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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發表於 2015-10-4 11:06

盧龍光曾思瀚余德林談保羅新觀

「迷失保羅」座談會
盧龍光曾思瀚余德林談保羅新觀
(7月16日消息)


潘樂敏




(左起:余德林、曾思瀚、盧龍光)

【時代論壇訊】由基道文字事工、循道衛理聯合教會信徒培訓部合辦「迷失保羅:當代教會失落了的福音信息」座談會已於七月十三日晚上在循道衛理聯合教會香港堂舉行,邀得香港浸信會神學院新約副教授曾思瀚、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盧龍光、馬來西亞南方學院英文系副教授余德林分享「保羅新觀」的詮釋觀點,指出在釋經時需回到保羅的歷史處境中嘗試理解其關注,思考如何以聖經作為面對公共領域的資源,並回應現今社會的處境。近六百七十人出席。

重尋多元閱讀的彈性

盧龍光指,「保羅新觀」其實是「舊觀」,「不以馬丁路德詮釋的保羅為真正的保羅」,而是回到保羅的歷史處境中嘗試理解他的關注,他的關注不止於個人因信稱義的問題,尚包括在該對立處境中外邦人如何成為上帝的子民、福音對外邦人有何意義等,涉及個人身份、群體、社會和文化等。余德林認為,「藉信稱義」其實充滿政治性,馬丁路德面對教廷講求支配(domination)的處境,個人稱義就意味擺脫當時教廷的支配勢力,「如果詮釋時不理解處境,詮釋就會變得個人化。」

盧龍光認為部份外邦人歸向猶太文化後,「可能比猶太人更猶太人並更重視猶太傳統,因而希望其他外邦人以相同方法信主,壟斷了原本多樣化的基督教信仰,使之逐漸一元化和一言堂。」余德林亦指出,保羅離開猶太人的地方往外宣教吃得開,使他成為相當多元、不怕陌生的人。因此他認為閱讀聖經時不多元是相當危險的事,因為聖經中的猶太人和外邦人有很多類型,他盼望教會和信徒能找回保羅多元閱讀的彈性,拒絕二元閱讀思維。

聖經成面對公共領域的神學資源

余德林又認為,「自我陌生化」是閱讀保羅著作的胸襟,正如出國旅遊一樣,必須避免以自我為主體解讀他者。此外,初期教會有不少種族族群,保羅書信中有其政治性,但現時的詮釋容易將其政治及公共性質消除,教會應反思這是否好的閱讀。曾思瀚補充指,在公元一世紀已有君王認為自己是神,因此保羅談福音時不是「吹水」,而是回應當時的社會環境、政府、族群關係等,對種族問題不敏感更難言宣教,因此保羅希望提出在當時處境獨特的福音。


曾思瀚其後指出,進入處境理解後不應忘記作者期望帶出的影響以及讀者於其處境的回應。他提出現時有哲學家嘗試以保羅提煉哲學,余德林回應指聖經屬於人類文明而不止信徒群體,因此需要面對哲學家對聖經的詮釋,並要有公共領域的聆聽與話語權,同時教會亦可思考聖經有否提供神學資源面對現今的公共領域。

福音核心意義由信徒自行尋找

在問答環節,有提問指教會應否反思要為非信徒發出公義的聲音。盧龍光認為教會理解上帝的範圍太小,以致教會自我陶醉更自我限制,談論公共空間的議題首先要突破信徒自己的心態,「現時信徒認為自己與非信徒不同,於是認為『我們』須要為『他們』發聲,忘記了大家同是市民亦同坐一條船;公義是大家一同關心的課題,作為基督徒我們可以有何貢獻?」

