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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發表於 2013-10-27 14:36

基督教與天主教十大不同

基督教與天主教十大不同

陳終道



  許多人以為天主教和基督教沒有甚麼分別,甚至基督教範圍內的基督徒也有同樣的看法,以為兩者之間非常接近,也有許多人以為基督教是從天主教分出來的新教,這種思想和看法是錯誤的。他們只注意到馬丁路得的改教運動產生了基督教,完全忘記自從耶穌降世一直到使徒時代,基督教便已經存在。天主教是使徒以後基督教日趨腐化的產物。事實上,在第四世紀羅馬王君士坦丁統治之前,在基督教裏絕對沒有教皇這一種位分。並且在第七世紀的初葉各教會才同意教皇作為教會中看得見的元首。所以我們縱使按最保守的講法,在第四世紀初葉以前根本就沒有天主教,因為天主教最大的特點是有教皇,基督教乃是早在基督時代便開始存在的了。

  基督教和天主教在信仰上是絕對不相同的。宗教是講究信仰的,不講信仰的不是宗教。基督教的信仰和天主教的信仰有甚麼差別?本文限於篇幅僅列舉十點以為參考:

一.教皇

  天主教以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六至十九節為根據,認為彼得為教會第一任教皇,這是十分牽強而且不成理由的。他們的根據是以耶穌曾對彼得說過這樣的話:“…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耶穌在這裏所說的,“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的磐石是指彼得本身抑或是指彼得的信仰──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我們暫且不談原文的爭論。但不論“這磐石”是指彼得本身,或是指彼得所承認的信仰,和教會中有教皇的位分都是毫不相干的。相反的,耶穌明明教訓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一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25-28)所以天主教有教皇的設立是與聖經的明文直接衝突的。

  天主教傳說彼得在主後四十二年到六十七年這二十五年中在羅馬作教皇,這是完全沒有聖經或歷史根據的,而且在這些年間彼得是否到過羅馬也沒有聖經的記載。保羅在主後五十六年左右寫信給羅馬教會,曾經向二十七位信徒問安,卻沒有提彼得的名向他問安,倘若當時彼得是在羅馬,保羅是沒有理由不問彼得的安;因為彼得在他的書信中稱保羅為“親愛的弟兄保羅”,保羅又曾在羅馬寫過六封書信給其他各地教會,六封書信沒有一封提過彼得的名字。天主教竟認定彼得是第一任教皇,又擅自定了條例以為教皇必須有人承繼。他們認為教會必須有看得見的元首,既然彼得是第一任教皇,就當有繼承的人維持他的職位;可是他們不能在歷史上找出第二任教皇的記載。既然世上沒有第一位的教皇,當然沒有繼任的教皇了!所以羅馬教記戴他們歷代的教皇歷史時,從彼得以後到羅馬教成立之間,好些“教皇”都沒有史實可記,況且使徒中最後離開世界的是使徒約翰,倘若教皇是應當有人繼承的話,使徒約翰理當是最合適的人選了。可是年老的約翰在他的書信中沒有半點吐露他是教皇,只稱自己為長老,反而在他所寫的啟示錄中,極力高舉耶穌基督為萬主之主,萬王之王。

二.拜馬利亞

  天主教敬拜主耶穌也敬拜馬利亞,甚至高舉馬利亞過於神和主耶穌。他們認為馬利亞是永遠童貞的女子,在生了主耶穌後沒有和約瑟過夫婦生活,馬利亞是耶穌的生母,耶穌既是聖子,馬利亞便是當然的聖母。人要向耶穌求甚麼,應先向馬利亞求,通過她的代求,必能蒙應允,如此便把馬利亞視為人與耶穌之間的中保。把馬利亞的地位抬高,實際上便是貶低耶穌中保的地位,這種講法違背聖經的真理。

  1. 聖經記載的馬利亞是約瑟的妻子,在馬太福音第一章明載天使吩咐約瑟把她娶過來作他正式的妻子。在第一章的末了一節如此說:“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他生了兒子。”小字註明“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這一節經文很明顯給我們看見約瑟娶過馬利亞以後,並沒有親近她,但等她生了耶穌以後才過夫妻生活。

  2. 馬可福音第六章三節記載耶穌還有許多兄弟姊妹,耶穌本鄉的人議論祂的時候說:“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裏麼?可見馬利亞除了生耶穌之外,又生雅各,約西,猶大,西門和耶穌的妹妹們,倘若約瑟沒有和她親近,她怎樣會再生這些孩子呢?難道約瑟娶了這個妻子以後,卻另外再娶?既有妻子卻又另娶,豈不是犯姦淫?另娶之後,如何處置髮妻?無法自圓其說。

  3. 按聖經的記載馬利亞和主耶穌除了在肉身的關係是母子以外,她便和其他的信徒一樣只是一個人而已,如使徒行傳第一章第十四節記載馬利亞和其他一百一十九名信徒一樣的向主禱告,馬利亞和普通信徒只有一樣不同,就是她把身體獻上被主使用,讓主道成肉身到世上來。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二章五節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注意:“只有一位”,不能在基督以外另有一位中保,這一點明明違背聖經。倘若馬利亞或是其他去世的聖徒能代信徒轉達禱告的話,便是說他們也是信徒和主耶穌之間的中保,聖經完全沒有這樣的記載證明基督之外另有中保。

三.敬奉偶像

  天主教是敬奉偶像的宗教,基督教則是完全拒絕偶像的。照毛勞主教所寫的“我的公教信仰”中曾論到每一位天主教徒最少要供奉聖母像和耶穌受苦像。除了向上述兩像敬禮外,還主張信徒要向一些聖徒的像敬禮。他們稱對神行的禮是“崇敬之禮”,對聖徒像則是“敬禮之禮”,不是要拜聖人,乃是表示尊敬而已;因為聖人是天主的朋友,我們理當向他們敬禮。這便和聖經的明訓有衝突。十誡的第二誡是這樣:“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又羅馬書第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中說“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天主教對偶像行敬禮,明明違反了聖經的教訓,聖經叫我們不可事奉偶像,不可把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基督榮耀的形像不是人心所設想的偶像所能代替的。

  天主教解釋說他們不認為那些像為偶像,所行的敬禮不過對聖人表示尊敬之意而已,這是取巧的說法,實際上和敬拜偶像是沒有分別的。照聖經的話,我們就算敬拜耶穌的像也不對的,何況敬拜馬利亞及其他聖人的像呢﹖天主教徒常站在教堂內外的聖徒像前唸經敬禮,實際上取代了對獨一神的敬拜,否認對像敬禮是“最高的敬禮”是巧辯而已。

