餅酒誦念以上這兩篇經文時,就會發生兩件重要的事。

 一、祭台上的麪餅和葡萄酒馬上變成了耶穌的聖體和寶血。

 二、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祭獻,即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犧牲的事蹟,立刻會超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就在祭台上重新出現。

 我們打算在這裡討論的,是上述的第二件事。

 我也許有必要在此先解答三個問題:
(1)「祭獻」究竟是什麼一回事?

 「祭獻」就是「祭祀」,是一個藉著奉獻祭品,來表達敬意的行動。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祭祀」是「置備供品 (即祭品) 對神靈或祖先行禮,表示崇敬並祈求護佑」。許多華人都有祭祖的風俗,他們會把雞、燒肉、水果等祭品放在祖先的墓碑之前,然後伏地叩拜。他們藉著把祭品獻給祖先的行動,來表達自己內心的敬意。他們所行的事,就是「祭祀」或「祭獻」了。
(2) 為什麼我們把耶穌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犧牲的事蹟,稱為「祭獻」呢?

 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犧牲的事蹟,跟祭祖一樣,都是一種藉著奉獻祭品,來表達敬意的行動,所以都可稱為「祭獻」。不同之處在於:祭祖的人把雞、燒肉、水果等祭品在墳前獻給祖先;而耶穌則把自己的聖體和聖血當做祭品,在十字架上獻給天主聖父罷了。
(3) 為什麼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祭獻是一件重要的事呢?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祭獻,是人類歷史上最重要的事。原因是:人的始祖亞當、厄娃和他們的歷代子孫 (除了耶穌和聖母之外) 都犯過罪,作過惡,冒犯過具有無限尊嚴的天主,失去了升天堂的資格,而自己又完全沒法子補救。(這情形就好像一個兒童在博物館裡搗亂,打碎了一套價值高達10億元的古代瓷器,而自己又完全沒有能力賠償。) 在這個情況底下,幸好無限仁慈的天父,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耶穌,讓祂死在十字架上,代全人類償還罪債。於是,藉著耶穌十字架上流血、犧牲的事蹟,我們的罪過就能夠得到赦免,而天堂的大門也為我們而重開了。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祭獻,既然能夠扭轉人類永遠的命運,又怎會不是歷史上最重要的事呢?

 「這就是我的身體,將為你們而犧牲。」「這一杯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將為你們和眾人傾流,以赦免罪惡。」這兩句耶穌在受難前夕所說的話,顯然是指祂在十字架上將要舉行的祭獻。「將為你們而犧牲」、「將為你們和眾人傾流」都是指耶穌的苦難和死亡,而把餅酒分別祝聖為聖體和聖血的儀式,也是耶穌死亡的象徵,因為只有死了,身體和血才會完全分開。

 我們還要注意耶穌最後所說的一句話:「你們要為紀念我而舉行這事。」由於耶穌說過這話,門徒和他們的繼任人(即後世的主教、神父),才會不斷舉行彌撒聖祭。
但耶穌所說的「紀念」,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紀念」是不是等於「懷念」呢?(例如當我們看到有關謝婉雯醫生--一個因照顧病人而自己不幸染病致死的好醫生--的報導時,就不禁會懷念她。) 我不敢說「紀念」不是「懷念」,不過,「紀念」所表達的意思,肯定並不祇「懷念」那麼簡單。

 「紀念」是不是「回憶往事」或「往事臨現於我們的記憶中」的意思呢?(例如:在端午節吃糭子時,我們會記起屈原投江自盡的故事。我們看見自己小時與家人或同學的合照時,童年的往事和當時喜、怒、哀、樂的情緒便自然會湧上心頭。) 我不敢說不是,不過,「紀念」所表達的意思,也肯定不止於「回憶往事」。

 《天主教要理》告訴我們,原來「紀念」的意思是這樣的:當我們舉行彌撒聖祭時,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祭獻也同時臨現。【註1】(「臨現」或「臨在」,就是英語的“present”,有「在場」之意。當老師點名時,學生會說“present”,“present”不就是「現在我在這裡」的意思嗎?) 既然舉行彌撒聖祭時,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祭獻也同時臨現,那麼彌撒就是十字架上祭獻的重現了。【註2】換句話說,當神父在彌撒中紀念耶穌,把餅酒祝聖為聖體、聖血時,由於天主的全能,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祭獻 (即祂在十字架上為了救贖我們而流血、死亡的事蹟) 就會立刻跨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在聖堂的祭台上重現。注意:「重現」不是「重行」或「重做」的意思,因為耶穌只舉行過一次祭獻,就是那次在十字架上流血的祭獻。之後祂不會再流血,也不會再死了。不過全能而不受時間和空間所限制的天主,使一千九百多年前發生於十字架上那個唯一的祭獻,不但能在最後晚餐時提前實現 (請參閱《天主教要理》1340),而且還能在日後不同的時代,在世界各地的祭台上重現出來!換言之,參與彌撒時,我們好像穿過時光隧道,來到耶路撒冷古城外面耶穌的十字架下,和聖母站在一起,瞻望她的聖子。這實在是信德的奧跡!實在是人的理智所無法理解的奇事!

 由於彌撒是十字架祭獻的重現,因此二千年前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贏得的恩寵,如今能藉著彌撒聖祭,輸送到我們身上。【註3】

 從前有一個名叫Hosius的樞機曾用以下的比喻來解釋這個事實:「假設在某個城市裡,有一個很大的水泉,足以供給全體居民享用。又假設這個水泉位於城市的中央,而且對一切人開放。是不是有了這個水泉,人人就一定有足夠的水使用呢?難道每一個需要水的人不必親自去取水或設法把水運來嗎?現在,有一個活水的水泉從耶穌基督肋膀的傷口裡湧出來,源源不絕,水量豐富,絕對足以沖走全世界的罪,並把生命賦予人類的一切子孫。不過,如果我們要體驗到這活水的奇妙功效,就必須把它輸送給我們的靈魂。現在,耶穌基督開闢了一些渠道,把祂恩寵的水輸送給我們。聖洗聖事是其中一條渠道;每天舉行的彌撒聖祭,是另一條。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祭獻,為我們傾流了寶血。祂的祭獻和寶血所產生的效果,就經過彌撒這條渠道而輸送給我們的靈魂。」(Michael Muller, The Blessed Sacrament Rockford, Illinois, Tan Books and Publishers, 1994, pp.229-230)

 可能有人這樣想:「既然彌撒聖祭是輸送恩寵的渠道,那麼舉行彌撒時,只要我們在場,就一定會得到天主的恩寵了。」這個想法對不對呢?

 耶穌在十字架上舉行祭獻時,在場的人很多,得到恩寵的人也不少。聖母瑪利亞把自己給利劍刺透的心靈 (路2:35) 與她聖子的苦難結合,奉獻給天父,成為了普世人類的母親 (若19:26-27)。右盜得到了悔改的恩寵,從救主的口中得到了必升天堂的保證。(路23:40-42) 百夫長和同他一起看守耶穌的外邦人得到了信德的恩寵,承認祂真是天主子。(瑪27:54) 在遠處站著觀看的婦女 (路23:49),在宗徒相信耶穌復活之前,先接受了祂復活的訊息 (路24);而名叫瑪利亞瑪達肋納的那個婦女,在耶穌顯現給宗徒之前,率先看見了光榮復活的主。(若20)。站在十字架下的若望宗徒 (若19:25-26),進了耶穌的空墳墓,一看見殮布和汗巾,就相信祂已復活 (若20:8);而耶穌釘十字架時不在場的多默,卻說:「我除非看見他手上的釘孔,用我的指頭,探入釘孔;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膀,我決不信。」(若20:25) 至於在現場譏笑耶穌的左盜、司祭長、經師和長老們 (瑪27:41-44),則完全沒有悔改。

 由此可知,舉行彌撒時,若要得到天主的恩寵,光是在場,並不足夠。彌撒是輸送天主恩寵的渠道,恩寵的活水流到面前,我們還得打開心靈去領受。如果我們的心猶如左盜、司祭長、經師和長老們的心那樣,一直都緊緊地關閉著,那麼一丁點兒恩寵也不會得到。如果我們打開自己的心,願意接受恩寵,那麼便會得到恩寵。不過,能得到多少恩寵,還要看內心容量的大小而定。如果我們的心只能容納一滴水,便只能得到一滴水那麼多的恩寵。如果我們的心能夠容納一茶匙(湯匙/碗/砵/盆/缸/池)水,便只能得到一茶匙(湯匙/碗/砵/盆/缸/池)水那麼多的恩寵。信德越大,意向越純正,態度越虔誠,心靈越相似耶穌,準備越充足……所能得到的恩寵也越多。現在讓我們反省一下自己吧:

 我們參與彌撒時有堅強的信德嗎?(相信聖經是天主的話嗎?相信耶穌真實地臨在於聖體聖血中嗎?相信彌撒是十字架上祭獻的重現嗎?,相信仁慈的天主樂意寬恕我們的罪,俯聽我們的祈禱嗎?……)

 我們參與彌撒的意向純正嗎?(是為了大展歌喉嗎?是為了結交異性朋友嗎?是為了炫耀自己嗎?……)

 我們參與彌撒的意向純正嗎?(是為了大展歌喉嗎?是為了結交異性朋友嗎?是為了炫耀自己嗎?……)

 彌撒前有充足的準備嗎?(例如:在前一天晚上就預先把當日的讀經閱讀一次,一起牀就開始祈禱,在路上想想有什麼恩典要祈求天主賞賜,早幾分鐘進堂,把自己所掛慮的事放下,交給天主……)

 我們「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斐2:6) 嗎?聖保祿宗徒說:「你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他雖具有天主的形體,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為應把持不捨的,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形狀也一見如人;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6-8) 耶穌的心情是什麼?就是愛主愛人的心情,就是對天主聽命至死,捨己為人的心情。在受難之前,「他既然愛了世上屬於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若13:1) 在山園祈禱時,祂對天父說:「我父!若是可能,就讓這杯離開我罷!但不要照我,而要照你所願意的。」(瑪26:39)

 我們如同站在十字架下的聖母一樣,把自己和耶穌一起獻給天父嗎?

 我們參與彌撒時恭敬、虔誠、專心嗎?

 我們打算在離開聖堂之後,繼續「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履行愛主愛人 (包括傳揚福音) 的使命嗎?

 如果上述問題的答案都是「是」的話,我們所得的恩寵就必然很多,而彌撒也會真的成為我們「整個基督徒生活的泉源與高峰」(《教會憲章》11),即我們生活的中心了。

舊約的祭獻與新約的祭獻(十字架祭獻及彌撒)有什麼關係?

1)  人為了表達對天主的崇敬,自古以來,就有祭獻。根據聖經記載,人類的第二代,即原祖亞當、厄娃的兒子加音和亞伯爾,都向天主祭祀。有一天,耕田的加音,「把田地的出產作祭品獻給天主」;而牧羊的亞伯爾,則向天主「獻上自己羊群中最肥美而又是首生的羊」。結果「上主惠顧了亞伯爾和他的祭品,卻沒有惠顧加音和他的祭品。」(創4:3-5) 亞伯爾的祭獻是耶穌十字架祭獻的預像,因為上主悅納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祭獻,如同祂當日惠顧了亞伯爾和他的祭品一樣。【註4】

2) 諾厄向天主獻祭。他一出了方舟,便「給上主築了一座祭壇,拿各種潔淨的牲畜和潔淨的飛禽,獻在祭壇上,作為全燔祭。」(創8:20)

3)以色列民族的始祖亞巴郎也向天主獻祭。聖經記載:他聽從天主的命令,離開家鄉,到達了客納罕地之後,上主便顯現給他。他就在上主顯現之處,築了一座祭壇。後來他遷住別處,又築了一座祭壇。(創12:6-7) 祭壇是為舉行祭禮用的,如果亞巴郎不獻祭的話,為什麼他還要築祭壇呢?

4)有一次,在客納罕地發生了一場戰爭,索多瑪和哈摩辣所有的財物和一切食糧都給敵人刦走了,那時亞巴郎的姪兒羅特住在索多瑪,所以羅特和他的財物也給人擄去。亞巴郎知道了這個消息後,便率領家中的步兵和僕人襲擊敵人,奪回了所有的財物,連他的親屬羅特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和人民都奪回來了。亞巴郎勝利歸來時,除了索多瑪王前來迎接之外,撒冷 (耶路撒冷) 王默基瑟德也帶了餅酒來歡迎他。默基瑟德是誰呢?「他是至高者天主的司祭」(創14:18),也是大司祭耶穌的預像,聖保祿說:「他 (默基瑟德) 無父,無母,無族譜,生無始,壽無終:他好像天主子,永久身為司祭。」(希7:3) 有不少人認為:默基瑟德當時帶來餅酒,是為了舉行祭獻。他所獻的餅酒,是日後彌撒聖祭中所獻的餅酒的預像。

5)其後,天主試探亞巴郎,對他說:「帶你心愛的獨生子依撒格往摩黎雅地方去,在我所要指給你的一座山上,將他獻為全燔祭。」(創22:2) 於是亞巴郎就遵命獻祭,而依撒格也讓亞巴郎把自己捆好,放在祭壇的木柴上。(創22:9) 亞巴郎獻子,而依撒格又聽從父命的事跡,象徵天父甘願把心愛的獨生子耶穌交出 (若3:16),而耶穌也服從天父的旨意,在十字架的祭台上所舉行的祭獻中,成為祭品,為了救贖人類而犧牲。

 求祢慈祥地垂視這些祭品,並欣然予以接受,就如祢曾接受了祢的義僕亞伯爾的祭品、我們聖祖亞巴郎的祭獻,和祢的大司祭默爾基塞德 (默基瑟德) 所奉獻給祢的:聖潔的祭品,無玷的犧牲。(彌撒感恩經第一式)

6)以色列人離開了埃及之後,天主透過梅瑟,宣佈了舉行各種祭獻 (全燔祭、素祭、和平祭、贖罪祭……) 時所應遵守的規矩,例如:奉獻贖罪祭時要宰殺一頭公牛犢/公山羊/母山羊/小綿羊,然後司祭用些牲血塗在祭壇四角上,再把其餘的血倒在祭壇腳旁。(肋4) 這些祭獻,尤其是贖罪祭,顯然是耶穌十字架祭獻的預像,因為在十字架上的「羔羊」耶穌 (默5:6) 也要「被宰殺」(默5:9),而祂的血也要流到十字架這座祭壇旁邊的土地上。

7)不過,這些舊約時代的祭獻,如果跟新約的祭獻相比,價值就不大了。它們沒有贖罪的功效,「因為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斷不能除免罪過」 (希10:4) 【註5】,而只有「天主的羔羊」耶穌的血,才能「除免世罪」(若1:29)。它們只是「未來美物的影子」,而不是「那些事物的真相」(希10:1)。新約的祭獻 (即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祭獻,以及使這祭獻不斷在世界各地重現的彌撒聖祭) 一出現,它們便再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假如有個住在非洲的男子,他不喜歡當地的女孩,而只對東方的少女感到興趣。有人把一個中國女孩的照片寄給他看,他看見了就十分喜歡,每天都花30分鐘的時間來欣賞。後來,他親身來到中國,跟那女孩做了朋友,之後還和她結了婚。他結了婚之後,每天都能直接地欣賞太太美麗可愛的面容,你認為他每天還會花30分鐘的時間來看太太的舊照片嗎?當然不會吧。

 正如那個男子在結婚之後毋須天天都花30分鐘的時間來看太太的舊照片,在有了彌撒這種祭獻後,我們也毋須再舉行舊約的祭獻了。

8)天主曾藉瑪拉基亞先知的口,預言舊約的祭獻將會被彌撒聖祭所取代。「惟願你們中有人關閉殿門,免得你們在我的祭壇上白白地點火!我不喜歡你們──萬軍的上主說──也不悅納你們經手所獻的祭品,因為從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異民中大受顯揚,到處有人為我的名焚香獻祭,並奉獻潔淨的祭品,因為我的名在異民中大受顯揚──萬軍的上主說。」(拉1:10-11)

彌撒是最好的祈禱方式

 由於彌撒聖祭是十字架祭獻的重現,所以參與彌撒是最好的祈禱方式。

參閱Michael Muller, The Blessed Sacrament Rockford, Illinois, Tan Books and Publishers, 1994, pp.225-254。

 參與彌撒是最好的祈禱方式,因為彌撒是十字架祭獻的重現,是欽崇天主的祭獻、感謝天主的祭獻、贖罪的祭獻、求恩的祭獻。
(1) 彌撒是欽崇天主的祭獻 (sacrifice of adoration)。

 天主有無限的美善,因此祂堪當從我們的手中,接受最貴重的禮品。可是,由於我們自己和萬物都是卑微的受造物,因此,即使我們把最肥美的牛羊獻給天主,甚至把自己的生命也獻給天主,我們所獻的禮品,與天主無限的美善相比,還是微不足道。「我要到上主那裡,叩拜至高者天主,應進獻什麼?應進獻全燔祭,還是應進獻一歲的牛犢?上主豈喜悅萬千的公羊,或萬道河流的油?為了我的過犯,我應否獻上我的長子?為了我靈魂的罪惡,我應否獻上我親生的兒子?」 (米6:6-7) 只有在彌撒中,我們才能和身為大司祭的耶穌一起,把最尊貴的禮品獻給天主,因為在彌撒中所獻的,是無價之寶,是天主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的聖體寶血。
也許你會問:「我們身為渺小的受造物,怎能把耶穌的聖體寶血獻給天主呢?」

 這個問題,問得很有道理,因為只有司祭才能獻祭。
在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舉行的祭獻中,誰是司祭呢?