另有參與者認為現時基督徒立法會議員在議會上言行惹爭議,問及是否可以支持。余德林認為神學家和政治哲學家同樣思考何為美好生活和至善,任何負責任的基督徒和神學家都要問甚麼是美好的生活,「以致我們進一步可以問怎樣的政體會帶給老百姓自我保存(preservation)和改變的善。」盧龍光指出這些提問背後可能對基督徒的形象有所假設,於是社會或議會上出現不同類型的基督徒,彼此似乎批評攻擊。他認為:「很難用某一類型的模式判斷個別人士是否基督徒,因為基督徒不是人能判斷的,因此只能思考因為他是基督徒而有此行為,還是因為他是黃毓民所以有此行為。我們也可以思考,他的行動能否表達真誠、對社會現狀的分析、當中有何信息要帶出呢?可能他的表現方式與我們一般理解的不同,但我們就要反問,是否我們理解的方式才是好的呢?」盧龍光強調,信徒思考的應是議員作為代議士在面對這樣的政府、制度、政治處境有否向選民負責。他認為現時香港正初階地發展民主政治,信徒不一定有個人立場,「但我們有否嘗試尋找?不認同對方行為時有否嘗試溝通?」

他又提醒信徒不要認為保羅書信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保羅亦沒有此打算。例如近日同性戀議題,盧龍光認為保羅書信如羅馬書第一章並無處理此問題,而只是指出當時的一些看法,並未交代個人立場,可是現在的人以此期望得到簡單的答案。「我認為保羅關心福音的核心是耶穌的十字架與復活,以至生命的取向和價值,他就以此詮釋外邦人和猶太人最關心的文化、政治、社會、民族問題,當中他有表達個人和其他人的經歷,這些都只是參考而已。如果今天問福音的核心為何,就是在創造主面前個人的生命在歷史時空中為基督而活,給予答案的不是保羅,也不是任何人,而由每個信徒自行尋找。」信徒亦應反思在尋找答案的過程有否因為自己不懂回應就從聖經直接取用,「還是在耶穌釘十架死而復活此大能的生命中委身尋找答案,並為此分享、聆聽、對話、鼓勵、批評,而不是擲石。」

([url]www.christiantimes.org.hk[/url],時代論壇每日快拍,2012.7.16

sun 發表於 2015-10-4 11:19

又是羅馬書13章! (中譯) 曾思瀚博士

[url]http://engagescriptures.wordpress.com/2013/04/27/the-making-of-right-texts-wrong-meanings-romans-13-again/[/url]

由於本人在過去的著作中三次提及羅馬書13章,因此不少華語讀者都知道我對這章的見解。至於英語讀者可能從我的著作<< Right texts,Wrong Meanings>>第十五章知道我對於羅馬書13章的見解。當本人未提出有關羅馬書13章的見解前,先指出誤解經文可引起的後果。這不單影響國民的自由,而且更助長外國殖民化。這文本是需要被認真對待的。如果基督徒真的嚴重誤解這段經文,後果會相當悲慘的。

問題的簡介及羅馬書十三章的意思

本人最近花了一些時間做了兩件事。第一件事是在網誌撰寫<<Right Texts, Wrong Meanings>>。至於第二件事,是撰寫某本從聖經分析政治議題書藉的書評。這兩件事是有關係嗎?當然有關係吧!當本人看到香港某間親中共政府的大教會再次以羅馬書十三章解釋「要絕對順服掌權者」時,我嘗試打破自己慣常在網誌中以每章撰寫的方式,於我的著作<<Right Texts, Wrong Meanings>>第十五章作出詳盡分析。明顯地,不只是香港親建制的教會支持這種論據及註釋方法,連美國典型的右翼福音派學者也不例外。(當然還包括一些自稱福音派基要主義者)。其實左翼與右翼有分別嗎?他們都是騎劫聖經以達到自己的大圖謀。

有一些書藉被稱為從聖經立場撰寫。本人會透過這些書中的說法來判斷它是否真的根據聖經立場。由於本人的書評還未發佈,因此將會在學術期刊發佈這些書的書評。這本書更會提及,本人曾經向會眾和學生提過的說法:聖經金句並不能證實什麼。此外,希望讀者知道專家對聖經的意見並不算是什麼,反而最重要的是自己研讀聖經內容。今天本人會研究一位非常知名的美國系統神學學者之理論。事實上本人曾經發現有一些基督教作家們對於該議題會有類似的說法。