四.聖經與遺傳

  毛勞主教在“我的公教信仰”第一冊論到公教和聖經那一章中有兩小段的話說“只有聖而公教會從天主獲得解釋聖經的權力,任何人不可作與聖而公教會的傳解相反的解釋。”另一段又說:“聖經中並沒有完全包括了為救靈魂而必須的全部真理。”舉例來說,天主教徒必須守主日才能得救,但是在全部聖經中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找不到一句確定必須善守主日的誡命。

  這兩小段話可說是天主教對聖經的主要看法,一方面他們認為聖經沒有包括整個救恩真理,換句話來說在聖經以外教會仍可以從神另得啟示,指示人如何得救。他們不但不根據聖經並無記載人必須守主日才可以得救,以說明守主日不是得救的條件,反而憑天主教會定規了要守主日才能得救,而斷定了“聖經不是包括救靈魂的必須全部真理”!真是本末倒置,是非顛倒。由此可見天主教把教會的權力放在聖經之上,以為聖經的真理還不夠完全,從而擅自定規各種誡命。

  請看聖經如何指出他們的錯誤來: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第十八至第十九節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從啟示錄的末了給我們看見神的啟示已經完全,人不能再在聖經以外加增甚麼啟示,教會無權力設立聖經以外的真理,只可以照聖經真理來定規她的原則,指導信徒在信仰上和生活上實行真理。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5-17)

  注意:提摩太是從小明白聖經,不是作傳道才明白聖經的,乃是在他還是一個猶太教徒,沒有遇見保羅以前,已經明白聖經。可見早在使徒時代人人可以閱讀那些遠較新約難明的舊約聖經,任何基督徒可以藉着聖靈的教導領悟聖經的話,絕不是只有神父或聖品人才可以明白聖經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換句話來說,只有神默示的才是聖經,只有聖經才是神的啟示,人不能在聖經以外說他得了神的啟示。主耶穌在約翰福第五章第三十九節說:“你們查考聖經(小字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可見基督徒是應該查考聖經的。

  在舊約,摩西勉勵以色列人要殷勤把神的律法教導他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帶在額上為經文,可見普遍的人當讀聖經而明白聖經。

  使徒保羅稱讚庇哩亞人比帖撒羅尼迦的人好,“因他們甘心領受這道,天天查考聖經。”(徒一七:11)可見照聖經的記載,每一個基督徒應該讀聖經。

  為甚麼天主教說聖經並不包括整個救恩真理﹖因為他們有許多規條是沒有聖經根據的,是受異教影響加上去的,而且教會的權威實際上高過聖經。

五.大小罪與煉獄

  天主教把罪分成大罪和小罪,大罪即該死罪,使靈魂死的罪,小罪就是不致於死的罪。“我的公教信仰”第二十章說:“大罪也稱為死罪,因它奪去成聖的恩寵,…褻瀆聖神,殺人,縱火,搶劫,姦淫等都是大罪。小罪即可赦免之罪,意即易得赦免的罪。如不忍耐,小過錯,不關重要的謊言等。”在“我的公教信仰”第二十七章又說:“在不大重要的事上犯了罪,便是小罪,或者有時雖在重大的事件上犯罪的人並未想到事情的重大,或未完全同意所犯的罪仍是小罪,如某人偷了一隻鑽石戒指,原意以為只是假造膺品,那他所犯的罪便是小罪。”他們認為大罪必須藉着聖洗,告解,聖事才得赦免,小罪使人失去神的恩典。人若犯了小罪,還未做補贖的工夫便死亡,他的靈魂會下到煉獄,要遲一些時才能進天堂。這些教訓完全沒有聖經的根據。聖經對罪雖有輕重之說,對赦罪之道卻沒有大小之別。天主教以無關重要的謊言是屬於小罪,但聖經怎樣論到謊言的罪呢﹖聖經說:“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一:8)請注意這裏說“一切說謊話的”沒有說是緊要的或是不緊要的謊言,顯然聖經認為一切說謊話的都該滅亡的。謊言的罪不是小罪,和其他使人滅亡的罪同樣是大罪,主耶穌說:“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一六:10)。聖經論到人因罪而滅亡的時候,沒有分大小罪的。“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又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虧缺了神的榮耀”包括一切罪。

  至於人死先到煉獄,為仍在煉獄之親友多做功德,可使他們早升天堂,與佛教的念經,做法事來超度死人極為接近,與福音真理背道而馳。

六.神父赦罪

  天主教對信徒犯了罪認為當向神父告解,藉着神父的宣告才得赦罪。他們主要的根據是在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耶穌對十二門徒所說的話。但十二門徒之中沒有一個是神父。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的應許是為着向外傳福音用的,卻不是說門徒自己有赦罪權,或說信徒當得着他們的赦免才算得赦罪,使徒行傳第八章使徒彼得遇到行邪術的西門,他企圖向彼得買按手在人身上而賜下聖靈的恩賜,彼得對他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關無分,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請注意下面一節)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叫你們所說的,沒有一樣臨到我身上。”請注意西門是在主的道上無關無分的人,卻希望彼得求主使他不致於受刑罰咒詛。彼得告訴他,你當懊悔這罪祈求主。彼得要他自己祈求主,不是求彼得的赦免。此外,在使徒行傳第五章,彼得曾使亞拿尼亞和撒非拉在眾人面前死亡,保羅在第十三章使以呂馬瞎眼,他們運用的都是屬靈方面的權柄,不是因為他們有一個特殊的地位,人家便都得來向他們認罪,乃是他們自己有那種靈性的程度,便按他們的信心運用屬靈的權柄。他們照神的旨意咒詛甚麼人,甚麼人便受咒詛,但現今的神父並沒有彼得保羅的屬靈權柄。彼得保羅運用這些權柄的時候,也不是要人向他認罪,乃是行出懲罰性的神蹟來。聖經也沒有給我們看見信徒要向古聖徒認罪的例證。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要信徒向義者耶穌基督認罪。約翰壹書第一章第九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撒該悔改的時候,是向主耶穌認罪還是向使徒認罪﹖在主十字架旁的強盜並沒有向神父告解,更沒有從神父得着赦免的憑據,耶穌卻應許他當天便可以和祂在樂園裏了。