 耶穌是司祭,是祂自己把祭品 (祂的體血,即祂自己) 獻給天父。
在最後晚餐的祭獻中,誰是司祭呢?

 由於最後晚餐的祭獻,與十字架的祭獻,是同一的祭獻 (只不過最後晚餐的祭獻,使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舉行的唯一祭獻提早實現罷了。),所以最後晚餐的祭獻,與十字架的祭獻,都由同一的司祭,即耶穌,把同一的祭品 (祂的體血,即祂自己) 獻給天父。
在彌撒聖祭中,誰是司祭呢?

 由於彌撒聖祭,與十字架的祭獻,是同一的祭獻 (只不過彌撒聖祭,使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舉行的唯一祭獻重現罷了。),所以彌撒聖祭,與十字架的祭獻,都由同一的司祭——耶穌——把同一的祭品 (祂的體血,即祂自己) 獻給天父。

 不過,由於耶穌願意門徒和他們的繼任人 (即後世的主教、神父) 分享祂的司祭職 (所以祂對門徒說:「你們要為紀念我而舉行這事。」) 所以,舉行彌撒時,主教、神父也成為司祭 (神父的英文“priest”就是「司祭」的意思。),做耶穌的特別助手,把祂的體血獻給天父。

 《教會憲章》教導我們,耶穌不僅把自己的司祭職和神父分享,祂也把自己司祭職務的一部份賜給教友們 【註6】(《教會憲章》34) 。因此,「教友們參與聖體祭 (彌撒聖祭)——整個基督徒生活的泉源與高峰,就是把天主性的祭品獻給天主,同時把自己和這祭品一同奉獻。」(《教會憲章》11) 《天主教教理》也說:「在感恩祭中,基督的祭獻也成為祂肢體的祭獻。信友的生活,他們的讚美、痛苦、祈禱、工作,都與基督的讚美、痛苦、祈禱、工作,及祂整個的奉獻結合,因而獲得新的價值。基督的祭獻臨現在祭台上,使世世代代的基督徒,都可以與祂的奉獻相結合。」由此可知,舉行彌撒時,我們也是司祭,能和神父一起把耶穌獻給天父。【註7】

 順便在這裡提一提,既然我們也是司祭,那麼,我們就「不要像局外的啞吧觀眾」那樣去望彌撒或聽彌撒,而要「藉着禮節和經文,深深體會奧蹟,有意識地、虔誠地、主動地參與」 (《禮儀憲章》48) 了。

 試指出在彌撒的感恩經裡,有什麼經文能表達出我們對天主的欽崇/讚美。
(2) 彌撒是感謝天主的祭獻 (sacrifice of thanksgiving)。

 德訓篇的作者說:「按照至高者所賜給你的,奉獻給他;依照你手中所得的,慷慨奉獻給他。」(德35:12) 可是,至高者所賜給我們的,和我們手中所得的,都是無限的恩德,我們何以為報?只有在彌撒中,我們才能把最尊貴的禮品——耶穌基督的聖體寶血——獻給天主,以表達我們對祂的感恩之情。

 甲乙二人都是熱心的教友,有一天,他們正在談論天主賞賜給他們的恩寵。甲說:「唉,天主給了我那麼多恩典,叫我怎能回報呢?」乙卻微笑著說:「我每天所獻給天主的,比祂給我的一切還要多。」甲覺得很奇怪,便對乙說:「這怎麼可能呢?」乙答道:「我每天都參與彌撒,把耶穌基督獻給天父,來答謝祂所賜給我的恩寵。天主的愛子耶穌基督,不是比天主過去、現在、將來所給我的一切更有價值嗎?」(參閱The Blessed Sacrament p. 236)

 試指出在彌撒的感恩經裡,有什麼經文能表達出我們對天主的感謝。
(3) 彌撒是贖罪的祭獻 (sacrifice of propitiation)。

 特倫多大公會議指出:彌撒聖祭能平息天主的義怒,舉行了這聖祭,天主會賞給我們悔罪的恩寵,連十惡不赦的罪,祂也寬恕。(…For the Lord, appeased by the oblation thereof (the Sacrifice of the Mass), and granting the grace and gift of penitence, forgives even heinous crimes and sins.) 【註8】昔日耶穌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的聖體寶血奉獻給天主,結果,垂死的右盜得到了皈依的恩寵。今天如果我們參與彌撒,把耶穌的聖體寶血奉獻給天主,難道天主會不肯把真心悔改的恩寵賜給我們嗎?

 Alphonsus of Albuquerque有一次坐船,遇上狂風巨浪,以為必死無疑。他看見有個小孩在哭,便用雙臂把他高高舉起,向天主說:「主,如果我當不起祢俯聽我的祈禱,請祢至少聽聽這個無罪的小孩的哭聲,憐憫我們吧。」他一說完這話,風暴立時就平息了,而他也得救了。今天,我們的處境其實跟遇上狂風巨浪的Alphonsus of Albuquerque差不多。我們作惡多端,冒犯了天主,正陷於喪失靈魂的重大危險中。我們該因此而失望嗎?當然不!如果我們在彌撒中,把耶穌獻給天主說:「主,如果我們不配得到祢的寬恕,請祢至少看看祢這個無罪的聖子所受的苦,憐憫我們吧。」那麼天主一定樂意把悔罪的恩寵賞賜給我們。(The Blessed Sacrament pp. 238-239)

 聖安生(St. Anselm)說,耶穌基督很渴望拯救我們免於永死,因此祂這樣鼓勵大家:「啊,罪人,不要怕;如果你因自己的罪而成了地獄的奴隸,無法自拔,那麼,把我獻給我的永生之父吧,你將會逃過喪亡的大難。」(The Blessed Sacrament p. 239)

 有贖罪功效的彌撒聖祭,不但能幫助我們擺脫來世地獄的永罰,也能使我們免於今生的暫罰。

 Michael Muller神父在Blessed Sacrament一書 (1868年初版) 中指出:天主從前施予世人的懲罰相當嚴厲。在諾厄的時代,天主曾以洪水消滅了世上所有的人,只留下諾厄一家 (創7)。達味因貪慕虛榮而統計人口,使天主不悅,「上主遂使瘟疫降於以色列」,引致「民間死了七萬人」(撒下24:15)。不過,在耶穌降生後,這種嚴厲的懲罰卻很少見了,為什麼呢?

 是不是人所犯的罪惡減少了?不。

 如果人所犯的罪惡並沒有減少,但嚴厲的懲罰卻不算太多,那麼,真正的原因是什麼呢?

 真正的原因是:多個世紀以來,每一天,每一個小時,在全球各地都有天主教會的神父們不斷在舉行彌撒,把耶穌的體血奉獻給天主,來平息天主的義怒,減輕人類所應受的懲罰。這是教會早期那些教父們的看法。(The Blessed Sacrament pp. 237-238)

 有一次,聖女Margaret of Cortona想到自己曾經犯過不少重罪,很想為自己的罪做補贖,以消除自己所應受的暫罰,便去問告解神師:要為自己的罪做補贖,用什麼方法最好?神師告訴她,最容易的方法就是:盡可能多參與彌撒。從那時起,凡有參與彌撒的機會,她都不會放過。(The Blessed Sacrament p. 239)

 試指出在彌撒的感恩經裡,有什麼經文能表達彌撒贖罪的功效。
(4) 彌撒是求恩的祭獻 (sacrifice of impetration)。

 在彌撒中,我們獻給天主的,是常為我們轉求的耶穌。天主聽了耶穌的轉禱,怎會不樂於把我們所求的一切賜給我們呢?聖保祿說:「……耶穌因永遠長存,具有不可消逝的司祭品位。因此,凡由他而接近天主的人,他全能拯救,因為他常活著,為他們轉求。」(希7:24-25)

 聖John the Almoner的傳記,記載著這樣的一件事蹟,大意如下:從前有兩個商人,一個叫伯多祿,另一個叫若望。伯多祿天天都參與彌撒,雖然兒女成群,負擔很重,但卻豐衣足食。若望很少參與彌撒,日夜辛勤工作,大節日也不一定休息,但他和太太二人卻要捱窮。若望便問伯多祿說:「為什麼你家裡人口眾多,但卻豐衣足食;而我日夜辛勤工作,卻要捱窮呢?」伯多祿說:「有一個地方,我常能在那裡找到我所需要的一切,讓我帶你去吧。」第二天早上,伯多祿帶若望到聖堂去參與彌撒,但彌撒禮成之後,伯多祿便回家去了。第三天,伯多祿再次帶若望到聖堂去參與彌撒。到了第四天,伯多祿又打算帶若望到聖堂去。若望說:「如果我想參與彌撒,我認得路,你不用帶我去。我只想知道:你的財富是在什麼地方找回來的呢?我想發財啊。」伯多祿答道:「除了在聖堂,我不知道在什麼地方可以為今世和來世求得那麼多的財富。」他為了證明自己有理,還引述了耶穌所說過的話:「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瑪6:33) 從此之後,若望天天都到聖堂去參與彌撒。結果,過了不久,他的物質和精神生活,都大大改善了。(The Blessed Sacrament pp. 241-242)

 如果要為煉靈求恩,使他們早日脫離痛苦的煉獄而升上天堂,請神父為他們獻彌撒是很有效的辦法。【註9】

 在聖伯爾納鐸 (St. Bernard) 的時代,有一個修士死後向與他同會的兄弟顯現,感謝他們把自己救出了煉獄。他告訴他們:彌撒是救助煉靈最有效的方法。如果把一切人由創世之初直到現在所做過的一切善工加起來,那些善工對煉靈所產生的益處,還比不上一台彌撒。(The Blessed Sacrament pp. 243-244)

 試指出在彌撒的感恩經裡,有什麼經文是向天主求恩的。
彌撒聖祭,不但重現耶穌的苦難聖死,也重現耶穌的復活。

 《天主教教理》說:彌撒是「基督逾越的紀念」(《天主教教理》1362)。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基督的逾越不只包括祂的受難和死亡,也包括祂的復活」(《活於感恩祭的教會》14),而彌撒「不僅使救主受難與死亡的奧蹟臨在,也讓基督犧牲的榮耀,即復活奧蹟臨在。」(《活於感恩祭的教會》14) 由此可知,原來彌撒也使基督的復活臨在!怪不得神父在成聖體聖血之後,不但會提及耶穌的苦難聖死,也會提及祂的復活。【註10】

 由於復活奧蹟也臨在,因此彌撒不是一個哀痛悲傷,追悼耶穌的聚會。相反,它有一種拜苦路或聖週五的苦難禮儀所沒有的喜樂氣氛。在成聖體聖血之前,我們會誦念或歌唱「歡呼歌」(「聖、聖、聖、上主、萬有的主,祢的光榮充滿天地。歡呼之聲,響徹雲霄……」);在成聖體聖血之後,我們也會歡呼,誦念或歌唱「成聖體後之歡呼詞」(「基督,我們傳報你的聖死,我們歌頌你的復活,我們期待祢光榮地來臨」)。

 現在你已經確實知道,彌撒不但重現耶穌的苦難聖死,而且也重現耶穌的復活,但理由是什麼呢?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教導我們,「基督的祭獻」是「以其復活達到高峰」的 (《活於感恩祭的教會》15)。換言之,復活是基督祭獻的冠冕【註11】,是不可能跟祂的苦難聖死分開的。基督既經歷了苦難和聖死,祂光榮的復活,就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假如果祂死了,之後卻沒有復活。這個不合情理的結局,就跟以下的情形沒有什麼分別了。

 國王死後,應該由太子繼位,但卻沒有人為他加冕。

 甲先生是奥運100米賽跑的冠軍,但卻沒有人給他金牌。

 乙球隊在歐洲球會冠軍盃的決賽中勝出,卻得不到獎盃。

 丙同學是中學會考的狀元,卻拿不到會考證書。

 試想想,身為天主子的耶穌,「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祂的功蹟是何等偉大!處事公正,有善必賞的天父,怎可能不「極其舉揚祂」,怎可能不把復活的榮冠賜給祂呢?(斐2:8-9)

 死亡是罪惡所招致的後果 (羅5:12),耶穌既然在十字架上戰勝了罪惡,怎可能死後不復活,不摧毁罪惡的後果——死亡呢?

 達味聖王曾代表耶穌發言:「因為你絕不會將我遺棄在陰府,你也絕不讓你的聖者見到腐朽。」(詠16:10) 天主聖神也曾藉依撒意亞先知預言:「在他 (耶穌) 受盡了痛苦之後,他要看見光明。」(依53:11) 耶穌自己也也曾說過,祂在死後第三天必要復活 (谷8:31;谷9:31;谷9:34)。這些有關復活的預言,怎可能不在耶穌身上應驗呢?

