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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發表於 2012-11-29 23:23

巴曙松:從“問題富豪”看中國銀行業信貸管理缺陷

巴曙松:從“問題富豪”看中國銀行業信貸管理缺陷     



    美國金融界在反思安然事件時,曾經將其稱為資本市場的“完美風暴”,因為原來看起來精心設計的防範市場欺詐的種種監管舉措,都被安然公司輕易地突破了,安然事件也被視為美國證券監管體系種種缺陷的集中曝光。事實上,也正是安然事件促成了美國資本市場對於監管體系的反思和一系列改進。
    近年來連續發生的“問題富豪”案件,如劉曉慶、楊斌等等,無不與銀行信貸密切相關,從這些相關案件可以獲知的情況看,這些案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説是當前中國銀行業信貸管理缺陷的一次次“完美風暴”,就在各家商業銀行都聲稱建立了具有國際水準的內部風險管理制度時,這些“問題富豪”似乎輕鬆地突破了這些制度。我們姑且不去討論“問題富豪”的龐雜的來龍去脈,僅僅從銀行內部信貸風險管理的角度看,這些“問題富豪”事件反映了當前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的哪些缺陷?

    一 商業銀行開始面臨民營企業的信貸風險

    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長期以來在國有企業投入了相當規模的貸款,這使得國有企業轉軌過程中出現的經營困境很容易轉嫁為銀行的不良資産。應當説,目前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中,有相當比率是因為國有企業的轉軌所造成的。

    近年來,隨著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銀行在民營經濟投入的貸款比率在快速增長,因此,銀行必須要開始面對民營企業可能帶來的不良貸款。長期以來,銀行對於國有企業的運作比較熟悉,對於其形成不良貸款的機制也有一定的了解,隨著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規模在不斷擴張,銀行必須開始要關注民營企業貸款的運作機制,關注其不同於國有企業的地方及其對貸款償還能力的影響。此次周正毅事件,從不良貸款的處置看,中銀香港的動作就相當迅速,值得內地銀行界借鑒。據報道,中銀香港已經獲得香港高等法院頒發的接管令,接管了周正毅在香港的控股公司新農凱及其附屬公司的業務及資産,以保障該行的權益。

    實際上,在許多富豪引人注目的財富積累過程中,往往與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形成了十分密切的關係。金融機構的外部性,特別是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所支配的大量金融資源,往往成為這些富豪拓展財富過程中所必須借助的。在這個過程中,銀行能夠保證內部管理人員和信貸人員的專業水準和廉潔自律嗎?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二 商業銀行應當特別關注知名人士的“name lending”

    成熟市場的商業銀行,往往特別注意審批知名人士、或者是通常人們心目中所謂“富豪”申請的貸款,這就是所謂“name lending”,因為公眾掌握的資訊往往可能是局部和片面的,往往可能是誇大其償還能力的,而銀行貸款的發放最為關注的應當是貸款的償還能力。這是海外商業銀行在長期的貸款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教訓,值得當前中國的銀行業汲取。例如,周正毅2001年榮登《福布斯》中國富豪排行第95位,2002年又上升至第11位。

    因為銀行業風險識別能力的低下,在一家銀行給予知名人士以高額貸款之後,往往容易成為其他銀行爭相貸款的理由之一,對於該公司的償還能力則很少注意。同一地區之間的銀行對同一客戶的貸款資訊缺乏溝通,不同地區之間的金融機構之間的溝通就更為缺乏了,這就為騙貸的企業提供了在不同地區、不同金融機構之間套取貸款提供了機會。

    可以説,一個過於注重貸款者的虛名而不是償還能力的銀行,一個盲目跟從其他銀行的貸款行為進行貸款的銀行,根本不是一個具備了完善信貸風險制度的銀行,銀行必然要為這一制度的缺陷付出不良貸款等的代價。因為一個投機的騙貸者,可能以較低的成本騙取較大的虛名,然後向遵循“name lending”原則的銀行套取貸款,從而為銀行貸款形成風險。