七.聖體和彌撒

  天主教根據耶穌和門徒最後晚餐所設立的聖餐禮儀所說的話:“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是我立新約的血,為多人流出。”因此他們認為聖餐的餅和葡萄汁經過祝福之後,便變成真的耶穌的身體和耶穌的血,而且還有耶穌的人性和神性隱藏在餅和杯裏,這就是天主教變質不變形的講法。並進而推論說,既然杯和餅經過祝福而成為主耶穌的聖體,餅和杯的任何一部也包括了耶穌基督的靈魂和神性人性的全部。在“我的公教信仰”一書中論及聖體還有以下的話:“念了聖體經,祭台再沒有餅和酒的存在,因為餅酒變成了耶穌的聖體聖血,但是餅酒的形像卻還存在,所謂形像便是餅酒的顏色滋味軟硬,大小,輕重等,祝福過了的聖體,就表面與原有的麵餅完全一樣,口味感覺也和原餅完全一樣,但是它已經不是麵餅,因為它整個的本質已經變作耶穌的聖體。”又說:

  “另外任何一部分麵形和任何一滴酒液內都有整個的耶穌存在,麵形可以剖分,耶穌的聖體卻不可以剖分。原是完整地存在每一個最小的部分中。”另一段又說:

  “耶穌既然確實在聖體中,我人該怎樣恭敬聖體﹖”

  “我人恭敬聖體當如對天主本身一樣的恭敬朝拜。”

  “祭台上的聖龕中幾時供有聖體,前面使用繡簾掩任,並燃着一盞常明燈,我人在進堂和出堂的時候,常該向聖體曲膝請安,用表朝拜。”又說:

  “為要表現我人愛慕耶穌和感恩的摯情,每天可以進堂拜聖體,望彌撒,領聖體。”

  所以有些虔誠天主教徒的家中設有耶穌的像,也有“常明燈”;因為有耶穌的聖體在其中,要經常朝拜。由於天主教相信祝福過的酒和餅就是耶穌聖體本身──真正的耶穌,所以他們經常舉行彌撒,把隱藏在酒和餅的耶穌當作祭物再次的獻祭給神來為人贖罪,他們每一次這樣舉行彌撒,就是多一次把主耶穌重釘在十字架上,所以天主教舉行的彌撒和基督教守聖餐有不同的意義。天主教的彌撒是要將耶穌再獻給神為人贖罪,使人得赦罪;基督教的聖餐是要記念主在十字架為我們受苦所付救贖之功,是記念的性質,而天主教乃是朝拜之意。

  當逾越節的那一天晚上,主耶穌拿起餅來說:“這是我的身體,你們拿來吃。又說,這是我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當主耶穌把餅和酒遞給門徒的時候,是否這餅和酒正式變成主耶穌的身體﹖其實耶穌那時還站在他們面前,餅和酒都沒有變作另一個主耶穌的身體和血,天主教就是這樣咬文嚼字地按字面強解了聖經真理。

  主耶穌曾說我是葡萄樹,祂沒有真的變成葡萄樹。主耶穌說我是門,也沒有真的變成門。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很明顯說明耶穌所祝福的餅和酒是表明主的死。請看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二十六節:“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並沒有說這餅就是主的身體和主的血,乃是要表明主的死。天主教把充滿記念基督的愛和代死意義的儀式,作為信徒敬拜的對象。使人在敬拜獨一神以外又敬拜一切代表獨一神的東西,就是神所厭惡的偶像及其同類品。

  希伯來書第九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着牛羊的血進入聖所。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注意:這裏明明說耶穌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乃是一次獻上。

  又第十章十至十二節──“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這裏一再的強調主耶穌只一次獻上身體,成就了永遠贖罪的事。現今我們每逢多得一次赦免,並不是說耶穌又多一次為我們釘在十架上。乃是根據耶穌那一次為我們在十字架獻上自己為祭,贖了我們的罪,那一次的功勞存在到永遠,我們是繼續的支取祂那一次的功榮而得赦免,卻不是把耶穌不斷的一再拿來獻祭,好像天主教所說餅和酒經過祝福,及唸聖體經以後便成為有神性人性全備的耶穌聖體,然後把聖體獻祭給神再一次為我們贖罪。這正是希伯來書所說的,是將耶穌重釘十字架上,明明的羞辱祂。

八.功德赦罪

  天主教和基督教在教義上和信仰上最大的不同是基督教是因信稱義,憑恩典得救;天主教是憑功德赦罪得救。天主教的一切儀式和重要禮儀都一樣有功勞,使信徒可以減輕罪孽而得若干赦免,對他們的得救更有助益而已。在“我的公教信仰”一書中論及聖體和終傅,就是臨終聖事第十五面中有一段關於終傅的講解如下:

  下面的一段經文是附有臨終大赦的,經文是:“吁,我天主我今準備甘心領受爾手賜我之任何情形之死亡,及一切煩惱,愁苦及病痛,如爾聖意。”又說:

  “人在沒有病的時候,告解領聖體後,發愛天主的心情,誦念上面的經文,可得一個全大赦,並有臨終大赦的效力。我們該知道,妥善得到一個全大赦,可使死後直升天堂,為此我人該怎樣熱切輔助病人,為得到這樣的神恩呢﹖又說:

  “假如我人把這些浪費的金錢用到彌撒和行哀矜等善功去,那對死者的靈魂會有更大的益處。”

  這些都是將功贖罪的方法,是世人自己設想的方法,並不是聖經中憑恩典得救的原則。

  又如洗禮,他們稱為聖洗,基督教的洗禮是見證現在的我不再是我,已經歸入耶穌基督的死,與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天主教的洗禮卻是除罪功效的儀式。“我的公教仰”中關於洗禮如此說:

  “聖洗是吾主耶穌親立的聖事,為消滅求進聖教人的原罪本罪,並一切罪罰,使成天主和聖教會的義子,也就得到領別件聖事的名分。”

  論到聖洗的效能又說:“聖洗是唯一的赦免原罪的聖事,它赦免我人的罪和本罪,並赦免罪惡所當受的暫罰。”

  又如天主教相信唸經有赦罪的功效,天主經就是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禱文,聖母經是馬利亞受聖靈感動所稱頌主的話。他們以為唸聖母經,由聖母轉達他們的禱告而得神的恩典和赦免。他們唸經的時候手拿一串唸珠,一面唸一面算,唸珠中有大珠,也有小珠。數小珠的時候便唸聖母經,數大珠的時候便唸天主經,每逢唸了五十篇聖母經,五遍天主經,便算為一份玫瑰經,他們以為玫瑰經附有許多大赦,如果教徒拿着附大赦的唸珠來唸玫瑰經,每逢唸一次天主經或聖母經,或是聖三光榮頌,便可以得着三百日大赦。凡是這一類的事天主教都視為十分隆重的儀式,完全是用功德叫人得赦罪的原理。但是聖經告訴我們得救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出於神的恩典。以弗所書第二章八至九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天主教這一切的儀式是和聖經的明文完全衝突的,雖然天主教也講信心和恩典,但他們卻把信心也看作是行為的一種。聖經卻告訴我們得救的信心“不是出於自己,也不是出於行為”。天主教的恩典是用工價得來的,但是聖經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四:4-5)