 還有一點,非常重要。基督是「以復活主的身分,在感恩祭中臨現」(《主,請同我們一起住下罷》15) 的。在彌撒中所祝聖的聖體,即「賜給我們作為食糧的人子的血肉,是祂復活後的光榮的身體。」(《活於感恩祭的教會》18)。換句話說,當神父念「這就是我的身體,將為你們而犧牲。」「這一杯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將為你們和眾人傾流,以赦免罪惡。」的時候,麪餅和葡萄酒所變成的,並不是耶穌已經死去的屍體,和已經流出身體之外再沒有生氣的血,而是光榮復活後,仍然「帶著祂受難的標記」(《主,請同我們一起住下罷》15) 【註12】,在我們中間活著的耶穌。(聖體是100%復活後的耶穌,聖血也是100%復活後的耶穌,耶穌的身體、寶血、靈魂和天主性都全在其中。【註13】) 既然聖體聖血都是復活了的基督,在成聖體聖血的時候,基督復活的奥蹟,怎可能不與祂受難與死亡的奧蹟一起重現呢?
註釋

【註1】「紀念在新約中得到了一個新的含義。每當教會舉行感恩祭時,就是在紀念基督的逾越奧跡 (包括耶穌的受難和死亡在內),這奧跡亦藉此而臨現: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而為永遠完成了的祭獻繼續時常臨現。(In the New Testament, the memorial takes on new meaning. When the Church celebrates the Eucharist, she commemorates Christ’s Passover, and it is made present: the sacrifice Christ offered once for all on the cross remains ever present.)」(《天主教要理》1364) 請注意上文中最後的一句 (「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而為永遠完成了的祭獻繼續時常臨現」)。中文的正式譯文本來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遠完成的祭獻萬古常新」,但我覺得「萬古常新」的意思並不等於“remains ever present”,於是就大膽地把它改為「繼續時常臨現」。

【註2】《天主教要理》說:「所以,感恩祭是祭獻,因為它使十字架的祭獻重現 (臨到現場),因為它是十字架祭獻的紀念…… (The Eucharist is thus a sacrifice because it re-presents (makes present) the sacrifice of the cross, because it is its memorial…) 」(《天主教要理》1366)

 特倫多大公會議 (1562年) 明確地教導我們:彌撒是十字架祭獻的重現。「 [基督]我們的主、天主,以代禱者之身死在十字架祭台上;祂藉此一次而永遠地奉獻自己給天主父,為人類實現祂永恆的救贖。可是,祂的死亡不應使祂的司祭職中斷(希7:24,27),於是,祂在最後晚餐,即『祂被交付的那一夜』,願意留給教會──祂鍾愛的淨配──一個有形可見的祭獻(正如人性所要求的),以便重現祂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遠地所完成的流血祭獻,使此祭獻的紀念一直流傳至世界的終結(格前11:23),並使其救贖效能應用在我們身上,赦免我們每日所犯的罪過。」(《天主教要理》1366)

 教宗們一再重申上述特倫多大公會議的教導。

 「基督的祭獻和感恩祭的祭獻,是一個獨一無二的祭獻。金口聖若望說的好:『我們奉獻的永遠是同一羔羊,不是今天奉獻一隻,明天奉獻另一隻,而是永遠奉獻同一羔羊。因此之故,這祭獻永遠只是一個祭獻……』彌撒使十字架上的祭獻臨在;它不會使祭獻加多,也不會使其成倍增加。彌撒所重複的,是此祭獻紀念性的慶祝,是它『紀念性的再臨現』,藉此使基督一次而有決定性的救贖犧牲,常在時間中臨在。(The Mass makes present the sacrifice of the Cross; it does not add to that sacrifice nor does it multiply it. What is repeated is its memorial celebration, its “commemorative representation”, which makes Christ's one, definitive redemptive sacrifice always present in time.)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活於感恩祭的教會》12)

 「基督的祭獻、以其復活達到高峰的祭獻,在彌撒中以聖事的方式重現。」(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活於感恩祭的教會》15)

 「在感恩祭中,基督為我們重現那在加爾瓦略山上一次而為永遠的祭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主,請同我們一起住下罷》15)

 大家還可以參閱教宗真福保祿六世的《信德的奧蹟》通諭27 (不過他用「重演 (is re-enacted)」來表達「重現」這個詞語的意思。)、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人類救主Redemptor Hominis》通諭2和《主的筵席Dominicae Cenae》書函9。

 電視台有時會「重播舊電影」,「重播」是否就是「重現」呢?

 不是。例如,重播由已故明星柯德莉夏萍主演的舊電影,確能使攝影師所記錄下來的影像重新出現在我們的眼前,但重新出現的只是影像,並不是真實的人,也不是真實的事。重播電影時,當年風華正茂的柯德莉夏萍並沒有真實地在我們的家中出現,當年她拍戲時所做的事也沒有真實地在我們的家中發生。

【註3】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教會時時從這救恩祭獻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祭獻) 中汲取生命;她不但透過充滿信德的回憶,也透過真實的接觸去接近這祭獻,因為藉由被祝聖過的司祭舉行這祭獻時,它就永遠臨在,並且聖事性地永存於舉行聖祭的每一個教友團體中。因此感恩聖祭把基督為每一世代的人一次而永遠贏得的和好、施給今天的人。(The Church constantly draws her life from the redeeming sacrifice; she approaches it not only through faith-filled remembrance, but also through a real contact, since this sacrifice is made present ever anew, sacramentally perpetuated, in every community which offers it at the hands of the consecrated minister. The Eucharist thus applies to men and women today the reconciliation won once for all by Christ for mankind in every age.) 」(《活於感恩祭的教會》12) 請注意上文中最後的一句 (因此感恩聖祭把基督為每一世代的人一次而永遠贏得的和好、施給今天的人。)。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祕書處原來的譯文是:「因此聖體聖事 (the Eucharist) 把基督為每一世代的人一次而永遠贏得的和好、施給今天的人。」但按上文下理,在這裡把“the Eucharist”譯為「感恩聖祭」似乎更為恰當。

【註4】為什麼上主惠顧了亞伯爾和他的祭品呢?

 我相信上主之所以惠顧了亞伯爾和他的祭品,首先是因為他有信德。他雖然不像他的父母那樣能與天主密切往來 (創2),但仍然堅信天主。聖保祿說:「因著信德,亞伯爾向天主奉獻了比加音更高貴的祭品;因這信德,亞伯爾被褒揚為義人,因為有天主為他的供品作證;因這信德,他雖死了,卻仍發言。」(希11:4) 其次是因為他把自己最好的東西獻給天主。如果他獻給天主的,是有病或殘廢的羊,而不是「羊群中最肥美而又是首生的羊」,那麼天主還會悅納他的祭品嗎?天主曾這樣說:「你們將一隻盲目的畜牲獻為犧牲,不是罪過嗎!你們奉獻一隻跛腿的,或有疾病的,不是罪過嗎?將這樣的禮品,獻給你的省長罷!看他是否會喜歡,會悅納?──萬軍的上主說。」(拉1:8)

【註5】舊約時代的祭獻,猶如若翰所施行的洗禮一樣,都不能消除人的罪。不過,如果虔誠地獻祭,或懷著「痛悔和謙卑的赤心」(詠51:19) 去領受若翰的洗禮,仍會得到天主的恩寵。可是這些恩寵並非藉著牛、羊的血和約但河的水而賜予的。天主之所以賜下這些恩寵,是因為祂欣賞人內心的虔敬和痛悔的精神。

【註6】為此,聖伯多祿宗徒對教友們說:「至於你們,你們卻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伯前2:9) 而在「司祭百姓」這首歌裡,也有這樣的歌詞:「司祭百姓,皇族後裔,神聖子民,上天之選民,請讚頌上主。」(《頌恩》490)

【註7】神父和教友都分享耶穌的司祭職,所以在念感恩經之前,神父會對教友說:「各位兄弟姊妹,請你們祈禱,望全能的天主聖父,收納我和你們共同奉獻的聖祭。」不過神父有成聖體聖血的權柄,教友則絕對沒有,故此,教友的普通司祭職 (common priesthood),是不能取代神父的公務司祭職 (ministerial priesthood) 或聖統司祭職 (hierarchical priesthood) 的。

【註8】假如有人說:「既然彌撒聖祭有贖罪的功效,我參與了彌撒,便不用辦告解 (領修和聖事) 了。」

 這人的說法正確嗎?

我不贊成他的說法,因為彌撒赦罪的作用是間接的 (The Blessed Sacrament p.277),彌撒的經文不像修和聖事的赦罪經那樣,有直接、即時赦罪的功效。

 假如一個人犯了大罪,他又有意悔改,懷著「謙卑的赤心」(詠51:19) 虔敬地參與參與彌撒,天主會賜他悔罪的恩寵。

 如果他得到了悔罪的恩寵之後,便發上等痛悔 (完美的痛悔) (「上等痛悔」的意思是「為愛天主的緣故而惱恨自己的罪」。若只是「為怕天主懲罰而惱恨自己的罪」,那種痛悔,只是「上等痛悔 (不完美的痛悔)」。領修和聖事時,無論發上等痛悔或下等痛悔,都可以得到罪之赦。但若犯了大罪,又沒有機會領修和聖事,則必須發上等痛悔,並下定決心,在有機會辦告解時便去辦告解,才可以得到罪之赦。)。他一發上等痛悔,天主就赦免他的罪;但事後他仍有辦告解的責任。

 如果他得到了悔罪的恩寵之後,所發的只是下等痛悔 (不完美的痛悔),那麼天主要等到他辦了告解之後,才赦免他的罪。

【註9】教宗保祿六世說:「基督和宗徒們所教導的教會,永久不息地奉獻了這個瑪拉基亞預言過的新的祭品 (舉行彌撒),不只為了在世信友的罪過、痛苦、補贖和其他的需要,同時也為幫助在基督內安息,但仍未全部煉淨的已亡信友。我們姑且不提到其他的見證,只須回念耶路撒冷聖濟利祿 (St. Cyril of Jerusalem) 在訓導新信友時,所說的一席話:『(在成聖體聖血後念感恩經時) 我們也為已亡的神長、主教,總之,為所有先我們而安息的人代禱,我們相信由於那神聖可敬的犧牲者之臨現,我們為亡者獻上懇禱,這為他們的靈魂是有極大益處的。』」(《信德的奧蹟》通諭30)

【註10】如果採用感恩經第一式,神父會念:「主,因此我們作祢僕人的,和祢的神聖子民,紀念祢的聖子、我們的主基督神聖的苦難,和祂從死者中的復活,以及光榮的升天……」如果採用感恩經第二式,會念:「上主,因此我們紀念基督的聖死與復活……」如果採用感恩經第三式,會念:「上主,因此我們紀念祢聖子的救世苦難,和祂神奇的復活、升天……」如果採用感恩經第四式,會念:「上主,所以我們現在舉行救恩大典,追念基督的死亡與下降冥府,宣揚祂的復活與光榮的升天……」。

【註11】「基督的祭獻」「以其復活達到高峰」的英文是“Christ's sacrifice, crowned by the resurrection,”,因此這組文字也可譯為「基督的祭獻」「以復活為其冠冕」。

【註12】耶穌復活後身上仍然有五傷,所以祂對不信祂復活的多默宗徒說:「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裡來,看看我的手罷!並伸過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膀,不要作無信的人,但要作個有信德的人。」(若20:27)

【註13】問:成了聖體聖血,餅酒形內都有耶穌的全體麼?

答:都有耶穌的全體,因為耶穌復活後,祂的靈魂、聖身、聖血,永遠不再相離。(《要理問答》283)

領聖體是領受生命之糧 (若6)

 善領聖體的後果:(1) 加我們靈魂上的寵愛、(2) 加強我們與基督的契合、(3) 保護我們免陷於將來的大罪、(4) 加強我們與基督奧體——教會——每個肢體的關係。
(1) 增加我們靈魂上的寵愛

(a) 寵愛 (聖化恩寵sanctifying grace) 是我們靈魂內天主的生命。我們是葡萄枝,領洗時天主為我們接枝,把我們和耶穌那棵葡萄樹連接起來,於是,天主的生命,即寵愛,便由耶穌通傳到我們的靈魂之內。

 寵愛重要嗎?

 沒有寵愛,能進天國嗎?

 聖多瑪斯說:少許寵愛,比世界上所有的財富更有價值。

 聖女大德蘭死後曾向一個修女顯現,對她表示:天堂上所有的聖人,無一例外,都願意為了增加一點兒寵愛以及跟這一點兒寵愛相應的永福,而返回世界受苦。即使要歷盡一切苦難,直到世界末日,也在所不辭。

 天主賦予我們的寵愛,是耶穌在十字架上以祂的聖死為代價,為我們所贖回來的。

 有一次,聖女加大肋納的告解神師要她描述有寵愛的靈魂是多麼美麗,她答說:這種靈魂非常美麗光明,假如看得見它,你會願意為它的緣故而忍受一切可能受的疼痛和苦楚。

(b) 我們靈魂上的寵愛 (天主的生命),在領洗之後,還能逐漸增加嗎?

 試想想,如果一個喜歡園藝的富翁在鄉間買了一塊地來做花園,他會不會在築了圍牆,除了雜草,種了些花之後便什麼也不作呢?他會不會施肥澆灌,繼續種花種樹,改善裡面的設施,使這個花園越來越美麗呢?

 同理,深愛我們的天主會不會在受洗之日把寵愛給了我們之後,便什麼也不作呢?祂會不會提供些一方法來增加我們的寵愛,使我們的靈魂越來越美麗呢?

(c) 什麼是增加寵愛的最佳辦法呢?

 耶穌說:「我是生命的食糧。你們的祖先在曠野吃過「瑪納」,卻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誰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 「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不像祖先吃了「瑪納」仍然死了;誰吃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若6:48-50,53-54,58)

 一切聖事,都是天主向我們輸送恩寵的渠道。領聖洗聖事,可以得到寵愛;領修和聖事 (告解聖事),可以恢復我們因犯罪而失去了的寵愛;而領聖體聖事、堅振聖事、病人傅油聖事 (終傅聖事)、聖秩聖事(神品聖事)、婚姻聖事 (婚配聖事) 都可以增加寵愛。為什麼我們說聖體聖事是增加寵愛的最佳辦法呢?
(2) 加強我們與基督的契合

(a) 耶穌說:「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我因父而生活;照樣,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若6:56-57)

 St. Cyril of Alexandria說:「領聖體的人與耶穌結合的程度,有如兩塊熔為一體的蠟那麼緊密。」

(b) 領聖體加強我們的信德。

 聖體聖事可被稱為信德的聖事,因為它不但要求我們有堅強的信德,而且還能增加我們的信德。大概由於堅信在聖體內的耶穌是我們的生命之糧,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參閱若6:60-66),所以天主會豐厚地向善領聖體的人施恩,使他們的信德日益堅固。

(c) 領聖體加強我們的望德。

 「有望德」表示我們不但希望得到天國永遠的光榮,而且也希望天主賜給我們足够的恩寵,使我們恆心走天國的道路。

 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若6:51) 「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若6:54) 如果我們相信耶穌的話,又常善領聖體,就必然會對永生充滿希望。

 「我們希望將來在天國,永遠同享祢的光榮:那時祢將擦乾我們的眼淚,因為我們要親眼看見祢、我們的天主,永遠相似祢,無窮盡地讚美祢。因我們的主基督」。 (感恩經第三式)

 在彌撒中,在念完天主經之後,主祭會這樣念:「上主,我們期待著永生的幸福,和救主耶穌的來臨。求祢從一切災禍中,拯救我們,恩賜我們今世平安,使我們仰賴祢的仁慈,永久脫免罪惡,並在一切困擾中,獲得安全。」

(d) 領聖體加強我們的愛德

 由於聖體內的耶穌聖心是愛德的烈窰,而耶穌又說過:「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我是多麼切望它已經燃燒起來!」(路12:49) 所以如果我們領聖體,把耶穌聖心這個烈窰置於我們心中,我們的愛德自然就會加強了。

 聖經告訴我們:愛能赦罪。有個悔改的罪婦站在耶穌背後,靠近祂的腳痛哭。由於她的眼淚滴濕了祂的腳,於是她便用自己的頭髮把衪的腳擦乾,又熱切地口親它,之後還抹上香液。耶穌論及她時這樣說:「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因為她愛的多;但那少得赦免的,是愛的少。」(路7:47) 聖伯多祿宗徒也說:「愛德遮蓋許多罪過」(伯前4:8)。

 由於領聖體能加強我們的愛德,而愛又能赦罪,所以聖體聖事有潔淨小罪的功效。《天主教教理》這樣說:「正如肉體的食糧用以補充消耗的體力,同樣,感恩(聖體)聖事堅強那在日常生活中容易減弱的愛德,此受振奮而具有活力的愛德除去小罪。」(《天主教教理》1393)

 但聖體聖事沒有潔淨大罪的功效,因為有大罪的人,不能領聖體。有大罪而領聖體,不但得不到罪之赦,還會多犯一個冒領聖體的大罪。
(3) 保護我們免陷於將來的大罪

(a) 由於聖體聖事加強我們的愛德,所以善領這件聖事能減弱我們犯罪的傾向。

 當以色列子民的司祭抬着約櫃橫渡約但河時,河水就停住了。(蘇3:14-17) 同樣,當耶穌聖體進入我們的心中,把我們的愛德加強時,我們便能擺脫依戀世物的偏情,不會犯大罪去冒犯天主了。(參閱《天主教教理》1393-1394)

 聖伯爾納定( St. Bernard)說:「如果憤怒、嫉妬、私慾偏情對我們的襲擊不像從前那麼頻密,那麼猛烈的話,讓我們感謝聖體聖事內的耶穌基督吧,是祂在我們內產生了這些後果。」

(b) 由於聖體聖事加強我們與基督的契合,所以善領這件聖事能減少魔鬼對我們的影響力。

 金口聖若望(St. John Chrysostom) 說:「毀滅的天使越過以色列子民所有的房屋而不傷害他們,因為他發現它們都灑上了羔羊的血。同樣,當魔鬼看見在我們內有天主羔羊耶穌基督的血時,也會越過我們而去。」他又說:「我們領了聖體聖事內耶穌基督的體血之後,魔鬼會覺得我們可怕,就像人會覺得猛獅可怕一樣。」

 阿蘭王派軍隊車馬去捉拿厄里叟先知。僕人看見軍隊車馬將城包圍了,就對先知說:「哎!我主,我們怎麼辦?」厄里叟答說:「不必害怕,因為偕同我們的,比他們的還多。」厄里叟祈禱後,上主就開了僕人的眼,使他看見遍山都有火馬車保衛他們。(列下6:14-17) 同樣,當魔鬼包圍我們時,賴著耶穌聖體所賜的力量,我們也不必害怕。因為天主偕同我們,所以我們比地獄的勢力還要大呢。
(4) 加強我們與基督奧體——教會——每個肢體的關係

 聖體聖事既然加強我們與基督 (教會的頭) 的契合,自然也會加強我們與基督奧體 (教會) 每個肢體 (包括世上其他的教友、天堂上的聖人聖女、煉獄中受苦的靈魂) 的關係。

 聖女小德蘭初領聖體時,流出了幸福的淚。她的同伴不明所以,以為她想起已逝世的母親,或已離家修道的二姐寶琳,因而感到難過。事後聖女這樣寫:「我並非為了媽媽未能見我初領聖體而難過;整個的天堂原就在我心裡,當天主親臨的時候,早已遠赴天堂的媽媽也親臨了……同時,我覺得寶琳姊姊雖然不在,而我卻比平時更偎近了她;寶琳業已將自己獻給了主,而主是充滿了深情愛意降臨我心了。」(聖女小德蘭著,張秀亞譯《回憶錄》台北:光啟出版社,1989年13版,68頁)

 聖保祿對格林多的教友說:「我們所祝福的那祝福之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雖多,只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共享這一個餅。」(格前10:16-17)

 是不是凡領聖體的人,都會自動得到上述的效果呢?