根據作者著作的系統神學書藉,他習慣用以下邏輯:「如果聖經叫你做這行為,你必定要做,這沒有討論的餘地。」他經常用羅馬書十三章大造文章,而且會引用彼得後書一章證明他的論點。如果聖經的價值因著這些神學書藉詮釋這一章而被影響,這章有爭議性的經文就更應該被仔細評鑑。讓我們看看誤譯聖經所帶來的可怕後果前,要先簡略地了解這章的意思。

羅馬書十三章並不太難理解的。這是羅馬書十二章的一部分。如果我們謹慎地閱讀,羅馬書12章14節是談及祝福這些掌權者。這意味著一個新的主題:面對社會。當羅馬書12章14-21節是面對掌權者,而羅馬書十三章是面對政府時,這並不是指一般情況,而是針對當時中性的道德議題例如赋稅(羅馬書13章6節)。本人在新書會有更多的詮釋。在這論點,我們需要了解保羅當時兩個寫作背景。第一,是保羅的宣教行程將會羅馬及西班牙。第二,保羅並不是活在民主社會。當時並沒有人能夠成功發起革命推翻羅馬帝國。加上從文字的背景,發現有重要的詞語以證明地上的政府要致力順服於神的律法。本人的同仁及朋友溫司卡教授。在一篇出色的文章指出我們需要區分「眾數的掌權者」及「單數的掌權者」。[1]在我與他的個人書信中,他對該論證作出總結。眾數的意思是指當地地方官員。至於單數的意思是指擁有絕對權力而獨一的上帝。在羅馬書13章1節是表示眾數的掌權者,羅馬書13章2節是表示單數的掌權者,而羅馬書13章3節是表示眾數的掌權者。保羅表達出在地的政權需要致力順服唯一的神。有些人要求絕對順服政府時卻沒有留意保羅另一方面的教導。現在討論誤解羅馬書13章所引起的錯誤邏輯。本人將會分析一些姑息掌權者或執行任務的人士如何誤讀羅馬書13章。我們將會看到誤用及誤解聖經的可怕後果。

誤解經文的後果

當本人閱讀該位神學學者的說法,發現他用羅馬書13章討論他關注的四大基本議題。第一是順從美國政府(特別是建制)。第二是政府施行死刑。第三是和平主義者。第四是美國印第安人。他經常用印第安人的例子,而本人現在指出他的問題所在。如果大家只用印第安人的處境套入世界上任何受壓逼的群體,你可以用同一個例子。站在中國讀者的立場,大家都可以用印第安人的處境套入碼頭工人及被殖民化的香港人。

第一,這位作者對於羅馬書13章的基本假設美國建制是代表政府及應該被國民絕對服從。他顯然忽略「順服」掌權者會造成歧視情況。舉例來說五十年前的美國社會,黑人只能坐巴士後座及不能與白人共用洗手間。保守的解經者因著誤解「順服」掌權者對歧視種族的政策坐視不理。作者沒有提醒讀者一件事,就是他這種對順服的理解只是自己個人見解而己。假如美國憲法真的有敵對聖經的原素,我們應該繼續順服它嗎?作者會否寧願突破自己的盲點,而轉而對這議題作理性的分析呢?假如有國家政府是敵對聖經,我們都要順服它們嗎?美國政府建基於基督教的原則是作者嚴重錯誤的前提。因為美國稱自己是基督教國家,但是擁有宗教自由。

在他的國際觀裡,他的取向是完全基於大美國主義。這是十九世紀美國實施於整個美洲, 的殖民政策。然而他沒有承認這一點。令人驚訝是他確實提及韓戰及越戰是值得的,因為戰爭可以保衛不同國家及其自由。這明顯表示韓國及越南是「我們的國家」,但美國並不在意在地居民的損失。然而生靈塗炭的主戰立場與他所提倡的反墮胎的立場有所抵觸。他一方面說要保護美國或所有未出生嬰兒的生命,但另一方面認同殺害其他國家的平民來保衛美國安全及自由。這種美國式的雙重標準猶如病毒蔓延不同的議題。這些例子多不勝數。他的釋經方式未能理解文本背後的世界,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他示範了如何錯誤處理文本裡及文本背後的世界。根據他的假設,我們的政府可以宣稱任何國家是附屬於美國,以及我們要向羅馬書13章提及的「順服」說聲阿們。如果我們成為姑息有如中國政府般的政權。這些基督徒市民更可能而且會認同(不只姑息)某些亞洲及非洲政權侵奪人權的暴行。