九.聖體遊行

  天主教有每年例定的若干日子為“聖體遊行”典禮:(1) 在“遊行隊的前面常用苦像引導。兩旁一對蠟燭,有時也張打旗幟等。(2) 除了聖體遊行外,通常要捧聖像等。”

  “聖體”遊行,特指抬耶穌像遊行。“在遊行中,司鐸恭捧着聖體,供在特備的露天的祭台上,供人朝拜。”(我的公教信仰第六冊頁“苦像”即耶穌受苦像)

  事實上天主教除了抬耶穌的“聖體”遊行之外,還另有不同的節日“恭捧”其他古聖徒的像遊行。而遊行的目的是在公眾前表現他們所信的,並聯合眾人的祈禱懇求天父的仁慈。這類事跟拜菩薩的人在菩薩節日抬偶像遊行,以宣揚他們所信的偶像之靈驗,並求菩薩保佑賜福的用意相同。

十.聖徒神化

  中國人民間迷信所拜的神明,不分儒,釋,道,多半都是本國歷史上的聖人,英雄…被人升格為神,而成為眾民敬拜的對象,由於這些由人升格為神的神明愈來愈多,所以通常拜偶像的人僅特選一二或三數個神明作為特別虔誠膜拜的對象。天主教則把聖經或教會歷史中的人物神化,並教導信徒懇求聖徒代禱。“我的公教信仰”第三冊“敬禮聖母和聖人”一章中說:

  “…當我們領洗的時候,要取一位聖人的名字作聖名;年中每日都要紀念一位或數位聖人。聖堂中懸掛着聖人們的聖像。此外在彌撒中,禱文和公共祈禱中,常在呼求着聖人們的代禱。

  在一切聖像中,我們首先敬重苦像,那是我人得救的象徵…”

  “公教人臨終時,手中要捧苦像。這苦像要陪他到墳墓中去。每一個公教家庭,都應該有一尊苦像,供奉在適宜的地方。”

  總括來說,天主教的教義和基督教的教義不單不相同,更是相背。天主教的原理和中國人拜菩薩的原理相似。雖然天主教用了聖經的人物和名詞,卻是民間迷信的原理,所以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完全兩樣的宗教。

  有人建議天主教和基督教合一,這不是從信仰的立場提出的要求,乃是按屬世利益方面或對世界政治影響力方面而提出的主張。從信仰立場來說,基督教和天主教是應當分開的,絕不應當合一。

sun 發表於 2013-10-27 14:58

正文 第五章 基督教(附:天主教)


基督教(Christianity)於公元一世紀三十年代耶穌受難、復活、升天之後由耶穌的門徒建立。基督教會雖不是由耶穌親手所設,但由接受耶穌作個人救主的人群所組成,並承認耶穌是教會的主。
教會起初以耶路撒冷為中心,後向猶太全地、撒瑪利亞傳開。經過30年左右,已傳進亞、歐、非三洲。
聖經沒有“基督教”三個字,只有“教會”,不過,現在如果只說教會,基督徒知道是指“基督教”,但有時基督教也包含天主教,這是外人稱呼的。嚴格地說,更正教才是真正的基督教,也就是回到原始的基督教,也就是使徒時代的教會。
主後200-300年間,羅馬君王10次迫害教會,直到主後313年,羅馬君王康士坦丁(Constantine)頒布“米蘭敕令”承認基督教的合法地位。主後325年,教會第一次會議在小亞細亞的尼西亞城(Nicaea)召開會議,赴會的有300位監督(主教),他們多半是愛主的。
基督教由受逼迫的信仰一躍成為國教。君士坦丁下旨勸勉國民做基督徒,並給教會很多特權,如教會可以免稅,信徒可以免服兵役,主日成為假日,信徒可充任各種官職等。這大大促進了教會的發展,同時也使投機分子、信仰不純正者大量湧入教會,使教會在各方面發生混亂。
公元四世紀末,羅馬帝國分爲東西;東羅馬以君士坦丁堡爲都;西羅馬以羅馬城爲都。從此,基督教也分爲東正教和天主教。東正教管君士坦丁堡、亞歷山大、安條克和耶路撒冷四個大主教區。西羅馬爲一大區:羅馬大主教區。後來羅馬大主教自稱教皇。東正教與天主教正式分裂是在1054年。
大約從主後500年至1500年間,基督教可以說演變成了天主教,在教會史上稱這時期為教會的“黑暗時代”,因此,宗教改革的事開始了。
在正式改革之前,有個改革先鋒威克立夫(Wyclifle)出現。他於主後1324年生于英國,他反對羅馬天主教有4件事:1. 修道士不傳福音。2. 教皇所傳的命令等於無誤。3. 教會管理國家事務。4. 聖餐變質說(聖餐真正的變了耶穌的血和肉)。威氏最大的工作是將聖經由塞克森文(Saxon)譯成英文。60歲時去世。死後,羅馬天主教命令人把他的尸骨掘出來,用火焚燒,且將骨灰撒在河中,以泄心中憤恨。以後德國就開始有改革的形勢。
宗教改革者,首推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年)。他生于德國鄉村愛斯勒奔(Eisleben),14歲入修道院讀書,18歲入大學,後來當了神甫(天主教神父),1508年在維登堡大學任神學教授。
有一次,他爲了德國教會的事到羅馬去,預備和教皇商議事務,當他看見偉大的羅馬城時,就俯伏在地說:“可敬的羅馬城,我敬愛你。”但是後來進了城,城中信徒的行為却使他大失所望。因他看見城裏人民的罪惡,尤其天主教領袖們的罪惡,特別是當時教會出售為死了的人的“贖罪卷”。當他從羅馬回去後,在各處演講,反對“贖罪卷”等事。
1517年10月17日晚上,他將他所寫的九十五條反對羅馬教的講義,釘在維登堡教堂門上。第二天羅馬天主教的領袖們把它撕去。此後教皇命他到羅馬城去,路德拒絕說:“教皇是一個敵基督者”。他又燒了教皇給他的信。1520年,他當衆焚毀了教皇開除他教籍的詔諭,且要求德國反對羅馬。
1521年4月16日,德皇查理五世(Charles V)在窩姆斯(Worms)召開會議公審路德。下午4時開會,路德進入場中,見皇帝、各公侯,教皇的欽使和其他的顯職等,十分嚴肅。皇座上坐著德皇查理五世,左爲皇帝禦弟上公斐迪南,其前是脫利輔斯城主教,代表教皇。此外尚有200多位代表,以及西班牙王,還有許多旁聽者。會議主要是要路德撤回他所寫的書。但他堅强不屈,甚至查理五世也大聲說,“這真是一個堅强不屈勇敢直言的人。”後來路德住在互特堡城(Warthury)。在那裏將聖經譯成德文。又寫了一些著作,有位希臘哲學教授米蘭頓(Melancthon)爲助手,就完成全部聖經的譯述工作。德文聖經的出現使到所有信徒可以直接閱讀和查考聖經。
1526年,查理五世提議,在斯拜爾(Spires)地方召集大會,要逐路德出教會,但是最後,不但沒有驅逐他,反而通過了要敬佩和保守路德所有的信仰。1529年,查理五世又召開大會,再想驅逐路德,但又沒有成功。
瑞士有慈運理(Zwinli)提倡的改革。
法國有法勒爾(Farel)、利克拉克(Le Clerc)、加爾文(John Calvin)提倡改革。特別是加爾文(1509-1564年),他出生于法國北部一小村,後移居巴黎,受路德的影響。由于法國天主教迫害新教徒,他被迫逃到日內瓦(Geneva),在那裏創辦神學院。1536年,他寫了《基督教信仰》一書。此書成為基督教一重要文獻。
意大利的改革,在主後1520年開始,其中以帕利俄(Palerio)最著名。
西班牙的改革,以瓦底士(Devaldes)兄弟二人最著名。
荷蘭的改革,幾經難阻,到主後1508年,宣布以基督教爲國教。
瑞典的改革,以班德勝(Peterson)兩兄弟提倡。
丹麥國王也在國內提倡改革,被天主教領袖反對,也在1536年以基督教爲國教。
主後1510-1531年,英國教會大改革。汀道(Tyndall) 將新約譯成英文,後被羅馬天主教判定並被燒死。英王愛德華第六(Edwavd VI)下令繼續改革,後也被羅馬天主教毒害死了。以利沙伯(Elizabeth)在主後1558年登位成為英女皇,繼續從事改革,以新教(基督教)爲國教,叫“聖公會”。當時還有人“拜偶象”(拜聖像),因此有清教徒(Puritans)興起,他們的信仰是“純正的信仰”,可是女皇不贊同他們,于是他們逃往荷蘭,不久逃到美國,1620年在美成立“公理會”。
蘇格蘭有個諾克斯(John Knox)是長老會的發起者,被羅馬天主教拘捕,于1572年死在蘇格蘭。
在伊利莎白女王死後不久,蘇格蘭與英國合一,第一任國王是雅各第一(James I),他發起請人重譯聖經,主後1611年譯成,定名爲雅各王譯本King James Version,今日仍用此譯本。
經過改革後,更正教再次回到使徒時代的基督教,這才是今天基督教所認定的基督教。
當今,基督教在全世界,尤其歐美各國,有舉足輕重的影響,近年在中國大陸也正迅速傳開。根據統計,目前全世界有天主教徒十億四千萬人,東正教徒兩億二千三百萬人,更正教(基督教)徒六億三千八百萬人等等,敬拜耶穌基督的共計十九億三千萬人。