 如果凡領聖體的人,都會自動得到上述的效果,那麼天主教徒就肯定比那些沒有聖體聖事的基督教徒好得多了,但事實真是這樣嗎?

 從前有一個外教人,叫Widikend,是薩克森的君主,正跟信奉天主教的查理曼開戰。由於他對天主教的禮儀深感興趣,所以就假扮成朝聖者,偷偷地潛進敵營裡偵察。當日適逢復活節,神父正在開彌撒,敵軍的兵士都上前領聖體。他看見一個奇異的景象:當神父送聖體時,光彩奪目的耶穌聖嬰竟然在聖體之內。更使他驚異的是:有的兵士領聖體時,耶穌聖嬰喜樂盈盈;但有的兵士領聖體時,耶穌卻很不樂意。天主藉著這個神視,使Widikend知道:如果一個人在領聖體前有充份的準備,耶穌就會高興地進入他的心裡;反之,若果一個人沒有恰當的準備,耶穌來到他的心中時就會很不樂意。

 事前好好地準備的人,會不會自動得到上述領聖體的效果呢?

 事前沒有好好地準備的人,又會不會自動得到上述領聖體的效果呢?

領聖體前的準備

 建造聖殿之前,達味聖王說:「這殿宇不是為人,而是為上主天主;為此,我竭盡力量為我天主的殿宇,預備了金子作金器,銀子作銀器,銅作銅器,鐵作鐵器,木作木器,且有紅瑪瑙、可鑲嵌的寶石、孔雀石、斑色石、各種玉石,以及很多大理石……」 (編上29:1-2) 聖殿只不過是安放約櫃的地方罷了,而「約櫃內除了兩塊石版」就「沒有別的東西」(編下5:10)了,但達味為了建造聖殿,卻準備得非常妥善。

 領聖體時,我們的地位高?還是聖殿的地位高?為什麼?

 領聖體前的準備工作可以做得馬馬虎虎嗎?
1. 我們首先要省察自己。

 如果發覺有大罪,我們要做什麼?

 正如我們絕不能用一個滿地垃圾,臭氣撲鼻,蟑螂橫行的房間來接待貴賓;同樣我們也絕不能以一個有大罪的靈魂來迎接天地的君王。聖保祿說:「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所以人應省察自己,然後纔可以吃這餅,喝這杯。」(格前11:27-30)

 如果發覺自己雖然沒有大罪,但卻有明知故犯的小罪,那我們要做什麼?

 聖保祿宗徒說:「該戒絕這一切:忿怒、暴戾、惡意、詬罵和出於你們口中的穢言。不要彼此說謊……」(哥3:8 -9)

 我向全能的天主和各位兄弟姊妹,承認我在思、言、行為上的過失。我罪,我罪,我的重罪。為此,懇請終身童貞聖母瑪利亞,天使,聖人,和你們各位兄弟姊妹,為我祈求上主,我們的天主。(懺悔禮)

 如果發覺自己依戀著某些人/事物 (例如:貪錢、貪圖美酒美食美色、渴望成功、追求名譽權勢地位或物質享受),而這種依戀可能是天主所不喜歡的 (如果我們對上述的事物依戀過度,這些事物就會在我們心中霸佔了只有天主才能坐的寶座。) 那我們要做什麼?

 充滿水份的柴,難以燃燒;同樣,依戀著世人/世物的靈魂,也難以燃起耶穌的愛火。

有一次,聖女日多達問耶穌,她該怎樣準備領聖體。耶穌回答說:「我祇要求你帶著一個空的心而來。」

 耶穌說:「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瑪5:24)

 聖保祿說:「你們該思念天上的事,不該思念地上的事」(哥3:2)。又說:「你們要致死屬於地上的肢體,致死淫亂、不潔、邪情、惡慾和無異於偶像崇拜的貪婪」(哥3:5)。
2. 我們要守教會所規定的聖體齋,即在領聖體之前的一個小時內,除了清水之外,甚麼都不吃不喝。

 為什麼我們要守聖體齋呢?

3. 在葛法翁,有一位百夫長來到耶穌跟前,求祂說:「主!我的僕人癱瘓了,躺在家裡,疼痛的很厲害。」 耶穌對他說:「我去治好他。」百夫長答說:「主!我不堪當你到舍下來,你只要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會好的……」耶穌聽了,非常詫異,就對跟隨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在以色列我從未遇見過一個人,有這樣大的信心……」耶穌遂對百夫長說:「你回去,就照你所信的,給你成就罷!」僕人就在那時刻痊癒了。(瑪8:5-13)

 對這位百夫長,耶穌十分讚賞。如果我們像他那樣,懷著信心,衷心地對耶穌說: 「主!我當不起祢到我心裡來,但只要祢說一句話,我的靈魂就會痊愈。」相信耶穌也會對我們感到滿意。

 如果我們真誠而認真地向耶穌說:「主!我當不起祢到我心裡來,但只要祢說一句話,我的靈魂就會痊愈。」我們心裡對耶穌和自己的態度,會是怎樣的呢?

(a) 我們會尊敬耶穌——我們意識到,我們即將領受的是誰。

 彌撒中的經文,不斷地提醒我們祂是誰。

 我們即將領受的是至高無上,創造天地的天主子。

 「聖父之子……坐在聖父之右者……只有祢是聖的,只有祢是主……只有祢是至高無上的……和聖神,同享天主聖父的光榮。」(榮福頌)

 「我信唯一的主、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祂在萬世之前,由聖父所生。祂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祂是聖父所生,而非聖父所造,與聖父同性同體,萬物是藉著祂而造成的。」(信經)

 這至高無上的天主子為了代替我們贖罪,竟然委屈自己,做了一個跟我們相似的人。

 「主、耶穌基督……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求祢垂憐我們。除免世罪者,求祢俯聽我們的祈禱。」(榮福頌)

 「祂為了我們人類,並為了我們的得救,從天降下。祂因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而成為人。祂在般雀比拉多執政時,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而被埋葬……」(信經)

 「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求祢垂憐我們……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求祢賜給我們平安。」(羔羊頌)

 祂為了成為我們的神糧,竟然進一步委屈自己,隱藏在麪餅和葡萄酒的外形下,表面上跟沒有生命的物品毫無分別!

 「祂甘願捨身受難時,拿起麪餅,感謝了,把麪餅分開、交給祂的門徒說:『你們大家拿去吃:這是我的身體……』」(成聖體經)

 「晚餐後,祂同樣拿起杯,又感謝了,交給祂的門徒說:『你們大家拿去喝:這一杯就是我的血……』」(成聖血經)

(b) 我們會自謙自卑——「主!我當不起祢到我心裡來。」我們會承認,自己在天主面前,微不足道,幾乎一無所有。連我們所僅有的,也不是真正屬於我們的,而是天主托付給我們的塔冷通 (瑪25:14-30)。

(c) 我們會信賴耶穌——「只要祢說一句話,我的靈魂就會痊愈。」謙遜的後果,不是自卑失望,而是信賴耶穌的大能和仁慈。

領聖體後的感謝

 要得到領聖體的效果,領聖體前的準備固然不可少,但領聖體後的感謝更加重要,因為領了聖體之後,耶穌就在我們心中。我們所擁有的,不是天地萬物,而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那時,我們就像往見表姐時的聖母,是天主名符其實的宮殿 (格前3:16-17),是個活的聖體櫃。假如我們在那個寶貴的時刻,對留在我們心中片刻的耶穌竟然漠不關心,不但不溫暖地接待祂,而且還左顧右盼,與人閒談,甚至馬上就離開聖堂,那麼,我們若不是毫無信德,便是輕佻而愚蠢了。

 領聖體後便馬上離開聖堂,是對耶穌不敬的行為。聖亞豐索說過以下這件事:從前有個教友,一領完聖體便走出聖堂,神父看見了,便吩咐兩個輔祭拿著蠟燭護送他回家去。那人不明所以,輔祭便對他解釋:「我們來是為了陪伴我們的主,祂還在你的心中呢。」

 從前有一位很有聖德,生前受過很多苦的修女,死後向另一位修女顯現說:假如她能有機會多念一篇聖母經,她甘願返回世間,把她曾受過的一切痛苦從頭再捱一次,因為只念一篇聖母經,也能增加她在天堂上的光榮和喜樂,直到永遠。

 只為了多念一篇聖母經,這位神聖的修女竟然願意受那麼多的苦;假如有機會多領一次聖體,她豈不願意受更多更大的苦嗎?不過即使她願意受苦,也絕不可能再有領聖體的機會了,因為領聖體是天主賦予世人的殊恩,人一死,這種殊恩便不能再保留。所以趁我們尚有這種殊恩的時候,我們應該好好珍惜,務必在領聖體後好好地接待耶穌,使祂有賓至如歸之感。不然,在臨終之日,就會悔之已晚了。

 領聖體後我們該怎樣接待耶穌,使祂有賓至如歸之感呢?以下是一些建議:

 如果我們喜歡嬰兒,可以想像自己是來到馬槽朝拜聖嬰的牧人,或是在聖殿裡遇見聖嬰的西默盎,凝視著祂可愛的臉,溫柔地把祂抱在懷中,輕輕地親祂……如果我們喜歡耶穌做一個關心自己的哥哥,可以想像自己就是祂的小弟弟或小妹妹,接受祂的關懷和指導……我們也可以想像自己是一頭伏在耶穌善牧肩上的小羊兒,享受著祂無微不至的照顧,懷著信賴的心,把一切煩惱、憂慮、痛苦、恐懼都交給祂……

 我們可以再一次把自己奉獻給耶穌,對祂說:「主,我願做祢的奴僕,全屬於祢。既然我全屬於祢,因此祢可以隨意命令我,處置我。凡祢賜給我的,無論是甜是苦,我都甘心接受。凡祢所厭惡的,我都決心捨棄。凡祢願意我做的,我都樂意奉行。」

 我們可以把握這個求恩的黃金機會向耶穌獻上我們的祈求。

 聖女大德蘭說:「領了聖體後的那段時間,是跟耶穌談判的最佳時間,因為祂那時在我們的靈魂內,猶如坐在恩寵的寶座上,像問那個瞎子那樣問我們:『你們願意我給你們作什麼?』(瑪20:32)」

 把我們的軟弱、恐懼、擔憂、悲痛、罪咎感、心靈的創傷、肉身的病苦……都向祂陳述,求祂垂憐,求祂醫治。

 求祂改變我們性格上的缺點,幫助我們克服自己的劣根性,

 例如:求祂以各種美德裝飾我們,

 例如:為他人代禱,

 例如:為特別的意向代禱,

 例如:我們可以讚美、感謝天主。

 「五謝經」可以提醒我們該為什麼而感謝天主:「一謝天主,生養照顧之恩。二謝天主,降生救贖之恩。三謝天主,赦罪賜寵之恩。四謝天主,賜我進教,引我升天之恩。五謝天主,自生至今無數之恩。」

 天主給我賞賜了什麼特別的恩惠,是我必須向祂感謝的呢?

 這個星期發生了什麼特別的事,是我必須向祂感謝的呢?
要用多少時間謝聖體?

 聖類斯用三天時間準備領聖體,三天時間謝聖體。

 在默主歌耶,每天晚上七時至八時的彌撒結束後,教友還留在聖堂裡祈禱一個小時。

 聖亞豐素建議,如果可能的話,至少要用半小時來感謝聖體。

 在我少年的時候,慈幼會學校的寄宿生在彌撒後,要公念早課,不會馬上離開聖堂。

 黃修女教導我們,領聖體之後至少要用十分鐘來感謝聖體。

 據說聖母曾在默主歌耶這樣說過:「在未恰當地感謝之前,不要離開聖堂。」「堂區裡有些人不是全心把自己奉獻的。彌撒一完,他們便匆忙地離開聖堂。這不是好事。」

 如果用了那麼多的時間來謝聖體,我們還有時間來盡我們日常的責任嗎?
彌撒聖祭禮儀的意義
成聖體

 假如我是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犯了大罪,那時耶穌還沒有降生成人來救贖人類,也沒有修和聖事,我該怎辦呢?

 我可以獻祭,請司祭為我獻贖罪祭。

 我要買一隻羊,把牠帶到耶路撒冷的聖殿,交給司祭。(昔日的司祭相當於今天的神父。「司祭」的英語是“priest”,「神父」的英語也是“priest”。) 司祭就會為羊覆手,表示將我的罪放在羊的身上。之後,司祭把羊交給助手——肋未人,(昔日的肋未人相當於今天的輔祭。) 肋未人就會把羊捆綁起來,倒吊著,然後用刀割開牠的喉嚨,讓血流到下面的銅缸裡。最後,司祭拿起盛著血的銅缸,把它放在祭臺上,獻給天主,歷時約兩三分鐘之久。

 這兩三分鐘是舊約時代的祭獻中最神聖的時刻,你知道是什麼原因嗎?

 祭臺代表什麼?

 祭臺代表天主的寶座。

 血代表什麼?

 舊約時代的猶太人認為,血就是生命。羊有血的時候,生氣勃勃,會動,會叫;但牠一流盡了自己的血,就會死。由此可知:有血就有生命;沒有血,就沒有生命。所以他們認為,血就是生命。【註1】

 原來把羊血放在祭臺上,有以下的含意:我犯了罪,在天主面前,我實在該死,但我又不能殺死自己,所以只好找一隻羊,來代我受罰受死。我把牠的生命獻給天主,讓牠來做我的替死鬼。我希望這隻羊的血能消除我的罪過,使我獲得新的生命。【註2】

 但是,羊是不是真的有能力來消除我的罪呢?

 再大一點的動物也不能消除我的罪,何況是羊呢?聖經上說:「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斷不能除免罪過。」(希10:5) 事實上,除了一隻羊之外,一切的羊都不能消除我的罪。能消除我的罪的,是哪一隻羊呢?