    三 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缺乏清晰的權力責任制度和激勵約束制度

    目前,從信貸風險管理制度的形式上,國內的銀行與海外銀行並沒有很大的差別。那麼,一個類似的制度在不同的國家運作下來,為什麼效果會形成那麼大的反差?除了客觀原因之外,一個最為關鍵的制度性因素,就是目前國內的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缺乏清晰的權力責任制度和激勵約束制度,特別是在貸款出現問題時缺乏明確的責任制度。

    所謂權力責任制度的缺陷,指的是目前貸款缺陷的分步完全根據行政級別、‘而不是風險管理能力來劃分,而激勵約束機制的缺陷則表現在激勵不足約束過渡時信貸人員會選擇消極怠工,而激勵過分而約束不足時則會容易選擇鋌而走險。同時,信貸在出現問題時,往往通過所謂信貸委員會的集體負責制度等,人人負責的同時又人人不負責,使得責任的追究無從著手。

    反觀”問題富豪”案,如果商業銀行的內部權力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的話,那麼,這一筆貸款出現問題究竟是誰負責?是誰審批的?是否合規?就能夠十分輕鬆地追查責任人,根本無需長時間的所謂調查。

    四 “問題富豪”案所反映的銀行在信貸風險識別體制上的缺陷

    對於銀行信貸活動來説,風險的識別是指通過統一的標準分析確定可能導致風險的因素的行為,其主要的判斷依據則是客戶的綜合資訊、財務資訊、賬戶資訊和授信資訊等尋找和確定風險因素。民營企業騙取銀行貸款,往往著重從上述幾個方面的資訊著手,提供虛假的資訊來誤導銀行的風險識別。

    據分析,有的民營企業為了騙取銀行貸款,往往會刻意做大營業額,此時往往借助關聯企業之間互開增值稅發票,在此基礎上通過沒有真實交易基礎的商業承兌匯票製造現金流,配合營業額的增加,使得銀行用通常的信貸分析指標看來該企業具有較強的信貸償還能力。有了這些在通常的銀行信貸分析指標看來表現良好的數據,傾向於騙貸的一切民營企業會通過不同關聯公司之間的交叉擔保向銀行貸款,借出大量銀行資金。此時,如果這家公司控制有上市公司,則可能調動大量資金炒作自己旗下的股票,然後將家族企業內的資産以高價注入上市公司,從而將抽水得來的資金償還銀行的部分貸款,增大銀行對於鉅額貸款償還能力的信心。

    在上述騙貸的種種環節中,如果銀行僅僅根據靜態的財務數據進行風險識別,那麼,被刻意操縱的財務數據能夠使得申請貸款的公司具有很強的貸款償還能力,從而誤導貸款的決策。其中反映的問題在於,銀行信貸風險的識別,需要建立在對於客戶資訊的深入全面的了解之上,在一定意義上甚至可以説,一個合格的信貸經理應當比公司的財務總監還更為了解公司的實際財務運作,信貸經理不僅應當具備財務知識、信貸知識,還應當具備對於企業管理的知識、不同産業的了解等。

    除此之外,如果有仲介機構配合作假帳、如果有內部信貸人員配合這些動機不良的企業一起騙貸,那麼,在信貸風險管理的第一關--風險識別方面,旨在騙貸的民營企業就能夠很容易地繞過相關制度的約束了。繞過了第一關,實際上已經為不良貸款留下了隱患。

    五 “問題富豪”案所反映了的信貸風險衡量方面的缺陷

    所謂信貸風險的衡量,就是指通過制定統一標準來測算及比較所有的授信風險,將風險的可能性進行量化。這可以説是目前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普遍面臨的難點之一。如何運用適當的資料,對申請貸款企業進行適當的風險評級,衡量其可能違約的概率和違約時可能的損失,也是目前商業銀行面臨的難題。我們感興趣的是,在對”問題富豪”貸款的銀行中,有哪些是內部建立了適當的內部評級體系並對”問題富豪”的公司給予了評級的?這些評級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問題富豪”公司的實際風險狀況?其間出現的偏差究竟多大?出現的偏差如果過大,究竟是人為的原因,還是內部評級模型本身的原因?基於目前披露的信息有限,這些方面的研究還有待深入。