基督教的基本信仰
基督教的信仰和生活準則皆按照《聖經》的教導而立。《聖經》也是基督教唯一的經典。簡扼濃縮的信仰,可以用第二世紀教會所制訂的《使徒信經》及《尼西亞信經》體現出來:“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穌基督,神獨生之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   
基督教相信,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是宇宙的創造者和維護者,是萬物的主宰。人是神按自己的形象造的。由於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對神的叛逆,被逐出伊甸園,使人與神的交往中斷,從此人活在罪中不能自拔。
但是公義的神、絕不以有罪為無罪的。神為拯救人類,差他的獨生子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用人所能理解的話語向人們宣講天國的道理。耶穌無罪受難,將世人的罪集中在自己身上,接受神的審判,替萬人作了贖罪祭。完成了神的救贖計劃後,耶穌從死裏復活,升天了。一切相信他的人,其罪就被耶穌在十字架上流的血洗淨,成為神國的兒女,進入永生。從反面的角度看,不信者將仍活在罪中,只能與公義、聖潔的神永遠隔絕,進入永遠的黑暗和死亡之中。
基督教相信現正處於世界的末日,耶穌很快將再次降臨世間,審判活人、死人。信耶穌者將升入天堂,不信的人將下到地獄。基督教還相信66卷舊、新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是信徒生活和信仰的唯一準則。
基督教以耶穌和他的教導作為最重要的信仰根基,確認他是神又是人(全神全人)。英國著名的佈道家司布真精闢地指出:“基督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中心事實。在他之前的一切都前瞻著他,在他之後的一切則都回顧著他。歷史的所有發展都彙集於他一身”。英國大百科全書用了兩萬多個字來寫耶穌,其篇幅遠遠超過對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凱撒、亞力山大、釋迦牟尼和穆罕默德的記述。現今全世界都以耶穌的降生年作為公元元年,都把他復活的周日作為公休日。這是古今中外任何人無法企及的。
拿破崙曾經說過:“基督存在的本質是奧秘的,我並不明白。但我明白一件事,他能滿足人心。拒絕他,世界就成了一個費解的謎;相信他,人類的歷史就可以找到圓滿的答案”。“我知道人,但耶穌不單是人,世人與他是無法相比的。亞歷山大、凱撒、查理曼大帝與我都建立過大帝國,但我們建國靠的是什麼呢?靠武力。但耶穌以愛建立他的國度,光是在這一時刻,世間就有成千成萬的人願為他拋頭顱、灑熱血”。
有人問著名的歷史學家威爾士(H. G. Wells),誰是影響人類歷史最甚之人時,他回答說,“若按歷史的標準來決定,此人非耶穌莫屬”。連哥德這樣一位對基督教持有偏見的天才,當他晚年回顧遼闊的歷史領域時,也不得不承認:“如果神真要來到世間,他必然是出現在耶穌這人身上”。
基督教創立近兩千年來,教會並非無辜,教會領袖的失敗和犯罪,曾使教會深蒙恥辱。但是,基督教卻依舊保有創教者的特性和榜樣,因為他們以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和源頭。