 還記得在彌撒中,在送聖體之前,神父拿起聖體時會說什麼話嗎?他會說:「請看,天主的羔羊!請看,除免世罪者!」(參閱若1:29) 原來能除免我的罪的羊就是耶穌。只有衪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才能洗滌我們靈魂的污垢。

 既然只有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才能除免我們的罪過,我們現在能不能好像穿過時光隧道,回到兩千年前的耶路撒冷,站在十字架下一樣,跟聖母、聖若望宗徒以及其他熱心的婦女,一起經歷耶穌為救我們而死的事蹟,領受衪所賞賜的恩寵呢?

 能!

 在什麼時候呢?

 在每一次彌撒成聖體、成聖血的時候。《天主教教理》告訴我們:每一臺彌撒都是祭獻,跟昔日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祭獻,是同一的祭獻。耶穌並沒有在彌撒中多死一次,而是天主使二千年前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來救贖我們的事蹟,今天在這裡重現!此刻在這裡發生!【註3】

 這件事是怎樣發生的呢?

 我不知道這件事怎樣發生,這是信德的奧蹟。不過看看成聖體聖血的經文,我們便自然會明白的了。神父代表耶穌,首先拿起麵餅,說:「這是我的身體,將為你們而犧牲。」接著他又拿起盛著葡萄酒的杯,說:「這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將為你們而傾流,以赦免罪過。」注意:在成聖體聖血的經文裡,身體和血是分開的。身體和血分開,就是表示耶穌為救我們而死在十字架上。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問問你。

1. 為什麼成聖體聖血前輔祭要搖鈴呢?

2. 聖體降福前,我們會唱《皇皇聖體》(Tantum Ergo) 這首由聖多瑪斯所作的聖歌。其中有兩句歌詞是這樣的:「古教舊禮已成陳跡,新約禮儀繼聖功。」究竟「古教舊禮」和「新約禮儀」所指的是什麼?

3. 什麼是最好的祈禱?

4. 假如有個教友這樣對你說:「神父在彌撒中的講道很悶,參與彌撒實在沒有意義了,以後我不再參與彌撒了。」這個教友的想法對不對呢?

5. 假如現在這裡正在舉行彌撒,而聖母同時又在隔壁的房間顯現,你應該留在這裡繼續參與彌撒呢,還是該到隔壁的房間裡見聖母呢?

6. 耶穌曾教導聖女傅天娜念《慈悲串經》,叫我們最好在下午三時衪死亡的時刻念。我起初不大明白《慈悲串經》裡的經文:「永生之父,我把至愛之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聖體、聖血、靈魂及天主性奉獻給,以賠補我們及普世的罪過。」我不明白為什麼要把完整的耶穌拆開,分為聖體、聖血、靈魂、天主性幾個部份。你明白嗎?【註4】
奉獻禮品與領聖體

 讓我們再提舊約的祭獻吧。假如我活在耶穌誕生之前的時代,想司祭為我獻祭,我要把一隻羔羊交給他。究竟這隻羊是給誰的?是送給司祭的,還是送給天主的?

 是送給天主的。

 接著肋未人把這隻羊殺了,然後司祭把羊血放在祭臺上獻給天主。所剩下來的羊肉,會怎樣處置呢?

 如果所獻的是全燔祭,司祭會把整隻羊燒掉,這表示把整隻羊都獻給了天主。

 如果所獻的是贖罪祭,司祭會把羊肉拿走,因為那些羊肉是司祭的酬勞,等於今天我們請神父開彌撒時給神父的彌撒金。

 如果所獻的是和平祭,部份的羊肉會燒掉(給天主),剩下來的羊肉會給獻祭的人吃。【註5】

 獻祭的人吃自己所獻的羊肉,這個現象似乎不大合理。整隻羊不是已經獻給天主了嗎?既然已經給了天主,又怎可以把羊肉取回來吃呢?

 記得在我年幼時,家中各人還沒有進教,每逢清明節,全家人都會到曾祖父母的墳前掃墓。母親一定會斟一杯燒酒,叫我灑在墳上。我明白把酒灑在墳上的意思,是請曾祖父母喝酒;但他們不會起來喝——幸虧他們不會,否則我們一定會給嚇死了。——,所以便把酒灑在地上,他們不喝也當他們喝了。但我不明白的是:帶了那麼多的雞肉、燒肉、水果……來到墳前,不是請曾祖父母吃的嗎?怎麼過了一會兒就把它們帶回家,然後又一起吃光了呢?

 原來不但中國人會把祭品取回來吃,猶太人也會這樣做,為什麼呢?

 已故的耶穌會士鮑善能神父 (Fr. Matthew Brosnan) 解釋,原來那是天主的回禮。當獻祭的人把羔羊送給天主的時候,這頭羔羊代表這個人的心意,表示他願意承認天主是他天上的爸爸,表示他願意欽崇衪,讚美衪,感謝衪,也願意遵守衪的誡命,並且決心改過,決心做衪的子民。在祭禮完了之後,司祭代表天主回禮,把已經屬於天主的羊肉送給獻祭的人。那些羊肉代表天主的心意,表示衪已經接納了他的祭獻,願意做他的天主,會時時愛他,保護他,照顧他,指引他,接納他做自己的子民。

 類似的情況會不會發生在彌撒之中呢?

 會。

 彌撒的聖道禮儀一結束,便開始奉獻禮品(餅和酒)了,這些餅和酒是獻給誰的?是給神父的,是給天主聖父的,是給天主聖子耶穌基督的,是給天主聖神的,還是給聖母的呢?

 是給天主聖父的。你如果留意彌撒中的經文,很容易便會知道是獻給誰的了。神父先說:「各位兄弟姊妹,請你們祈禱,望全能的天主聖父,收納我和你們共同奉獻的聖祭。」然後教友一起回答:「望上主從你的手中,收納這個聖祭,為讚美並光榮衪的聖名,也為我們和衪整個聖教會的益處。」

 天主聖父是會回禮的,衪會把什麼東西回贈給我們呢?

 耶穌聖體。

 有沒有遇過以下的情況呢?假設你有一個幾歲大的兒子,你有個朋友也有一個幾歲大的兒子。農曆年初一,你的朋友帶著她的兒子到你的家中拜年,你把一封20元的利市給了她的兒子。你的朋友知書識禮,當然會回禮。她也把一封利市給了你的兒子。朋友走了之後,你的兒子對你說:「媽媽,剛才那個姨姨給了我一千元啊!」當時你會不會這樣想呢?「我發達了,只付出了20元,卻收回1000元,淨賺980元,真是好極了。」還是你會這樣想呢?「我連累了朋友,害她虧了本,使她損失了980元,真不好意思。」

 相信你總會覺得有點兒不好意思吧。

 假如你老早就知道朋友會給你的兒子1000元,那麼你會給她的兒子一封多少錢的利市呢?

 相信你給的那封利市一定不只20元吧。

 在參與彌撒前,我們其實老早就知道天主聖父會給我們什麼回禮的。天主聖父會給我們的是衪聖子耶穌的聖體。「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衪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3:16)

 我們所奉獻給天主聖父的麵餅和葡萄酒,表面上跟衪回贈的聖體聖血完全沒有分別,正如一封20元的利市跟一封1000元的利市看起來完全沒有分別一樣。但我們給祂的麵餅和葡萄酒是不值錢的,但衪回贈的卻是無價之寶——衪心愛的獨生子耶穌。如果我們知道衪所給的是一份這麼厚的禮,那麼在奉獻禮品時,我們會不會認為只由輔祭代表自己奉獻餅酒就夠了?或者只在捐獻袋裡投入10元或20元就夠了呢?如果天主聖父要把最寶貴的獨生子耶穌賜給我們,我們豈能不把最寶貴的東西獻給衪嗎?我們最寶貴的東西是什麼?不就是我們自己的生命嗎?

 我記得在聖堂舉行婚禮時,我曾對太太這樣說:「我如今鄭重承認你是我的妻子,並許諾從今以後,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我將永遠愛慕尊重你,終生不渝。」同樣,在奉獻禮品的時候,我們也該在心裡對天主聖父說:「我如今鄭重承認是我的父親,並許諾從今以後,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成功失敗,喜樂憂苦,我都永遠愛慕欽崇祢,並將自己完全交給祢,任祢按祢的聖意處置,終生不渝。」

 如果我們真的這樣做的話,彌撒就是件非常有意義的事了。
註釋

【註1】舊約肋未紀17:10-14有以下的記載:「以色列家及僑居在他們中間的外方人,有人吃了什麼血,我必怒容而視,與這吃血的人作對,由民間將他剷除。因為肉軀的生命是在血內,我為你們指定了血,在祭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為血具有生命,故能贖罪。為此,我吩咐以色列子民說:你們中任何人都不可吃血;僑居在你們中間的外方人,也不可吃血。以色列子民和僑居在他們中間的外方人,誰若獵取了可食的野獸或飛禽,該放盡牠的血,用泥土蓋上。因為一切肉軀的生命都繫於血,為此,我吩咐以色列子民說:任何肉上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肉軀的生命,都繫於血;誰吃了,應被剷除。」

【註2】以上各段,是根據已故耶穌會士鮑善能神父 (Fr Matthew Brosnan)的教導而寫成的。

【註3】「感恩祭是祭獻,因為它使十字架的祭獻重現 (臨到現場)….. The Eucharist is thus a sacrifice because it it re-presents (makes present) the sacrifice of the cross……」(《天主教教理》1366)

 「基督的祭獻和感恩祭的祭獻是一個獨一無二的祭獻。The sacrifice of Christ and the sacrifice of the Eucharist are one single sacrifice.」(《天主教教理》1367)

 「我們的彌撒也是一種記念,但這記念不同於聽錄音帶或看錄影帶,也不是在聽一個陳年古舊的、早已過去的故事。不,我們的聖事可帶領我們,好像穿過時光的隧道,去親臨現場,和基督接觸。這便是我們所說的『有效的紀念』。」(徐錦堯《新答客問 答覆基督教朋友的質疑》香港:香港教友總會、公教教研中心,2002年四版,55頁)

【註4】各問題的答案如下:

1. 成聖體聖血是彌撒中最重要的部份。如果那時我們分了心或睡著了,鈴聲便會喚醒我們,提醒我們:要專心迎接耶穌的來臨啊!千萬不要錯過這個最神聖的時刻啊!(以上的解釋只是我自己的看法,如果想從歷史的角度看這個問題,可參閱潘家駿《感恩聖事禮儀與神學》台北:光啓文化事業,2005年,135-136頁。)

2. 「古教舊禮已成陳跡,新約禮儀繼聖功。」這兩句話的意思是:古教舊禮已成過去,取而代之的是新約禮儀。「古教舊禮」是指舊約時代的贖罪祭,而「新約禮儀」是指我們今天的彌撒聖祭。

3. 彌撒是最好的祈禱,彌撒之後才輪到玫瑰經以及其他的祈禱方式。

4. 當然不對。神父的講道悶,固然很可惜,但神父的講道並不是彌撒最重要的部份,成聖體聖血才是彌撒的核心。

5. 該參與彌撒。在成聖體聖血時,耶穌親自來到祭臺上,使衪兩千年前死在十字架上來救贖我們的事跡如今在我們眼前重現。聖母是時常和耶穌在一起的,哪裡有耶穌,哪裡也會有聖母。所以參與彌撒時,當麵餅和葡萄酒成了聖體聖血之後,耶穌和聖母都和我們在一起了,只是我們見不到他們的外形罷了。

6. 聖體與聖血分開,耶穌的靈魂又與衪的身體分開,是指耶穌為我們而死。就在耶穌流血至死的過程中,衪承擔了我們的罪,代我們受罰,使天主聖父看在耶穌的分上,寬恕我們的罪過。

 「永生之父,我把至愛之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聖體、聖血、靈魂及天主性奉獻給祢,以賠補我們及普世的罪過。」「因衪的至悲慘苦難,求祢垂憐我們及普世。」

 以上《慈悲串經》裡的經文所描述的情形,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救我們而死的事實,也就是彌撒中成聖體聖血時所發生的事情。

【註5】《聖經辭典》1757
耶穌在哪裡?

在天堂上?,在聖體中,在聖事內,在聖言中,在教會領導階層中,在每個信徒內,在教會團體中,在有需要的人身上,哪種臨在最圓滿,只朝拜聖體夠不夠
在天堂上?

 讓我們由耶穌升天說起吧。耶穌是在耶路撒冷城外東面的橄欖山上升天的。以下就是《宗徒大事錄》的記載:

 「……耶穌說完這些話,就在他們觀望中,被舉上升,有塊雲彩接了祂去,離開他們的眼界。他們向天注視著衪上升的時候,忽有兩個穿白衣的人站在他們前,向他們說:『加里肋亞人!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位離開你們,被接到天上去的耶穌,你們看見衪怎樣升了天,也要怎樣降來。』」(宗1:9-11)

 《信經》裡也提到耶穌升天:「我信衪升了天,坐在聖父的右邊。衪還要光榮地降來,審判生者、死者。」

 現在耶穌在哪裡?

 衪在天上,對嗎?

 現在祂肯定在天上,但衪還在不在地上呢?

 衪仍在地上,因為衪在升天前曾對宗徒們這樣說過:「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20)

 耶穌現在不但在天上,而且同時也在地上,這事怎麼可能呢?

 為了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先要問另一個問題:耶穌曾經復活過三個人:葛法翁會堂長十二歲的女兒(谷5、路8)、納因城寡婦的獨生子(路7)、以及衪的好友拉匝祿(若11)。耶穌復活後的身體,跟那三個人復活後的身體是不是相同的呢?

 不同。

 什麼地方不同呢?

 耶穌復活後就不再死了,但那三個人復活後,最後還是再死了。如果他們一直活下去而不再死的話,今天他們都差不多有二千歲了。

 原來耶穌復活後光榮的身體,跟衪復活前的身體是截然不同的。在復活之後,衪能突然出現(若20),又能突然消失(路24)。別人能用指頭穿過祂手裡的釘孔,也能用手探進衪被長矛所刺透的肋膀(若20)。假如衪的身體在復活前後是完全沒有分別的話,怎可能在手上、腳上和肋膀有幾個洞而又不會流血不止呢?衪復活後光榮的身體,已經是不受空間限制的了。既然不再受空間限制,衪當然可以身在天上,也同時留在世間了。況且,耶穌是全能的天主子,有什麼事是衪做不到的呢?
耶穌第一種在世間臨在的方式:在聖體中

 我們已經知道,耶穌現在不但在天上,同時也在地上。但在地上哪裡呢?

 讓我們先談談在1900年殉道的聖女王亞納 (王安納) 的事蹟吧。

 根據《中華殉道聖人傳》(由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宣聖委員會主編) 的記載,王亞納是河北省威縣馬家莊人。十一歲時,祖母和繼母得到她父親的同意,要把她許配給魏村的一個男子,但王亞納極力反對,始終不肯答應。十四歲時,義和團迫害教會,對馬家莊的教友說:朝廷不准奉洋教,如果誰願意背教,便可以得到自由。不肯背教的,便要死。王亞納肯不肯背教呢?

當然不肯背教。

 到了行刑的時候,王亞納面向魏村,跪著唸經。匪首舉著刀,看見她可愛的樣子,實在不忍心下手,於是就對她說:「你如果背教,就把你嫁給富貴人家,過享福的好日子。」王亞納說:「我不背教,而且我已經許配了,」她指著魏村繼續說:「我已許配給魏村了。」

 十一歲時,王亞納不肯嫁給魏村的男子,怎麼三年後她竟說自己已許配給魏村呢?你們聽下去便會明白的了。

 匪首問王亞納:「究竟背教不背教?」她答:「不背。」匪首於是把她的肩砍了。那時,她舉目向天,笑著說:「天堂的門開了。」跟著在被斬首前,低聲喚了耶穌的聖名三次:「耶穌!耶穌!耶穌!」。

 現在你們應該猜到王亞納許配了給誰吧。

 原來,在王亞納所住的馬家莊,義和團已把聖堂燒燬。現在馬家莊已沒有聖堂,魏村才有聖堂。聖堂裡有誰?

 有耶穌聖體。王亞納所許配的,就是耶穌。耶穌第一種在世間臨在的方式,就是在聖體中。
實質與外形

 耶穌在聖體中的臨在,是實體的臨在。「實體」也可稱為「實質」或「本質」。甚麼是「實體」呢?