    六 “問題富豪”案所反映的銀行信貸風險監督方面的缺陷

    所謂信貸風險的監督,主要就是指商業銀行在授信業務的全流程中對風險因素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反映的行為過程,其目的就是要求商業銀行對日常經營活動中可能産生風險的環境加強監督,充分、及時、全面、有效的反映和披露可能造成損失的風險。

    一家企業,如果其出發點在於騙取銀行貸款,那麼,即使他開始向銀行申請時提交的數據可能是有意誤導的,但是,在持續的經營過程中,如果銀行的信貸經理能夠及時動態地跟蹤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現金流動,是不難發現其中可能存在的騙局和陷井的。在這個環節銀行的信貸出現問題,要麼是信貸人員有意為之,要麼則是銀行信貸經理確實過於缺乏對於企業風險的持續監督,因而至少是一種工作上的失職。

    七 “問題富豪”案所反映的銀行信貸風險控制和調整方面的缺陷

    銀行所講求的風險的控制和調整,主要就是指風險和收益的平衡,在準確識別風險變化的前提下,對風險給予適當的定價,使得貸款利率能夠很好地彌補和平衡貸款的風險變動。換言之,在貸款風險明顯提高之後,銀行要麼應當及時採取抵押擔保等措施,要麼應當提高貸款利率以平衡風險。

    毋庸置疑,當前中國的利率管制使得銀行可能進行的風險和收益的平衡變得無從著手。這樣也為銀行信貸人員的尋租提供了可能,因為貸款利率的管制産生了租金,而貸款的風險上升時也不能反映在銀行獲取的貸款利率的上升、反而反映在貸款産生的租金的上升,因此,利率管制往往成為誘使銀行信貸人員尋租的一個外在的制度原因之一。

    從”問題富豪”案的具體情況看,當前銀行在信貸風險的控制和調整過程中還應當關注集團客戶的貸款規模控制問題。所謂集團客戶,主要是指通過投資、擔保等關係形成的企業群體,這些集團客戶往往在一個家族、一個富豪的掌控下,相互之間形成密切的、但是往往又難以為外部所了解的資金關係。為了擴大整個集團客戶的融資能力,掌控整個集團客戶的人士往往會動員子公司及其不同層級的下屬公司到銀行借款,從而放大整個集團客戶的借款能力,這種放大之後的借款能力往往超過整個集團客戶的實際償還能力。這就涉及到客戶授信整體風險的控制,而不能僅僅局限在對單筆授信的管理方面。

    八 關注多種風險對銀行信貸風險的傳遞和影響

    從目前一些富豪出事的情況看,這些富豪在形成一定規模的財富之後,往往借助多個融資渠道,形成複雜的企業家族,這種企業家族往往覆蓋銀行、證券、保險、以及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這種跨領域的多元化集團運作,增大了公眾、監管機構、仲介機構的監管難度,也使得內部的種种經營問題容易被隱藏和拖延。一旦問題爆發,就可能通過這種多元化的經營模式擴散到不同的領域,進而可能加大銀行貸款的風險。據報道,至今,與周正毅所持有的農凱集團有關的香港及中國大陸上市的五家上市公司,已經受到波及而停牌或是股價大跌。在香港上市的上海商貿控股和上海地産控股過去兩周估計總虧損高達5億4900萬美元;在內地滬深兩市三家上市公司——徐工科技、大盈股份、海鳥發展,流通市值一週內縮水超過人民幣16億元。周正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高校科技産業(集團)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富友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19.96%的股份,為富友證券第一大股東,日前其業務也被中信證券接管。

    (作者簡介:巴曙松博士,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展戰略委員會主任,中山大學嶺南學院金融學教授,廈門大學管理學院兼職教授,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專家委員會委員,安邦諮詢公司特約經濟學家,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專家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特約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金融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天則經濟研究所特約研究員等,曾在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從事博士後研究,並曾擔任中銀香港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助理總經理、中國銀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長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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