基督教的主要教義
        主要的有上帝、耶穌、聖靈、天使、人類、撒但、天堂、地獄、耶穌再臨,洗禮、聖餐等幾個部分。

一. 上帝。衪是萬物的創造者、管理者,是天父上帝,是滿有慈悲憐憫的神。衪也是眾民之父。

二. 耶穌。主耶穌是道成肉身,是神親自降世為人,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是舊約諸先知預言的彌賽亞。主耶穌的被釘十字架而死,是為救贖人類罪惡;祂的復活亦是為了成就人類得救。「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三. 聖靈。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主耶穌升天後,聖靈便開始工作,特別是在人心中工作,促其悔改歸主。最初教會在耶路撒冷成立,便是五旬節聖靈下降之時。

四. 天使。數目眾多,是在天上的靈體,是供上帝使喚的僕人。天使中還設有天使長,如米迦勒(但12:1)。

五. 人類。人類的祖宗是亞當、夏娃夫婦,由上帝所造。但由於犯罪,被逐出樂園。因此,人都帶有他傳下來的「原罪」。因有原罪及自己再犯的「本罪」,故人人都是罪人。罪人原本該取滅亡,但如相信主耶穌的救贖,便能因信稱義。不單活著時能與上帝再恢復靈的交通,且在死後能去天堂享受永生之樂。但那些不信主耶穌者,由於他們自身原有的罪惡,所以死後只能去地獄。

六. 撒但。又稱魔鬼,是一種靈體。「創世記」中稱牠為「蛇」。撒但雖常擾亂上帝的工作,但仍在上帝的支配下生活,而且在世界末日要被丟入硫磺火湖中。

七. 天堂。是上帝、諸天使及聖徒所居之處,是一個屬靈的世界。被主耶穌洗淨罪惡的基督徒,死後能去天堂享受永生之樂。聖經「啟示錄」中對天堂有部分的描寫。

八. 地獄。基督教的地獄是一個硫磺的火湖,永遠梵燒。撒但及其伙伴,以及不願悔罪信主耶穌者死後要來這裏。

九. 耶穌再臨。世界末日時,主耶穌要再臨世界,實行最後審判,死人都要復活,以後新天新地出現。聖經「啟示錄」對此有極詳盡之記載。

十. 洗禮。凡人想要信主耶穌、加入基督教,必須要受洗禮,藉此證明此人的信仰。人受洗後,稱為基督徒。浸信會不用洗禮而用「浸禮」。

十一. 聖餐。基督徒須常領受餅與酒,給那些受洗加入教會的人。

除以上外,十條誡命、使徒信經、主禱文等在教義上也佔極重要的地位。
關於基督教的節日,最重要的有十二月的「聖誕節」,三、四月間的「復活節」,以及五十天後的「聖靈降臨節」,除此外,還有主耶穌的「受難節」、「顯現節」等。面對這些節日,基督教非常注重屬靈與實際方面,所以不打鑼敲鼓,大吃大喝地熱鬧。

耶穌的歷史性
基督教堅持耶穌是一個歷史人物,並且認為在人類歷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耶穌降生於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座小城伯利恒,在猶太的北部省分加利利的拿撒勒城長大。他的肉身母親馬利亞的丈夫約瑟是一個木匠。耶穌作為木匠的兒子,在貧困、勞苦之中默默無聞地度過了30個春秋。年滿30歲後,他開始傳道。傳道生活相當清苦。
耶穌只傳了三年道,足跡僅限於巴勒斯坦境內二百哩方圓的範圍之內。耶穌被釘死,被人看是羅馬帝國的邊陲省分巴勒斯坦的一個平凡的木匠之死,當時的歷史學家並不注意到他。直到數百年之後,當基督教的勢力擴張後,歷史學家們才去研究。如今世界公曆也以耶穌的降生劃分公元前和公元後。(目前世界通用的公元元年是按公元525年羅馬修道院長丟尼修所計算的耶穌出生年日確定的。但到十七世紀以後,經過學者更詳細地考證和計算,發現丟尼修的計算是不準確的。出生的年代不很確定,耶穌誕生的日、月更難於考察)。每年的12月25日被定為聖誕節,隆重慶祝耶穌的誕生。其實,12月25日本是由別的宗教節日逐漸演化為聖誕節的,並非真是耶穌的誕辰。
新約《聖經》中的四卷福音書成為耶穌的生平和教訓的主要資料來源,就比較容易理解了。福音書的作者都是耶穌的信徒,他們將自己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的耶穌的事蹟記錄下來。
除福音書外,耶穌的史料也經早期教會領袖的著作而流傳下來。其中著名的有坡旅甲(Polycarp),是使徒約翰的學生,後為示每拿主教。約於公元155年在示每拿殉道。愛任紐(Irenaeus),里昂主教,是坡旅甲的學生,後為主殉道。俄利根(Origen)生於埃及,18歲任神學校校長,為亞歷山大城著名基督教教師。主後230年被逐出並殉道於巴勒斯坦。著作甚豐,與奧古斯丁在哲學上享有同等地位。優西比烏(Eusebius),主後314年受封為該撒利亞主教,被人稱為“教會歷史之父”。
除此之外,耶穌的史跡也被記錄在相關的一些非基督徒史學家的著作中。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是這個時期最重要的史學家。約瑟夫於公元37年或38年生於耶路撒冷一個非常富有的祭司家庭,受過極高深的教育。他寫了大量作品,詳細地記載了許多史實。其中最著名的兩部歷史巨著是《猶太戰史》(Wars of the Jews)和《猶太古史》(The Antiquities of Jews)。《猶太古史》記述了猶太人的歷史,從遠古開始,到公元66年猶太與羅馬爆發戰爭為止。在這部史書中,約瑟夫對耶穌有清楚的記述。此外,一世紀的羅馬史學家們在記錄羅馬的歷史時,也提到了耶穌和基督徒。其中有專門負責編寫皇家史料的綏托紐阿(Suetonius)及塔西圖(Cornelius Tacitus)。
   