第二,為了肯定政府有執行死刑的權力,作者簡略地提及政府佩劍的圖像來寓表一個意義:向人民執行死刑。他指出佩劍在文學上的意義是處決犯罪者。這明顯是錯誤的。當時羅馬的地方官的佩劍並不是用來到處決犯人。他建議解經只基於文本的字眼,而不需要考慮當時羅馬社會的運作。他只假設佩劍是比喻為政府的管治。他經常引用這個例子,但這例子明顯是膚淺的,而這都只是他個人見解而已。對於反駁以佩劍比喻為政權,他有嚴重的錯誤。他無視保羅的經文本意,只著眼於自己象徵性的解經。究竟佩劍的意思是什麼?究竟這是否真的代表政府的權力?現在美國政府仍用佩劍處決人民嗎?

根據他的呆板的釋經方法,美國政府可根據不少聖經中例子重用斬首的方式處決罪犯。這是一種思考不周全的誤解。他對於語言 的本身的作用及在語言的不同程度的功能並不理解。如果是這樣,我們看見所謂佩劍的象徵比文本應用更重要。當不少人希望對釋經及應用作出清晰的區別,這些解經者顯出自己並不懂得解經。在釋經學的層次,解經必然要像我們檢視新約經文一樣要觀察上文下理。

第三,本人對於作者以羅馬書13章討論和平主義有特別的感受。本人並不希望討論和平主義是否合符聖經。但作者反對和平主義的說法其實並不如他想像中這麼合符聖經。在典型呆板的風氣中,這本書引用羅馬書13章的文本證明政府權力的神性。他認為不服從政府的戰爭政策的和平主義者是敵對神。換句話說,良知在人心中沒有地位可言。即使美國發動戰爭令其他國家付出代價,市民必須毫無懷疑地認同這個政策。但如果這個應用方式套用於中國會發生什麼狀況?假如中國攻打台灣、日本及菲律賓會如何呢?典型的香港基督徒會否仍然呼喊順服掌權者嗎?

作者對和平主義的批評,簡直是不堪一擊。這種批評是不嚴謹的極端解經方式外,而且更有誇大的成份。我現在反駁他對美國政治和平主義者的誤解。美國政治是容許和平主義者的!

他們早在William Penn於賓夕凡尼亞州成立貴格會時已經被容許的。在美國的基督宗教中,儘管傳統上並非經常成為主流派,和平主義仍是合法的。本著良心的反戰者在美國歷史經常出現,而最近才漸漸包容反戰者。由於和平主義對美國法律有期望,因此他們不服從政府的軍令是絕對合法。如果政府法律規定和平主義者不參與戰爭,這是否代表和平主義者順服或不順服掌權者呢?這個邏輯應該和平主義者是遵從法律。這本書的邏輯是說遵從法律等於遵服神的法律。再進一步來說,如果政府發動不義的戰爭,基督徒應否反抗參戰呢?這些問題並不能用簡單的答案來回答的。

第四及最後一方面,大美國主義的理據是嚴重不足。它雖然處理了印第安人地業權之爭議,但它錯誤地作出低水平的解經。這位作者堅持土著的地業權應被取消。他這項建議偏袒白人的不義,更奪去印第安人的權益。他的理據是指聖經表示白人私人地業權比土著地業權重要。該位作者嚴重的錯誤是他誤解羅馬書13章。