 任何一個人、一個生物、一件東西……都有兩個部份:一、「實體」或「實質」(substance),二、「外形」(form)。讓我用一個比喻來說明吧。這裡有一封利市,它的外形是什麼呢?可說是利市封。它的實質是什麼呢?可說是利市封裡的錢。

 假如你把一粒種子埋在地裡,數天之後,它發芽了,變成了一株幼苗;十年之後,它成了一棵樹。那粒種子、那株幼苗、那棵樹究竟是一件東西,還是三件東西呢?

答案是一件東西。種子、幼苗、樹,是這植物的三種外形。這植物的外形轉變了,但實質卻沒有變過,都是同一的植物。

 你出生時是嬰兒,十歲時是兒童,現在是個成年人。這嬰兒、這兒童、這成年人是一個人,還是三個人呢?

 答案是一個人。嬰兒、兒童、成年人,是你的三種外形。你的外形轉變了,但實質仍然是你。

 我手裡拿著三個大小不同的利市封,最小的利市封代表嬰兒,面積中等的代表兒童,最大的代表成年人。我在最小的利市封裡把一張紙幣放進去,這紙幣代表你。隨後我把紙幣從最小的利市封裡拿出來,放進面積中等的利市封裡。接著我又把紙幣從面積中等的利市封裡拿出來,放進最大的利市封裡。看,這就是你成長的過程了。
實質與外形,孰輕孰重?

 相信大家現在都大約知道了什麼叫做「實質」,什麼叫做「外形」吧。究竟實質重要,還是外形重要呢?

 我手裡拿著一個空的利市封。它是不是利市?不是。它雖然有利市的外形,但裡面卻沒有利市的實質 (廣東話叫「冇料到」)。如果在新年時把它送給小孩子,小孩子知道了,是不肯要的。

現在我把一張20元的紙幣放進這個空的利市封裡,它現在是不是利市?是,因為它不但有利市的外形,而且有利市的實質——錢。

假如我把漂白水塗在這封利市的表面上,過了一會兒,紅色不見了,成了白色,它還是不是利市?仍然是,因為它的外形變了,但裡面的實質(錢)卻絲毫沒有改變過。

只有外形而沒有實質的利市,不是利市;外形不像,但有實質的利市,仍是利市。由此可知,實質比外形重要得多了。

 再讓我多舉幾個例子吧。假如你在抽屜裡找東西時,在裡面發現一些貌似蟑螂的東西,你要打死牠嗎?

 不。原來它是蟑螂蛻出來的外殼,只有外形而無實質,不是蟑螂。

 在香港有些身穿校服,揹著書包,貌似學生的少年。在他們的書包裡,除了鏡子、不三不四的刊物、零食、香煙、手提電話之外,甚麼都沒有。他們上課時如果不是伏在桌子上睡覺,便是在搗蛋。老師想要他們交功課,簡直難於登天。考試開始了才不過十分鐘,他們便嚷著要交卷了,自己的名字在試卷上寫了一半也懶得寫下去。你認為這些人是不是真正的學生呢?

 不是,因為他們雖然有學生的外形,卻沒有學生的實質。

 下面耶穌所描述的經師和法利塞人(瑪23),是不是天主真正的子民呢?

 「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吞沒了寡婦的家產,而以長久的祈禱作掩飾……」

 「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捐獻十分之一的薄荷、茴香和蒔蘿,卻放過了法律上最重要的公義、仁愛與信義……」

 「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洗擦杯盤的外面,裡面卻滿是劫奪與貪慾……」

不是。

 有個丈夫對妻子說:「你20歲時,我愛你;你現在60歲,我不愛你了。」這個丈夫愛過他的妻子沒有?

 沒有。妻子的實質一直都沒有變,變的只是外形。這個丈夫所愛過的,只是他妻子20歲時的外形,而不是他的妻子。
實體轉變

 我們看過外形改變而實質不變(transformation)的例子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外形不變而實質改變,叫做實體轉變(transubstantiation)。

 這裡有兩個一模一樣的利市封,我把其中一個利市封對褶,放進另一個利市封裡。現在它是什麼?

 它是利市封,外形(外面)是利市封,實質(裡面)也是利市封。

 如果我把對褶了的利市封,從外面那個利市封裡拿出來,撕毀了,再把一幅耶穌聖相放進剩下的那個利市封裡去,然後送給你。我給你的是什麼?是利市封,還是耶穌聖相呢?

 是耶穌聖相。利市封只是一個裝著聖相,保護著聖相的東西。

 (如果李先生把一個裝著十二個萍果的膠袋送給你,你會說「李先生送了一個膠袋給我」,還是會說「李先生送了一打萍果給我」呢?)

 用上述這個例子來說明成聖體時麵餅的變化,是最恰當不過的了。利市封代表「麵餅」,耶穌聖相代表真正的「耶穌」。在成聖體之後,麵餅的外形並沒有改變,它的大小、形狀、重量、硬度、顏色、氣味、味道、化學成份……仍然跟原來一樣,但麵餅的實質卻改變了,變成了天主子耶穌基督真實的身體。這種實體轉變,我們沒法子明瞭,科學家也沒法子解釋,純粹是信德的奧蹟。
耶穌第二種在世間臨在的方式:在聖事內

 在世上,耶穌不但臨在於聖體中,也臨在於聖事中,即臨在於施行聖事的神職人員身上。

 彌撒中成聖體聖血的時候,耶穌在神父的身上。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以下簡稱「梵二」)的文獻這樣說:「在彌撒聖祭中,衪(耶穌)……臨在司祭之身,『衪曾在十字架上奉獻自己,而今仍是衪藉司鐸的職務作奉獻。』」(《禮儀憲章》7) 大家可曾留意過,成聖體和送聖體時神父所說的字句是不同的嗎?成聖體時,神父對著麵餅說什麼?

 「這是我的身體。」

 那時耶穌親自臨在於神父的身上,所以神父能用耶穌的口吻說:「這是我的身體。」

 神父在送聖體時對教友說什麼?

 「基督聖體。」

 在送聖體時,耶穌不像成聖體時那樣臨在於神父身上,所以神父不能用耶穌的口吻說:「這是我的身體」,而只能說:「基督聖體」。

 送聖體時,神父可邀請送聖體員代勞;成聖體時,神父也可邀請送聖體員代勞嗎?

 不能,因為只有主教、神父才有開彌撒,成聖體的權柄。如果送聖體員對著麵餅說:「這是我的身體」,耶穌不會臨在於他的身上,他面前的麵餅仍然是麵餅,實質絲毫不會改變。

 耶穌不但在成聖體的時候,臨在於主教、神父的身上,當主教、神父施行其他聖事的時候,耶穌也在他們身上。梵二的文獻這樣說:「衪(耶穌)又以其德能臨在於聖事內,因而無論是誰付洗,實為基督親自付洗。」(《禮儀憲章》7)

 聖女小德蘭年幼時第一次辦告解(領修和聖事)之前,二姐寶琳為她準備得非常妥當。二姐這樣對她說:你實實在在的去向天主告罪,並不是去向一個人告罪。那時她就問二姐:「如果與我面對面講話的就是天主,那麼我應向杜塞里蒙席 (聽告解的那個神父) 說我以全心愛他嗎?」

 真的,在辦告解的時候,表面上我們是向神父告罪,但其實我們是向耶穌告罪;當神父唸赦罪經的時候,表面上是神父赦我們的罪,但實際上卻是耶穌赦我們的罪。

 聖女小德蘭這樣描述她第一次辦告解後的感受。她在自傳裡說:「我 (從告解亭裡) 走出來時,因充滿了蓬勃的生氣而歡欣,同時,又是那般的心地輕快!我的靈魂從未曾嘗到過這般幸福的滋味。」她繼續說:「從那以後,我在每個大瞻禮前都要去辦告解,我覺著如此一來,瞻禮才真像個瞻禮!」為什麼她辦告解後會這樣快樂呢?

 因為她在辦告解時與耶穌相遇!

 假如我沒有犯過什麼嚴重的罪過,要不要去辦告解呢?

 要。我半天裡所犯的罪,相信比聖女小德蘭一生裡所犯的罪還要多。雖然聖女小德蘭沒有什麼罪,她也時常去辦告解,即使我沒有犯過什麼嚴重的罪過,又怎能不勤辦告解呢?辦告解是一個與耶穌相遇的機會啊!
耶穌第三種在世間臨在的方式:在聖言中

 耶穌也臨在於聖言中。

 梵二的文獻這樣說:「衪 (耶穌) 臨在於自己的語言內,因而在教會內恭讀聖經,實為基督親自發言。」(《禮儀憲章》7)

 讓我們看看聖奧思定回頭的經歷吧。聖奧思定年幼時是個乖孩子,但到了十多歲,便開始反叛,後來不但不信天主而信了異端邪說,還被情慾所綑綁,與女人同居,未婚生子。其後,他漸漸明白了天主的道理,不再相信異端邪說。那時,他一方面想回頭改過,但另一方面又捨不得情慾的享受,不願意馬上皈依天主,內心矛盾重重,常有鬥爭。

 有一天,他突然聽到有聲音重複地說:「拿起來,讀吧……」他便拿起桌子上的保祿書信,一翻開,就看到《羅馬書》裡面這幾句話:「不可狂宴豪飲,不可淫亂放蕩,不可鬥嫉妒;但該穿上主耶穌基督;不應只掛念肉性的事,以滿足私慾。」(羅13:13-14) 這幾句話不啻是當頭棒喝。「淫亂放蕩」、「只掛念肉性的事,以滿足私慾」,正是他自己的寫照!他就在那一刻,決定皈依天主,從此棄絕了情慾的罪。當他閱讀這幾句聖經的話時,耶穌一定與他同在,不但使他明白了聖經的教訓,還賜了他力量去實行。
耶穌第四種在世間臨在的方式:在聖教會的領導階層中

 耶穌臨在於聖教會的領導階層(教宗、主教、神父)中。

 教宗真福保祿六世在《信德的奧蹟》通諭裡這樣說:「教會講道時,基督也臨在。」他的話是有聖經根據的,因為耶穌曾對門徒說:「聽你們的,就是聽我;拒絕你們的,就是拒絕我;拒絕我的,就是拒絕那派遣我的。」(路10:16)

 我們要聽從教宗的訓導,因為當他講道時,耶穌與他同在。他在以下情況中所說的話,是不能錯的。

 《天主教教理》引述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的文獻《教會憲章》說:「幾時世界主教團的首領,羅馬教宗,以全體信徒最高牧者和導師的身份,在信仰上堅定其弟兄們,以決定性的行動,宣佈一項有關信仰或道德的教義,便以自己職份的名義,享有這種不能錯誤的神恩……幾時世界主教團與伯多祿的繼承人 (「伯多祿的繼承人」指教宗) 共同執行這種最高的訓導權,尤其是召開大公會議時,那許諾給教會的不能錯誤的神恩,也留在他們中。」

 《天主教教理》還教導我們:即使教宗、主教訓導我們時,沒有作出不能錯誤的論斷,也沒有以「決定性的口氣」發表,大家也該以「敬重的心情去依從」。

 教宗、主教講道時,我們要聽從。那麼神父講道時,我們是不是也要聽從呢?

 2005年10月,我有幸和一位很熱心,在臺灣工作的外籍神父一起吃飯。他對我說:他每主日都要講道,但有時沒有足夠的時間把要講的道理準備得很好,到開彌撒之前,還不知道要說什麼才好,但到講道的那一刻,他就自然說得很暢順。彌撒後有教友對他說:「神父,你剛才講得很好哇!」但他那時已經忘記了自己說過什麼了。很明顯,在他講道時,耶穌臨在於他的身上。

 不過這位外籍神父也說,他時常會為他所認識的不熱心的神父祈禱,做補贖,因為那些神父有時在講道時,講的是其他的學說,而不是天主的道理。

 如果神父在講道時,講的不是天主的道理,我們當然不能說那時天主臨在於他的身上。但當他講天主的道理時,天主是在他的身上的。
耶穌第五種在世間臨在的方式:在每個信徒內

 耶穌臨在於每個靈魂上有天主寵愛的信徒的心中。

 《頌恩》461首《主的居處在我心》的歌詞很能說明這個道理:「主的居處在我心,匯合是一體……基督居處在我心,不必再驚惶……」

這個說法是有聖經根據的。

耶穌說:「誰吃我的肉(善領聖體),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6:56)

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你們內……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條……」(若15:4-5)

耶穌又說:「看,我立在門口敲門,誰若聽見我的聲音而給我開門,我要進到他那裡,同他坐席,他也要同我一起坐席。」(默3:20)

 聖女小德蘭是聖衣會的修女,她奉院長的命令,把自己的經歷都寫在自傳裡。她在自傳裡提到修會中有位非常惹她討厭的修女,那位修女的性格、做事方式、所說的話……全都使她反感。聖女小德蘭怎樣對待那位修女呢?

 小德蘭在自傳裡這樣寫道:「她是個有聖德的修女,天主必然非常的鍾愛她;因而我也不可由著自己的性兒不喜歡她。我提醒自己說,仁愛並非只是一種細膩體貼的情感,是要見諸行事的。於是我決定像對我最喜歡的人似的來對她。」

 那位修女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惹小德蘭討厭,也不知道小德蘭非常努力善待自己。小德蘭逝世後不久,她所寫的自傳出版了,那位惹她討厭的修女看了這本書後,心裡想道:「書中所提到那個使她反感的人究竟是誰呢?一定不可能是我吧,我不是她最好的朋友之一嗎?她所作的第一首詩,不是獻給我的嗎?散心時她不是時常主動來找我的嗎?」一直等到小德蘭逝世後三十二年,她才發現那個人原來就是自己!真想不到自己性格上的缺點,是會使其他修女,特別是小德蘭,感到異常辛苦的!那時她覺得很尷尬,不過,她記得小德蘭生前曾勸導過她:要把自己的重擔拋進天主慈悲的愛中,於是照著做了,其後也能釋懷了。

 為什麼小德蘭可以對那個惹她討厭的修女那麼好呢?

 因為她知道耶穌臨在於那個修女身上。
耶穌第六種在世間臨在的方式:在教會團體中

 耶穌臨在於教會團體中。

 「幾時教會在祈禱歌頌,衪(耶穌)也臨在其間,正如衪所許諾的:『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瑪18:20)」《禮儀憲章》

 有人說:「獨自一個人祈禱就夠了,為什麼要到聖堂去呢?」

 獨自一個人祈禱固然好,但在聖堂裡和別的兄弟姊妹一起祈禱時,耶穌是特別和我們在一起的。

 安琪拉是我的老朋友。去年某天早上,她把唸小五的姨甥女帶到我家,請我太太為這個姨甥女補習。跟安琪拉一塊兒來的還有她唸小三的姪女。等到補習完畢,時候已經不早了,她們便出外用膳。飯後,安琪拉本來要先送這兩個小女孩回家,但從三時到五時,她另有任務,要朝拜明供聖體,如果先把這兩位小朋友送回她們各自的家,就趕不及準時到達朝拜聖體的小堂了。在這情況底下,她只好和這兩位小朋友一起到小堂去。可是,這兩位好動的小朋友並非教友,雖然她們對天主教的道理略有所知,但如果要她們安靜地祈禱兩個小時,真是談何容易!安琪拉於是嘗試教她們祈禱,對她們說:「你們如果有什麼不開心的事,或者知道別人有什麼煩惱,都可以說出來,求耶穌幫助。」

 在那個時候,想不到小姨甥女竟然很懇切地說:「某某和某某 (她姨甥女的朋友) 的爸爸媽媽正在鬧離婚,如果真的要離婚的話,他們便沒有爸爸,就會很淒涼的了。」

 安琪拉於是就對兩個孩子說:「好吧,就讓我們為這件事唸一串玫瑰經吧。」

 唸完玫瑰經之後,她們三個人繼續為這事祈禱,一直到五時。

 原來那對要離婚的夫婦的情形是這樣的。那個做丈夫的,本來是新加坡一家公司的總裁,收入不錯。不幸前幾年金融風暴時,被老闆辭退了。之後他們全家返回香港居住,做丈夫的就北上到內地去經商。不幸生意又失敗,變得一貧如洗,連所住的房子也要變賣來還債,結果要住在岳母的家裡。經歷了這些打擊後,他變得非常消沉,不思進取,不理家事,也不關心子女。子女要做功課,他也不會把電視機的聲量調低。

 做妻子的,由於以前過慣奢侈的生活,如今卻要捱窮,加上丈夫又異常消極,因此對他非常不滿,要和他離婚。在今天的香港,只要夫婦其中一方去辦離婚手續,分居了一段時間後,離婚便可生效。由於那個做丈夫的,曾經獨自北上,在內地做了兩年生意,因此等於和妻子分居了兩年。如果那個做妻子的當時就去辦理離婚手續的話,他們那個家便會馬上解體了;情況實在危急得很。

 安琪拉和兩個小女孩祈禱之後數天,安琪拉的妹夫和妹妹 (即姨甥女的父母) 請那對正鬧離婚的夫婦到他們的家裡坐,想了解他們的情況,並加以規勸。妹妹跟那個做妻子的在家中談,妹夫則同時跟那個做丈夫的在天臺上談。談話之後的第二天,事情出現了轉機,做妻子的竟然燒了一鍋湯,叫丈夫來喝——這是很久沒發生過的事了,之前兩人是不瞅不睬的。隨著妻子對丈夫好了一點,丈夫也積極了一點,接著便找到一份工作,再有收入了;最後兩人和好如初,還為了要感謝安琪拉的妹夫和妹妹,而請他們吃飯慶祝呢。由祈禱那天到吃飯慶祝那天,前後只不過兩個星期罷了;這事是不是很神奇呢?