附錄:什麽是“羅馬教天主教”(The Roman Catholic) ?
在耶穌時代,原來是沒有羅馬教(天主教)的事,耶穌升天後,聖靈降臨,教會出現了,以後一直都稱爲教會。那時,猶太國是在羅馬帝國統治下,成了帝國的一個省。
如上所述,公元四世紀末,羅馬帝國分東西,因此基督教也就分爲東西,東爲“東正教”(也叫“希臘正教”)。西爲“羅馬教”(也叫“天主教”或“羅馬天主教”)。正式分裂是在1054年,史稱東西大分裂。此後,西羅馬帝國于主後476年滅亡了;東羅馬帝國則延續了1000多年,至1453年,被奧斯曼土耳其帝國所滅。
“東正教”一直在皇帝控制之下。主後7世紀中葉起,東正教的勢力被新興起的回教勢力趕出了巴勒斯坦,叙利亞及北非一帶,以致後來它的影響僅限于希臘、南斯拉夫、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及俄羅斯等地。因此,蘇聯等國多信東正教。
自公元500年至馬丁路德改革爲止(1500年後),天主教最興盛。當時因教皇掌權,一切學校、行政,都操在教皇手中,連國王也在他(教皇)的權下。
第一位教皇是大費格利(Gregorgy The Great)。教皇爲最高首腦,下設大主教、主教等。主教各有自己的轄區。他們說他們的地位來自彼得。大貴格利死于主後604年。八世紀時,法蘭克國王把意大利中部土地送給教皇。教皇國存在了1000多年,直到1870年才幷入意大利國,教皇退居羅馬城西北角的梵蒂岡。1929年,意大利與教皇簽訂“拉特蘭條約”,承認梵蒂岡的主權屬于教皇。
天主教認為平信徒不必讀聖經,只由神甫向人讀經,講道。
天主教除了拜神之外,還拜聖母馬利亞像、耶穌像、聖徒像等。
天主教認為有“煉獄”(或稱“煉罪穀”),意思是:“人死後要往煉獄裏受苦,如有在世的活人出錢,將死人的靈魂贖還,就得以出獄,往天堂去住。”
天主教堂多設有十字架,信徒家中也挂上各式的十字架,並且指導人拜十字架。

天主教的信仰

一. 天主教的聖經加上了《旁經》(基督教所指的《次經》)。

二. 天主教認為歷代教會的傳統為神聖的權威,並且要求這些傳統和聖經都應受到同樣的順服和尊敬。天主教的傳統包括了早期教父的教訓、歷史上的信條、教會學者和領袖的作品、會議的法令及教皇的判決等。天主教宣稱這些傳統多少是對救恩必需和無誤的。

三. 天主教宣稱只有天主教會才能正確地解釋聖經。因為他們認為天主教會是無誤的。

四. 天主教會教導當教皇以他的職位講論信仰或道德時,是無誤的。

五. 天主教認為人是靠行為得救而是不單靠信心。在這方面,天主教教導,善行不能賺取救恩,除非有天主恩寵的灌注,並且指明這些恩寵所激勵的善功終能拯救人。

六. 天主教特別重視聖事,並且指明聖事是天主所指派,達到永遠救恩的方法,其中三樣(聖洗、補贖、聖秩)是救恩所必須的,否則就不能獲得救恩。天主教教導,聖洗可以除去原罪實際的罪疚,和所有因罪帶來的刑罰。聖洗只是成義的開始,因為善行可以增加恩典,和幫助完全成義。補贖是獻給神的特殊行動,以補所犯的罪,滿足神的心。補贖包括了苦修、禱告等。天主教認為補贖這事是基督建立的,為了叫在聖洗後所犯的罪獲赦。因為死罪會使人失去藉聖洗所得的恩寵,因而須要藉聖事來恢復恩寵的地位,沒有補贖人就無法重得救恩。聖秩就是向司鐸告解,司鐸是代表基督赦免人的罪,然而向司鐸告解被認定是救恩所必須的。

七. 天主教認為彌撒是要藉基督的死帶來祝福,就是死的果效,能通過彌撒賜給信徒。因而彌撒是一個贖罪祭,從彌撒中,獲得神的憐憫和恩寵,平息天主的怒氣,罪得赦免。

八. 敬拜馬利亞。天主教教導,馬利亞對赦罪及普世救恩是很重要的。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中的基督》說:「從基督的童女受孕到死亡,我們都可見到聖母與聖子合作以成就救恩。」可見馬利亞在救恩中的地位是很特殊的,她是襄助的救贖者、轉求者及天母。襄助的救贖者是指她和基督合作救贖罪人,轉求者是指她為有需要的人送上神的祝福和恩典。馬利亞沒有原罪。終生童貞,在耶穌之後再沒有女兒。肉身升天,因為無原罪,所以沒有經過肉身的死亡,而是肉身升到基督面前。

九. 天主教認為玫瑰經可以使教徒獲得從天主而來的屬靈能力及很多祝福和恩典,通過默想及背誦玫瑰經,可以潔淨靈魂,清洗罪惡,勝過仇敵。

十. 天主教相信死後在煉獄中忍受地獄的痛苦可以補贖罪過。因為沒有人可以帶著任何罪惡進入天堂,而進入煉獄可以使人餘下的過失得到潔淨,完全更新,進入天堂。

基督徒對天主教的回應
        一直以來,天主教和基督教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關係,而基督教會之間對天主教的看法也存在著分歧,有說天主教是異端,也有說在天主教中也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究竟基督教與天主教之間的分別在哪裡呢?有哪些教義或信仰是基督徒不可接受的呢?

一. 天主教貶低了聖經無誤及至高的權威
a. 高舉旁經:天主教把旁經(次經)視為聖經的一部份,與基督教所承認的正典並列。基督教所承認的正典(39卷舊約,27卷新約)是使徒及早期教父所承認的,因為只有正典才是神的默示。基督教之所以不承認次經為正典,因為這些經書在歷史上、教義上等出現錯誤,有些甚至推崇不道德的行為。而天主教卻視之為聖經的一部份,把它們排列在舊約之後,新約之前。換言之他們漠視了使徒和早期教父的見證,貶低了聖經無誤的權威。雖然有些天主教會說它們只是旁經,共參考作用,但是它確是印在聖經中,這無意把它們和其他正典書卷平排在一起。
b. 高舉傳統:天主教認為歷代教會的傳統為神聖的權威。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強調,天主教聖經和傳統「組成天主話語的神聖整體。」所以「聖傳(傳統)和聖經都應受到同樣的順服和尊敬。」天主教的傳統包括了早期教父的教訓、歷史上的信條、教會學者和領袖的作品、會議的法令及教皇的判決等。天主教宣稱這些傳統多少是對救恩必需和無誤的。教會用哪些標準來決定這些傳統是無誤的呢?這些都是人遺傳的傳統,怎可以說是無誤的呢,要是把人的傳統高舉與聖經同等地位,就貶低了聖經的無誤性了。
c. 高舉教會:天主教宣稱只有天主教會才能正確地解釋聖經。因為他們認為天主教會是無誤的,他們提到:「權威和無誤的教會」及「教導無誤的教會」,所以他們對聖經的解釋也是無誤的。事實上,天主教高舉自己的教義(傳統)過於聖經,他們用自己的教義(傳統)來解釋聖經,而不是根據聖經的本身來解釋聖經。換言之,傳統的地位比聖經更高,而教會的教誨就比傳統更高,因為教會決定什麼是傳統,什麼是聖經,並決定如何解釋二者。所以教會才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來解釋聖經的真理,換言之,在教會以外就沒有真理。最大的問題是,天主教會沒有一個從神而來的辦法去決定對錯,她自己就成為真理的標準,沒有一個更高的標準來判斷她。天主教會真是無誤的嗎?
d. 高舉教皇:天主教會教導當教皇以他的職位講論信仰或道德時,是無誤的。教皇無誤論在1870年7月18日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中正式決定和頒布。自此以後,雖然天主教會並沒有正式教導教皇無誤的教條,然而事實上,天主教會一直視教皇有無上的權威,他的教導是無誤的。同樣的問題是,教皇是人不是神,如果沒有聖經真理的標準,如何判斷教皇的教導是正確或是錯誤?