如這些傷害並不足以侮辱任何已被同化的印第安人,他會向美國政府建議應該繼續以上惡法。是由於根據羅馬書13章4節,這是事奉神(這是為你好的)。我掙扎地承認自己沒有提及另一段的美國歷史。來自歐洲的移民不只搶奪土著的土地,而且更屠殺他們,進行種族清洗。這段歷史已經被人接受。這些部落當擁有土地,他們當時可以為所欲為。他們的政府就是部落。假如我一天拿著手槍進入農村,並組織我的家族成員追捕當地土著。然後土著向我懇求為我工作,而我要求他們做我的奴隸。這樣就在這地落地生根,我亦可以根據以弗所書6章5至9節訂立自己的法律去壓制奴隸。這明顯是透過曲解聖經來建立「文明」社會。不過我們處理土著問題是另一回事,但作者用羅馬書13章將問題問題合理化,這明顯是不合法的。他處理議題時不能只從聖經經文中尋求「是」或「否」的答案。如果用這過份簡化的方式回答,這不單只是又傻又天真,而且是不合法的。

總結

現在總結以上一些對於保羅背景有誤解的論點,為了體會保羅的合宜論調,保羅並不是花所有的時間講及所有的政府。他是提及不完美的政府時,他希望到羅馬及西班牙宣教,因此他撰寫羅馬書。保羅寫出政府是不完美的,以及理解政府的缺憾。他們曾經是由神性統治國家的。而真正原因是他假設政府政策是做好事的。保羅沒有說如果政府施行惡政怎樣做。加上保羅不希望教會因逃稅而增添麻煩(羅馬書13章6節)。而事實上在保羅撰寫羅馬書時,有猶太人因逃稅而遇上麻煩。保羅撰寫羅馬書13章只是關注到西班牙宣教的事情,而不是提及政治體制,而羅馬書的處境更與美國教會無關。他們這樣直接引用羅馬書13章是完全誤用經文。

我們可能在這錯誤上學會什麼呢?第一個學習要點,是我們對文本背後的世界的理解程度會影響解經的準確性。第二個學習要點,是若人們單單理解金句,這只能證明他們不明白如何註釋經文。第三個學習要點,是我們的應用應該由對世界的認知及當中的文本而來。最大的錯誤他們持有不必要的觀念。作者同樣在某些議題有致命的錯誤,他的鬆散論證方法是錯的。當我們發現不是所有大教會的親建制牧師不一致地誤解經文。每一位信徒應該為此而感恩。不一致是中國人的特徵。它對我們遺害極深。在他們釋經的框架下,我們的政府可以做三件事。第一是可以向任何一個國家宣戰。第二是即使我們未能預測戰爭後果,我們都必須支持戰爭。第三是我們要對待印第安人的方法與傷害已受傷的拉科塔族人一樣殘酷。讓我們將這原則應用在中國政府(稍為舉一舉例子)。中國可以攻打台灣及其他細小國家。他們還可以囚禁他們想囚禁的人。他們更可以處決任何少數族裔。他們亦可以用六四屠城的方法對待異見人士。願歷史不會再重演,阿門!

[1] Wan, “Coded Resistance: A Proposed Rereading of Romans 13:1–7,” in The Bible in the Public Square, ed. C. B. Kittredge, E. B. Aitkin, & J. A. Draper (Minneapolis: Augsburg/Fortress Press, 2008), 173–184. I thank Wan for pointing out his article for us.  Please read his entire article for additional rationale for his imperial reading which I fully endorse.

sun 發表於 2015-10-4 11:22

保羅新觀恢復真正的保羅
尋回教會失落的福音信息

第 2500 期(2012 年 7 月 22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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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循道衛理聯合教會信徒培訓部、基道文字事工合辦的「迷失保羅—當代教會失落了的福音信息」已於七月十三日舉行。講座以對談形式進行,由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盧龍光牧師、馬來西亞南方學院英文系副教授余德林博士主講,香港浸信會神學院新約副教授曾思瀚博士主持,有超過六百人參加。

  盧龍光牧師指出「保羅新觀」乃是「保羅舊觀」,新觀主要是恢復歷史上真正的保羅。他認為現今許多信徒將馬丁路德詮釋的保羅,混淆當成真的保羅。他續指出,真正的保羅並非著重自己內心的經歷和掙扎,而是在猶太人要復國的民族主義中,真正關心的是兩個民族的關係,在外邦人和猶太人當中的仇恨和對立中成為橋梁,以及外邦人如何能成為上帝的子民,在上帝的面前不分民族、主僕,在危機衝突中找到身分。