 這事真的應驗了耶穌所說的話:「我實在告訴你們:若你們中二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無論為什麼事祈禱,我在天之父,必要給他們成就,因為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瑪18:19-20)」
耶穌第七種在世間臨在的方式:在每個有需要的人身上

 耶穌臨在於一切有需要的人身上。

 「教會作慈善事業,基督也臨在。」(教宗真福保祿六世《信德的奧蹟》通諭)

在公審判時,君王(耶穌)要對義人們說:「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吧!承受自創世以來,給你們預備了的國度吧!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裡,你們來探望了我。」那時,義人回答他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饑餓而供養了你,或口渴而給了你喝的?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作客,而收留了你,或赤身露體而給了你穿的?我們什麼時候見你患病,或在監裡而來探望過你?」君王便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25:34-40)

 在聖女傅天娜的日記 (第1312則) 裡有以下的記載:在一個寒冷的雨天,有一個窮苦的年輕人出現在修院的大門前。他瘦弱可憐,衣衫襤褸,沒有帽子,也沒有鞋子,又冷又餓,向聖女乞食。聖女在廚房裡找不到食物,於是四處去找,終於找到了一點湯,於是把它加熱,再把麵包弄碎放進湯裡,然後給那個年輕人吃。他吃完後把碗還給她時,你知道她發現那個年輕人原來是誰嗎?

 原來那個年輕人就是耶穌。
哪種臨在的方式最圓滿、最卓越?

 我們說過,耶穌一共有八種臨在的方式:1.衪在天堂上,2.在聖體中,3.在聖事內,4.在聖言中,5.在聖教會的領導階層中,6.在每個信徒內,7.在教會團體中,8.在每個有需要的人身上。在這八種臨在的方式中,哪種是與耶穌接觸的最佳方式呢?

 當然是第一種 (在天堂上與耶穌相遇),因為在那裡不但有耶穌的實質,我們還可以看見衪的外形。

 除了在天堂上與耶穌相遇之外,在世間,哪種是與耶穌接觸的最圓滿、最卓越的方式呢?

 是第二種 (與聖體中的耶穌相遇)。為什麼呢?

 你們可能會這樣答:因為耶穌真的在聖體內。

 不錯,耶穌真的在聖體內,但這是不是表示耶穌其他的臨在方式都是假的呢?

 當然不是!衪各種臨在的方式都是真的。

 如果都是真的,那麼為什麼說,與聖體中的耶穌相遇是與耶穌接觸的最圓滿、最卓越的方式呢?

 理由有兩個。第一、耶穌在聖體中的臨在,是實體的臨在。聖體的外形是麵餅,實質(實體)卻是耶穌。在成聖體的時候,麵餅的實質消失了,變成了百分之百的耶穌。

 耶穌也在聖事中。比如說,在神父成聖體的時候,他的外形是神父,實質是耶穌。但同時神父的實質有沒有消失呢?

 沒有。神父的外形與實質都在,只不過耶穌同時也在他的身上罷了。假如神父不熱心,信德不深,成聖體時的態度比較馬虎,那麼,雖然他所祝聖的麵餅仍是真的聖體,但他自己馬馬虎虎的表現卻會影響到我們。

 耶穌也在聖言中。在讀聖經時,如果我們的心感受到聖神的觸動,那麼耶穌一定也臨在!但聖經的紙和油墨有沒有變成了耶穌呢?

 沒有。聖經仍然是紙,外形是紙,實質也是紙。所以我們會推行恆久朝拜聖體,而不會推行恆久朝拜聖經。

 耶穌也在每個有需要的人 (例如露宿者) 和在每個身邊的人 (例如朋友、家姑、兒子) 的身上,但那些人的外形與實質都沒有消失。露宿者不洗澡,可能渾身發臭;不刷牙,說話時會有口氣;還可能會發脾氣,說粗話,罵人。朋友會講是非,說閒話,談論電視劇集、香港小姐選舉等無聊的事。兒子會說謊,故意鬧彆扭,頂嘴。家姑會鐵青著臉,對你說些難聽的話。不錯,耶穌都在他們的身上,但他們的表現與行為會妨礙我和耶穌接觸。

 第二、耶穌在聖體中的臨在是長久的,但其他方式的臨在則未必。在成聖體和領聖體的時候,耶穌固然真實他臨在於聖體中。彌撒完了,我們朝拜聖體時,耶穌也繼續真實地臨在於聖體櫃或聖體豪光裡的聖體中。

 當我們辦告解的時候,神父赦罪,那時耶穌特別臨在於他的身上。但走出告解亭後,我請神父吃飯,那時耶穌是否繼續以這種特殊的方式臨在他的身上呢?

 不。

 教宗講道時,論及教理、倫理道德等問題,那時耶穌臨在於他身上。但之後教宗和朋友吃飯聊天,談到天氣時,耶穌還特別地臨在於他的身上嗎?

 當然不。你不能說:「教宗說明天天氣轉冷,你得多穿一件衣服。」如果天文台預測明天天氣轉冷,我勸你最好相信;但如果教宗預測明天天氣轉冷,你就不必相信了,因為教宗不是氣象學家啊。

 耶穌臨在於教會的團體中。如果有一群教友熱心地唸玫瑰經,那麼耶穌一定臨在於他們中。但假如他們唸經時全都心不在焉,只想著今天晚上要吃什麼,又越唸越快,快到連自己也不知道唸的是什麼,那時耶穌仍在不在呢?

 不在了。

 耶穌臨在於我們每個教友的心中。如果我的靈魂有天主的聖寵,常熱心領聖體,耶穌當然在我的心中。但假如我懶惰,星期日早上不肯起床去參與彌撒,下午到黃大仙廟拜神求簽,做生意又騙別人幾萬塊錢,耶穌還在我的心中嗎?

 不在,因為我已經把衪趕走了。
只是朝拜聖體夠不夠呢?

 由此可知,耶穌在聖體內的臨在,確實是最圓滿、最卓越的,所以我們應該多朝拜聖體。但是,只是朝拜聖體夠不夠呢?

 你可以想像自己是中學一年級的班主任。在你班裡有個女孩子,她很乖、很純真、很聽話、很用功,又相當聰明,樣子也非常可愛。你很疼她,當她是自己的女兒一樣。

 假如有一天晚上十一時,你走過一條僻靜的街道,發現她就站在對面的電燈柱旁……你會怎樣做呢?

 相信你不會這樣想:「何必多管閒事呢?我早已下班了。況且,她年紀也不小了,難道還要我護送回家?我自己不用睡覺嗎?」

 你一定會這樣想:「時候那麼晚,一個女孩子獨自站在街上,實在很危險啊!」你會走過去,問問她為什麼會單獨一個人在那裡。

 假如兩年之後,她唸中三了,你再沒有教她。有一天,你下班經過學校附近的一個球場,發覺她身上還穿著校服,正和兩個別的學校的男生在打籃球,雖然這兩個男孩子看起來不像壞蛋……你會怎樣做呢?

 相信你不會這樣想吧:「我已經下班了,現在我又沒有教她。女孩子長大了,她喜歡做甚麼,便由得她做甚麼吧。」

 你一定會上前問問她,為什麼她放學之後還不馬上回家而留在球場裡打球吧。

 又過了幾個月,有一天,你下班後進入一家快餐店吃點東西。那時,你看見她走進來,但她卻看不到你。不妙了,她變壞了!嘴裡叼著香煙,旁邊還有一個賊眉鼠眼的男孩子……你會怎樣做呢?

 相信你事後一定會找個機會跟她詳談,了解一下她改變的原因,並加以規勸吧。

 後來她又改邪歸正,如今已經畢業離校,在社會上做事了。有一個下午,你下班了,走到地下,看見她剛從學校大門口走進來。原來她是特地回來探望老師的,但時候不早了,你必須在銀行關門之前到那裡辦點手續……你會怎樣做呢?

 你會不會繞道避開她,從後門離開呢?不會吧。

 相信你無論怎樣忙,也會向她打個招呼,說聲「日後電話聯絡」吧。

 又過了十年八載,有一天,你忽然接到她的電話,她說:「老師,下個月我要結婚了,我想請你喝喜酒,到時你肯賞臉參加嗎?」

 你不會這樣想吧:「喝喜酒要送幾百元的賀禮,要我破產,我不去了。」

 你一定會高高興興地去參加她的婚宴吧。

 討論了那麼久,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的結論:如果你真的關心一個學生,那麼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在任何情況底下,你都會關心他;無論你上班、下班,在校內或在校外,他乖還是不乖,你都會對他好。但是,如果你只在上課時理他,下了班就視而不見,那麼你對他的關心,便不可能是真的了。

 同樣,如果你真心愛耶穌,你不但會在聖體前對衪好,而且還會讀聖經,辦告解,聽主教、神父講道,因為耶穌也臨在於聖言、聖事和聖教會的領導層中。你一定會喜歡靜下來祈禱,因為耶穌就在你的心中。你也會在每天晚上和家人一起祈禱,因為當全家人因耶穌的名而聚在一起時,衪就在你們中間。你不會不幫助有需要的人,不會不為那些蓄意傷害你的人祈禱,因為耶穌也在他們的身上。

 就這樣,在你整個的生活裡,你都會不斷與耶穌相遇。這種境界,其實跟天堂差不多,只不過我們在地上看不到耶穌的外形,而在天堂上則可以看見罷了。為此,我們時常都應該感謝耶穌,衪是真正的厄瑪奴耳(瑪1:23),常與我們同在。

sun 發表於 2013-11-18 13:19

新修訂英文版《羅馬禮彌撒經書》


李恩美修女

引言

彌撒或感恩祭,是我們給予天主的最崇高朝拜。朝拜是一種神 聖方式跟天主溝通。團體和個人祈禱都是跟天主溝通的方法, 對能獲得救贖非常必要。耶穌告訴我們要恒常祈禱。但作為人 類一分子、天主的兒女和受了洗的天主教徒,我們參與彌撒是 為表示團結並回應天主。祂創造了我們、愛我們至死,至今仍 在邁向聖父之路上跟我們同行。


這種溝通如何在彌撒中出現?

在聖道禮,我們從讀經中聆聽天主聖言,然後以讚頌、祈求和 敬畏回應。這些在禮儀、經文和其他敬禮中有既定模式,好能 跟天主溝通。


由此可了解彌撒是何等重要和有效的朝拜天主聖父方法,我們 跟所有兄弟姊妹都在神聖的和平與喜樂中。所以,我們極度重 視在彌撒中所做的事,並避免在這神聖儀式中做其他不相關的 奉獻(例如為聖人燃點蠟燭、唸玫瑰經、作九日敬禮等,這些 個人奉獻應該在彌撒以外時間做)。


《羅馬禮彌撒經書》歷史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後,《羅馬禮彌撒經書》作過修訂,出 現各國本土語文版本。教廷1969年核准了英文譯本,1973年 落實使用。這譯本是按拉打文版本意譯,不是直譯,我們沿用 了40年。


2010年,梵蒂岡授權另一次修訂,這新譯本已在整個英語教 會中使用。它2011年獲准使用,但香港在一年後,即2012年 的將臨期才採用。


新譯本直譯自拉丁文版本。梵蒂岡希望有一個更忠於拉丁文版 的譯本,更多參考聖經,部份禱文可以更有詩意。此外,有些 靈性隱喻和形象都更清楚明白,並更清晰帶出一些神學構念。 但有些人不太喜歡部份翻譯。有些直譯譯文生硬累贅,跟現代 生活和語言應用格格不入,例如「And with your spirit」。有些主教會議神長(世界主教會剛於2012年10月 閉幕)都反對這翻譯,因為會令人聯想到人們常說的邪靈、遊 魂野鬼等。意見有不同,但新舊翻譯都包含正確的教義文本。


更新信仰的時刻

忠實天主教徒都聽從「教會訓導」,故此我們應該接受新譯本 ,嘗試了解修改的原因,並完全同意這種參與彌撒的新方法。


正如我們聽說的,這是個更新實踐信仰的好時候,而最重要的 ,是去了解彌撒的意義、全面跟天主深度溝通。祂每日都在禮 儀中召叫我們走向祂。深愛著在彌撒中遇見的天主,加上對禮 儀有更多了解,我們將會更渴望參與彌撒,即使不是每日,起 碼每個周日,即主的日子都能參與。因為信實地參與彌撒,我 們至少可稱為「名副其實的天主教徒」。


從此不再是「站在門外」的天主教徒,即因為參與彌撒遲大到 ,在聖堂爆滿要站在聖堂外出的人。

不再在禮儀進行期間走出聖堂外吸煙〈焚香供奉你的吸煙 之神〉。

不再在聖道禮時跟孩子玩耍,漠視禮儀過程。

不再因為彌撒沉悶,隨便找藉口缺席。

不再遲到早退。

不再計時、埋怨神父主持的彌撒歷時超過一小時。(有沒有出 席過基督教崇拜,讀經、常常唱歌、牧師說個不停加上儀式, 要超過兩小時?)

不再衣著破舊、太隨便,甚至穿著只適宜去街市或沙灘的不端 莊服裝,而是穿著恰當於跟天主見面的衣服。祂是我們的聖父 ,等候著歡迎我們。


翻譯修訂分析

致候詞The Lord be with you.

1973年答句翻譯:And with you also.

2010年譯本:And with your spirit.