二. 天主教認為人是靠行為得救而是不單靠信心
教皇若望保祿二世曾說:「人是靠行為稱義,不是單靠信心。」教皇所強調的信仰影響了大部份教士對梵蒂岡教廷的忠心。超過四份之三的司鐸(神父等聖職人員)反對上天堂的唯一希望是用信心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他們認為:「人用一生的好行為去賺取天堂,天主會將天堂賜給他們作為報酬。」雖然,天主教教導,善行不能賺取救恩,除非有天主恩寵的灌注,然而他們繼續教導,這些恩寵所激勵的善功終能拯救人。天主教對救恩的教導與聖經剛好相反,他們暗示赦罪並不單由相信耶穌而來,而是藉著聖事、彌撒、馬利亞、玫瑰經及煉獄而來。
a. 聖事:在《基要天主教教條》中提到:「聖事是天主所指派,達到永遠救恩的方法,其中三樣(聖洗、補贖、聖秩)是救恩所必須的,否則就不能獲得救恩。」天主教教導,聖洗可以除去原罪實際的罪疚,和所有因罪帶來的刑罰。聖洗只是成義的開始,因為善行可以增加恩典,和幫助完全成義。補贖是獻給神的特殊行動,以補所犯的罪,滿足神的心。補贖包括了苦修、禱告等。天主教認為補贖這事是基督建立的,為了叫在聖洗後所犯的罪獲赦。因為死罪會使人失去藉聖洗所得的恩寵,因而須要藉聖事來恢復恩寵的地位,沒有補贖人就無法重得救恩。聖秩就是向司鐸告解,司鐸是代表基督赦免人的罪,然而向司鐸告解被認定是救恩所必須的。
b. 彌撒:彌撒的意思是要藉基督的死帶來祝福,就是死的果效,能通過彌撒賜給信徒。因而彌撒是一個贖罪祭,從彌撒中,獲得神的憐憫和恩寵,平息天主的怒氣,罪得赦免。聖經說,基督一次過在十架上獻上自己成為贖罪祭,永遠有功效,並能使那些成聖的人永遠得到完全,因而不用信徒藉著重複的彌撒而獲取神的赦免(來10:12,14,15,17,18)。
c. 馬利亞:天主教教導,馬利亞對赦罪及普世救恩是很重要的。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中的基督》說:「從基督的童女受孕到死亡,我們都可見到聖母與聖子合作以成就救恩。」可見馬利亞在救恩中的地位是很特殊的,她是襄助的救贖者、轉求者及天母。襄助的救贖者是指她和基督合作救贖罪人,轉求者是指她為有需要的人送上神的祝福和恩典。天母是指與基督一同作王。天主教對馬利亞的觀點並不是出於聖經,而是他們的傳統。錯誤的教導如:馬利亞無玷受孕,即沒有原罪。終生童貞,在耶穌之後再沒有女兒。肉身升天,因為無原罪,所以沒有經過肉身的死亡,而是肉身升到基督面前。配受敬禮,因為她在救贖中擔當了空前重要的角色。事實上,馬利亞只是一個蒙恩的罪人,被神揀選的器皿而已,怎能把她高舉差不多與基督同等?
d. 玫瑰經:天主教認為玫瑰經可以使教徒獲得從天主而來的屬靈能力及很多祝福和恩典,通過默想及背誦玫瑰經,可以潔淨靈魂,清洗罪惡,勝過仇敵。顯而易見,玫瑰經只是天主教的傳統而非聖經的真理。
e. 煉獄:天主教相信死後在煉獄中忍受地獄的痛苦可以補贖罪過。因為沒有人可以帶著任何罪惡進入天堂,而進入煉獄可以使人餘下的過失得到潔淨,完全更新,進入天堂。煉獄也是天主教的傳統教義,缺乏聖經的支持。

從上述可見,天主教關於救恩及赦罪的教導與聖經相違(弗2:8-9),強調人可靠善行得救。如果人可以靠行為得救稱義,那基督救贖的功效就大大貶低了。

三. 天主教解釋稱義不是信心的結果而是善行的結果
天主教認為稱義是聖化的恩寵或超自然能力的灌輸,可以幫助人在神面前客觀地成義,和討神的喜悅,如果這恩寵能夠持續到人死的那一天,他就可以獲取資格進入天堂,可以說進天堂是他自己賺取回來的。因而天主教所說的稱義不是說基督的義因著信歸算在信徒身上,而是藉著聖事,基督的義注入信徒中,使信徒愈來愈公義。因而稱義是聖事的結果,不是靠個人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天主教認為,成義是人真實又奧妙的轉化(重生),得到真正的聖化。可見天主教把重生、稱義和成聖混為一談。聖經的教導「稱義」是神本著恩,在基督裡宣稱信徒為義的作為。而成聖則是神的恩典在信徒身上的工作,讓他實際變為公義(羅10:1-4;林前1:30)。

我們要說,一般的基督徒說基督教和天主教沒有什麼分別,那只是按表面的一些事情來看。真正,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分別必須詳細分析後才知道如上所述。

1990年各大洲基督教徒的人數和比率
        非洲 北美洲 南美洲 亞洲 歐洲 澳洲及南太平洋
1990年 2.2億 3.23億 2.83億 2.07億 4.6億 1800萬
佔當地人口比率 34% 76% 97% 7% 58% 67%
佔全世界基督教徒比率
15% 21% 19% 14% 30% 1%

1990年各宗派基督教徒的人數
宗派 天主教 東正教 路德宗 長老宗 浸信會 本色教會 循道會 聖公宗 其他(獨立教會) 五旬宗
1990年 8.65億 1.32億 8500萬 4700萬 6300萬 3000萬 2500萬 5100萬 1.24億 8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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