  余德林博士解釋「藉信稱義」是政治神學,馬丁路德當時面對教庭支配的環境,在個人自由與稱義上,「藉信稱義」能講出靈魂擺脫支配勢力,從某角度而言,這種解放式神學甚具時代性和重要性。他解釋,當時的外邦人要當信徒需要放下外邦的特性,學習猶太法,這構成當時教會出現第一等公民、第二等公民。保羅爭取破除階級,余博士說:「這對今日教會具批評性,今日的教會有很多種政體,而政體影響著教會的組織,要避免陷入像猶太人將外邦人矮化,就要讀保羅作借鑑。」

  猶太人性格多樣化 上帝訓練多元保羅

  曾思瀚博士提出「與保羅為敵的可能是外邦人」,盧龍光牧師表示認同,他笑言情況儼如他到北美講道時,香港移民聽到香港不好就高興,因證實自己選擇對了,並指:「這些外邦人可能更猶太化,更著重猶太傳統。而保羅強調的卻是外邦人不用做猶太人仍可以跟從耶穌,所有惹來不滿。」盧牧師藉此反思今日的信仰過分「一言堂」,不像保羅般多樣化,能在基督裡將差異和對立轉化成和好。

  余博士續指保羅的「多元」並非天生,乃是上帝透過宣教歷程訓練出來。他又提醒信徒解經時要小心,不可將猶太人歸類,說:「猶太人也有很多『品種』,保羅是吃得開的一種,加拉大是吃不開那種,所以讀經有很多元。」他續指研讀保羅需要有「自我陌生化」的胸襟,不能以自己作為主體去研讀他人,要設法站在別人立場進行解讀。

  政治環境影響著聖經作者寫作,保羅的寫作亦是回應當時環境,曾思瀚博士認為,若讀經者不知道政治背景就會感到難解。他簡述始自一世紀後反猶太主義出現,新任的君王在各方面都希望做得比歷任好,這影響到保羅的寫作,他說:「保羅所寫的福音是單元性,當時帝國卻出現著多種不同的福音,但保羅的福音是多元福音中獨特的福音。」

  教會不能脫離政治 保羅在政治上抗衡

  「傳統教會習慣將社會、政治排除出教會的關注、教會對福音的理解。」盧牧師認為教會不能逃避與政治之關係。他指出,耶穌宣講的是天國福音,而保羅的筆下卻稀有出現「天國」,因為他宣講的核心是釘十字架復活的耶穌,那分突破死亡、面對死亡、不畏權勢的生命。他續言:「保羅面對羅馬帝國宣告耶穌是主,這是充滿政治含意,是政治上的抗衡。」

  余博士又認為聖經不單面對信徒的解讀,更要面對公共領域底下不同人的解讀,因其獨特性吸引到哲學家、文學家、神學家、牧師、大眾等人著手解讀,各自詮釋所認為的聖經內容。他不諱言:「過去也許是因著殖民的緣故,華人教會讀經至今仍未能完全擺脫啟蒙運動除三害之三害。今日先要從啟蒙運動出來,然後擺脫西方帶我們所進到的針對啟蒙的世界,我們需要更多神學資源才能面對公共領域。」

  保羅書信非萬能 無刻意交代同性戀

  有與會者提問有關部分基督徒立法會議員的言行是否應支持,盧牧師直言基督徒有很多不同款式,很難用某一種模式判斷一個人是否信徒,他認為信徒要多思考,舉例來說,我們要問的是那議員的行為是出自他是基督徒,還是他的本性如此所以有此行為。政治與信仰該如何結合仍然沒有標準答案,但肯定的是信徒間彼此內鬨才是最危險!

  他又提醒:「保羅書信不能解決當今所有的問題,他亦無此打算。」 他指,例如同性戀的議題,信徒似乎非要找出反對同性戀的「證據」才感到安心,但事實上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並無意處理相關問題,他所寫的只是當時的一些普遍看法,並無交代個人立場或作深入探討,他關心的只是生命取向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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