這裡最重要的思想,是天主聖神臨於主祭內,而主祭就令臨於 彌撒中的基督成為可見的。

希臘哲學認為人分成三個層次:肉體、靈魂和神。神是人最神 聖的部份,不過現代想法認為譯成「you」較好,因為涵蓋了 整個人。

但要留意,神父的致候詞「The Lord be with you」是信德的宣示,宣佈復活的主正臨於彌撒中。我們透過 主祭和其他信友跟耶穌相遇,讀經中麵有基督的聲音。


懺悔詞:Through my fault, through my fault, through my most grievous fault

在1973年的翻譯中,只有一次「through my fault」,但直譯拉丁文版後,三次「through my fault」都用上了。

或許會有人就應否使用「Through my fault」提出質疑。一個人會在自己沒有犯錯,或因為別人犯 錯下而犯罪嗎?罪是個人責任,因為出於自由意志。

捶胸承認犯過的一個好處,是提醒我們這個世界有罪惡,並恢 復罪惡感。有時人以為所有東西都好,所有再沒有罪惡。正是 這謬見,令人不自覺犯罪。

懺悔禮還提醒我們,罪既屬個人亦屬團體。我們不發聲反對社 會罪惡,就是團體罪惡一分子,例如剝削貧人和打壓無聲者。


Glory to God in the Highest and Peace to his people on earth

2010年譯本:on earth peace to people of good will

按希臘文原文,路2:14直譯為「people of God’s favour」或「people of God’s goodwill」。「Favour」或「goodwill」都是正確翻譯,但 在拉丁文版本是「bonae voluntatis」,即「good will」。事實上,這兩個英文詞彙的意思完全不同:「Goodw ill」指的是天主,「good will」是指良好意圖。


平安是天主給這個墮落世界的恩寵禮物,不是我們爭取就有。 因此,我們在莊嚴活動祈禱或頌唱這精彩的讚歌時,必須牢記 ,天主的平安不是用來獎勵有良好意圖的人,而是天主的仁慈 、一份善意的禮物、一份神聖的恩惠,贈予我們這些不配 的人。

但正如耶穌為平安而工作和死亡,我們都必須竭盡全力,令內 心和身處的社區內有平安。我們的平安之歌定可幫助我們更堪 當有天主的平安臨於我們當中。這基督的平安,平靜了我們憂 慮的情緒和不安的心,並驅走居住在我們寧魂內的恐懼惡魔。

既然基督無條件地賜予平安,我們都應將平安帶給身邊的人。


聖道禮

主日有三篇讀經。現時讀經的結尾式是「The Word of the Lord」。最初是「This is the Word of the Lord」,但因為拉丁文版是「Verbum Domini」,故改為「The Word of the Lord」。

新修訂:採用舊有模式,即使拉丁文版宣讀福音後仍用「Verb um Domini」。

但新修訂用上「The Gospel of the Lord」,而非直譯為「The Word of the Lord」,是因為這譯法確認了宣讀福音特別重要。事實上,神 父會給福音書奉香,讀經台就放著燃點了的蠟燭。

我們要提醒自己,讀經時,那是天主的聲音,基督就在聖言中 。必須恭敬聆聽,是因為宣讀本身是神聖的。我們需要信德, 才能相信天主聖言就是基督的聲音。因此當我們以正確的信德 意向聆聽,聖言就會感動我們的心,促使我們行動。

《希伯來書》指,「天主的話確實是生活的,是有效力的,可 辨別心中的感覺和思念」。像厄瑪烏兩位門徒,我們的心都會 火熱。

因此,讀經員有責任清晰、恭敬和相稱地讀出和宣佈天主聖言 ,讓聽眾能了解、心神都進入適當狀態。要做到,必須作好準 備並有謙虛的心。


信經──尼西亞信經(於尼西亞和君士坦丁大會公議制訂和 修訂)

新譯本以「I Believe in One God」開始,舊版則是「We Believe」。希臘文版本用複數,拉丁文版用單數。「We」 代表教會、教會的信德,而我們是教會一部份。在非常隆重的 禮儀,例如大公會議和主教會議中,必須使用這經文。「I」 代表個人信德的表達。在聖洗禮儀中,會用上這個代名詞來確 認我們對天主聖三和教會的信德。我們誦唸信經時,應該由心 誦唸──欣然接受教會的信德,承諾每日在思、言和行為上實 踐當中教義。

「I Believe in One, Holy, Catholic and Apostolic Church」

拉丁文版在「Trinity」一字前用上介詞「in」,但在「the church」前就不用,是基於神學上的分別。我們相信的是天主 本身;對於教會,是相信它是唯一、至聖、至公,從宗教傳下 來的,以示我們對教會權威和教會本質的服從。可是,新舊英 文版本都沒有譯出兩者分別。

我們對天主的信德,跟我們對教會的信仰屬不同層次。我們接 受教會權威,因為它是耶穌建立、保證聖神臨在,但我們可能 因部份教會生活,甚至教會醜聞感到失望。但在這些罪惡痕跡 和醜陋的面孔背後,我們知道聖神繼續在帶領和指引教會。教 會內有那麼多人度聖善生活就足以為證。

宗徒信經

拉丁文版本:descendit ad inferos

1973年譯本:he descended to the dead

2010年譯本:he descended into hell

拉丁文版中的「inferi」,以往是指在基督來臨前,死者靈魂 所在的「靈薄獄」。該處的靈魂等待基督拯救。舊譯本未能拿 捏到這傳統和信理的真正意義。

但新譯本用上「Hell」,就有需要作解釋。在逾越節三日慶典 ,我們在聖周六紀念耶穌下降到死人的地方,拯救那些在他以 前的死者,帶他們一同上天堂。一篇古老的講道更將基督描述 成去「地獄」尋找亡羊的善牧。

其實,我們可以比喻性或慣用性用法使用「hell」一字,例如 「All hell broke loose」,意指嚴重騷動和混亂。「Hell」亦可代表生活中的 大苦難。耶穌感受過貧窮、背叛、肉體痛楚的苦難,他在世最 後時刻於十字架上大叫「我的天主,我的天主,祢為甚麼捨棄 了我?」時,正承受著極大痛苦。

所以,基督下降地獄拯救我們的祖先、給他們救贖之餘,他亦 下降到人間地獄,給我們安慰、希望和樂觀心態。「Hell」不 是我們唯一的生活實況。信仰基督,我們知道祂不只會從地獄 拯救我們,更會與我們同行邁向復活,到天父那裡去。


聖祭禮

獻禮經

拉丁文版本:ut meum ac vestrum sacrificium

舊譯本:that our sacrifice

新譯本:that my sacrifice and yours

新譯本含糊不清。拉丁文版本指明只有一個奉獻,即基督的奉 獻,所以我們把奉獻結合到基督的奉獻,而這奉獻──司祭獻 上的感恩祭代表基督。拉丁文版本的「我的奉獻亦是你的奉獻 」,代表我們的奉獻,即使有不同的神職人員和不同方式參與 。新譯本試圖分辨出不同形式的奉獻,司祭的奉獻和會眾的奉 獻,但拉丁文版本不支持這做法。

在這個跟基督一起作出自我小犧牲的邀請,提醒我們「奉獻」 重點在慷慨,跟其他人分享並服務他人。


感恩經

頌謝詞

拉丁文版本:dignum et iustum est

舊譯本:it is right to give him thanks and praise

新譯本:it is right and just

「Right」一字,代表我們因為跟天主的關係,有責任去做正 確的事,並同時知道應該感謝天主。接著的部份告訴我們,天 主是公平和正義的。祂透過令我們成為義子的聖神,給予我們 這公平和正義。

聖祭禮是達致人類聖化和天主光榮的泉源。

聖祭禮因此是教會至崇高的舉動,透過耶穌基督的犧牲令我們 成聖。


歡呼歌

拉丁文版本:Sanctus, Sanctus, Sanctus, Dominus Deus Sabaoth

舊譯本:Holy, holy, holy Lord, God of power and might

新譯本:Holy, Holy, Holy Lord God of hosts

留意「Holy」中的大楷字母。「Holy」不是放在「Lord」字 前的修飾詞,而是獨立存在,故此很重要。拉丁文版本用「D ominus Exercituum」,即Lord of Armies,但加上「Deus」,即God,所以譯成「Lord God of hosts」。

1973年譯本「God of power and might」,避開了「armies」和「hosts」兩字在軍事上的細 微差別,但未能連繫到依撒意亞先知「Yahweh Sabaoth=Lord of heavenly armies」的觀念。因此,新版翻譯更準確。雖然「Hosts」 一字有點古老和軍事化,但有詩意。我們勿以為「Hosts」代 表有待祝聖的麵餅。

歡呼歌令人聯想到耶穌在加爾瓦略山的犧牲,即耶穌光榮天主 。在這禱文中,我們率先感受到基督光榮的身體,在天上耶路 撒冷天主的右邊。這樣,「we hope to enjoy forever the fullness of your glory when you will wipe away every tear from our eyes. For seeing you, our God, as you are, we shall be like you for all ages and praise you without end」──感恩經第三式。


最後晚餐的故事

Given Up For You

拉丁文版本:Hoc est enim Corpus meum, quod pro vobis tradetur

1973年譯本:This is my body which will be given up for you

2010年譯本:FOR this is my Body which will be given up for you

這兩個譯本中「given up for you」,未有充份譯出拉丁版本「tradetur」的真正意思,即 背叛。要想像天主父背叛自己的聖子來拯救我們,是可怕的想 法,超越了我們的理解範圍。「Tradetur」這個字令人想起, 即使是好友往往都會因私人理由出賣對方的這個叫人傷感的現 實。禮儀中用上這個動詞,是要表達天父深厚愛情的奧秘。衪 為了我們,交出衪的聖子去被折磨至死。我們應默想一下背叛 的意義,而擘餅正代表跟他人分享,以及我們的生活在這背叛 奧秘中扮演的角色。


Chalice of My Blood

拉丁文版本:accipiter et bibite ex eo omnes: hic est enim calix Sanguinis mei.

舊譯本:Take this, all of you, and drink from it: this is the cup of my blood.

新譯本:Take this, all of you, and drink from it: for this is the Chalice of my Blood.

新譯本希望給我們重溫神聖的崇拜和禮儀語言。「Cup」這個 字太世俗了,但高舉聖體後作第二次宣講時,「cup」這個字 再次出現──「When we eat this bread and drink this cup」,即使拉丁文版用的是「calicem」。這可能因為用英 語說「drink this chalice」有點怪。

新譯本用上更恰當和神聖的言語,提醒我們禮儀的神聖。彌撒 中,我們參與一個神聖的崇拜。不應忘記我們正重現耶穌在加 爾瓦略山的犧牲,我們的態度和行為必須恭敬。就連祭台上所 有服裝、陳設和裝飾,都應反映神聖的目的,莊嚴得體。

反省:在祝聖聖體聖血這最莊嚴時刻,我們在想甚麼,在做甚 麼?我竟見過有人在聽手機。


Poured out for You

拉丁文版本:qui pro vobis et pro multis effundetur

舊譯本:It will be shed for you and for all (men).

新譯本:which will be poured out for you and for many

舊譯本中「shed」字令人聯想到的痛苦和傷害,更強地表達 出十字架的恐怖,跟拉丁文版本一樣,意味著犧牲。新譯本「 poured out for you」就較弱。

從祭台上聽到這幾個字時,我們懷著謙遜和敬愛的心低頭,祈 求為我們傾流的聖血能消除我們的罪過,讓我們能跟這個捨命 拯救我們的基督結合。


And for Many

2006年10月17日,教廷禮儀及聖事部要求全球主教將原有譯 文的「for all men」,改為更貼近拉丁文版本「pro multis」意思的「for many」。我們說「for many」,意指耶穌在加爾瓦略山是為所有男女而死,而「ma ny」是個集合性的字,不是限制性的字,代表「all」。

很多聖經學者同意,即使英文中「many」跟「all」的意思不 同,但耶穌計劃的拯救是普世性的。最終是否所有人都歡迎耶 穌對普世的拯救,要視乎人的自由意志,所以即使我們說「all 」,不代表所有人都會自動獲救。

現任教宗接任前曾寫過,這兩種闡述都可見於聖經和聖傳,各 表達了事實的一面──拯救是為所有人,但人有權選是否接受 。所以,我們知道「for all」不是直譯拉丁文版文,但正確地譯出了訊息。那麼為何現 在要修改?因為指引是要忠於拉丁文版本。


祝聖後歡呼

拉丁文版本:Mysterium fidei

1973年譯文:Let us proclaim the mystery of faith.

新譯文:The mystery of faith.

在英文中,每作出聲明或宣佈時往往需要一個動詞,例如「L et us proclaim the mystery of faith」,但在拉丁文不需要。舊版本正確譯出「proclaim」 一字,但兩個譯本都正確。

甚麼是「the mystery of faith」?這是逾越奧跡,耶穌的死亡和復活。這奧跡經神父 在祭台上將餅酒祝聖成聖體聖血,讓我們都能看得見。


聖三頌

拉丁文版本:Per ipsum, et cum ipso, et in ipso…

新譯本在各部份都加了「and」──through Him, and with Him, and in Him

但在向聖父的祈禱中,次序倒轉了,先向聖父,才與聖神 結合。

新譯本:Through him, and with him, and in him, O God, almighty Father, in the unity of the Holy Spirit, all honor and glory is yours, for ever and ever.

感恩經中的聖三頌,就像交響樂雄壯的終曲,不只經文優雅, 並會戲劇性地舉起耶穌的聖體聖血。這個舉起聖體聖血的行動 ,還包括所有受造物、廣大的空間、永不息止的時間,在聖神 內,透過基督,讚頌、感謝和崇敬全能的聖父。信眾應聲和應 「亞孟」,表示完全同意至今在禮儀所做和所說的一切。有說 在古時,信眾答說「亞盂」的聲音,響得可令牆壁震動。現時 在部份聖堂,我們用震耳欲聾的聲音唱出「亞盂」時,都會令 我們感動、燃起心火。


感恩聖宴

拉丁文版本:Praeceptis salutaribus moniti…

舊譯本:Let us pray with confidence to the Father…

新譯本:At the Saviour’s command and formed by divine teaching we dare to say.

舊版本有三種方式邀請信眾誦唸天主經,新版本只有一種。四 種方式都不是直譯拉丁文版,但意思都正確。

我們可以留意一下,將天主經放在領聖體前誦唸的意義。當我 們準備領受靈魂的食糧時,還向天父祈求日用的食糧。我們沒 有忘記那些沒有食物的人,我們應決意將所擁有的跟其他人分 享。我們亦祈求罪過的赦免,但要獲天主寬恕,要先寬恕別人 。除非先擺脫憤怒和仇恨的羈絆,否則不能到天主台前領受衪 的平安。當能彼此寬恕,互祝平安就有意義。


上主,求你垂憐我們

拉丁文版本:ab omni perturbatione securi

1973年譯本:protect us from all anxiety

2010年譯本:safe from all distress

歷史學家追溯到這祈求始自教宗額我略一世,緊急祈求羅馬城 免受野蠻的入侵。拉丁文版本令人想到社會混亂和騷動,不只 是心理上的不安。

舊譯本用「anxiety」,但由於有憂慮是正常的,甚至是人類 必要元素,有部份主禮者會改為「useless or unnecessary anxiety」。現在,「distress」能同時指心理和生理狀況, 所以看來新譯本較好。

取消誦唸這祈求的唯一情況,是在婚禮彌撒中改為婚配降福。


Lord, I am not worthy

拉丁文版本:Domine, non sum dignus ut unters sub tectum meum: sed tantum dic verbo, et sanabitur anima mea.

1973年譯本:Lord, I am not worthy to receive you, but only say the word and I shall be healed.

2010年譯本:Lord, I am not worthy that you should enter under my roof, but only say the word and my soul shall be healed.

「Enter under my roof」取自路加福音中那百夫長請耶穌醫治他僕人的章節。這 故事跟聖體無關,但我們領聖體時的態度,可仿效百夫長的信 德和謙遜。所以,新譯本只是直譯,沒有新增意思。


禮成式

拉丁文版本:Ite, missa est

1973年譯本:Go in peace of Christ, or The Mass is ended, go in peace, or Go in peace to love and serve the Lord.

2010年譯本:Go forth, the Mass is ended, or Go and announce the Gospel of the Lord, or Go in peace, glorifying the Lord by your life, or Go in peace.

「Mass」字在彌撒中只在這裡出現一次,就是當主祭告訴信 眾彌撒禮成。我們或許不明白為何感恩祭會稱為「Mass」。 在拉丁文,「missa」是「mittere」,解作派遣,所以有派 遣民眾的意思。現今的理解是,彌撒結束了,民眾獲派遣去繼 續實踐基督徒使命,服務他人、帶給他人平安。

我們應該以服務配合崇拜以聖化周日作為主日。離開聖堂時, 我們有使命要活出福音,並為基督給我們所做的一切作證,以 達致光榮天主、延長彌撒的效果。


你知道英語彌撒有新的譯本嗎?

在2012年的將臨期開已始採用?

讓李恩美修女 給你講解吧!

頁: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