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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發表於 2014-12-11 02:09

改革,要從功利主義轉向權利優先 張維迎

信報財經月刊
P084-086  |   名家論壇  |   By 張維迎         201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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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要從功利主義轉向權利優先        

人類做什麼樣的事情是正當的或不正當的,僅僅用功利主義標準是不行的,因為這樣的標準可能會侵害人類的基本權利。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些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是不可用任何理由予以剝奪的,目標的正當性不能證成手段的正當性。

為經濟發展 犧牲個人權利

到目前為止,中國的改革可以說是功利主義的改革。功利主義改革的基本哲學是,經濟發展是社會最大的「善」,GDP增長是最大的「善」;衡量一切政策的標準就是是否有利於經濟發展和GDP的增長,凡是有利於GDP增長的就是好的,不利於GDP增長的就是不好的;為了GDP的增長,我們甚至可以不考慮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

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當然不是中國人的發明。200多年前英國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創造了功利主義哲學,用來指導英國法律制度的改革;經過他的學生、經濟學家約翰.莫爾的改造,功利主義就變成了整個經濟學的基本哲學基礎。功利主義包括個體功利主義和社會功利主義兩個方面:個體功利主義就是每個人都趨利避害,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函數;社會功利主義就是最大化所謂的「社會福利」。社會功利主義的基本特徵,就是用目的的正當性,來證成手段的正當性。它評價任何事情的標準都是後果主義的,只要我的目標是好的,就可以不擇手段,不論這個目標是「經濟增長」、「國家利益」,還是「社會福利」。

在許多情況下,功利主義經濟學也是擁護市場經濟的,但它把市場完全當作工具性的,也就是說,只有當市場被認為有利於效率、有利於所謂「社會福利」最大化的時候,它才擁護市場;一旦市場被認為不利於效率——比如說存在所謂的「市場壟斷」、「外部性」和「資訊不對稱」等「市場失靈」的情況,它就主張用政府干預市場。同理,功利主義對私有產權和自由的支持也是工具性的。

但我們人類做什麼樣的事情是正當的或不正當的,僅僅用功利主義標準可能是不行的,因為這樣的標準可能會侵害人類的基本權利。比如說,假定社會中有幾個長相奇醜無比的人,絕大多數人不喜歡他們,那麼,按照社會功利主義的標準,殺掉他們就可以提高社會總福利(「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但我們能認為這樣做是正當的嗎?在現實中,按照功利主義的標準,任何個體的權利都可以在為了所謂「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名義下被侵害、被剝奪,古今中外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自由與尊嚴 不可任意剝奪

與功利主義對立的另一種正義標準,我稱之為權利主義。權利主義是說作為個體,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些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這些基本權利是不可以以任何理由予以剝奪的,目標的正當性不能證成手段的正當性。

權利主義也有很長的歷史傳統,它從古希臘斯多葛學派的自然法理論發展而來,兩百年前德國哲學家康德提出的自由理論就是一種權利主義理論,當代政治哲學家羅爾斯的自由平等理論,諾齊克的自我所有權理論,羅斯巴德的自然權利理論和海耶克的自由演化主義,都可以歸為權利主義哲學,儘管它們之間也有很大的分歧。權利主義對於市場的捍衛是基於人的道德權利,人的自由本性和尊嚴,而不是效率,至少不僅僅是效率。也就是說,權利高於功利。

我們中國人雖然沒有發明功利主義哲學,但一直有功利主義傳統。秦始皇的「富國強兵」就是功利主義。當年搞計劃經濟也是功利主義的,它把國家的經濟發展(「趕超戰略」)當作一切政策的標準,也就為剝奪私有財產和個人自由提供了正當性理由。

改革開放後,我們不再認為計劃經濟是發展經濟的有效手段,轉向發展市場經濟,但無論是對計劃經濟的否定還是對市場經濟的擁護,都是功利主義的。這樣的思維方式至今沒有改變。無論是「一切為了增長」,還是「穩定壓倒一切」,其實都是典型的功利主義,評價任何政策就是看是否有利於經濟增長(效率),是否有利於社會穩定,而不考慮這些政策是否侵害到人們的基本權利。舉例來說,為了經濟增長,就要搞大規模的建設,要修路、蓋房子、建商場,所以就會有拆遷,這個拆遷就是正當的,至於用什麼樣的方式拆遷就無關緊要了。我們甚至可以用野蠻的手段來拆遷,造成了很多人的不幸,美其名為了國家的經濟發展。但仔細想一下,即使我們的目的是對的,能以這樣的目的來證明我們在拆遷當中的所作所為都是正當的嗎?

類似地,當「穩定壓倒一切」的時候,為了穩定,我們就可能不顧法治的基本原則和人的基本權利,甚至有人說出這樣的話,「如果不殺XXX,就會天下大亂」。但我們能認為這是判一個人死刑的正當理由嗎?我們怎麼能證明不殺這個人天下就會大亂呢?

強迫性墮胎 不符基本正義

社會不能沒有正義,但功利主義和權利主義對正義的理解不同。功利主義講的是利害,不是是非;而權利主義講的是是非,不是利害。權利主義講的正義就是尊重每個人的基本權利,這些基本權利不能以功利的目的予以否定。我們可以用計劃生育的例子來說明這一點。計劃生育的目的是為了控制人口。聽起來,這是很正當的,因為人口太多的話,我們資源有限,我們沒有辦法發展,沒有辦法過一個好的生活。但我們想一下,否定人的基本的生育權利,甚至用非人道的方式強迫墮胎,是不是符合基本的正義?顯然,功利主義與自由是不相容的。

我們也可以考慮一下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民主。民主究竟是手段還是目的?在功利主義者看來,民主僅僅是手段,所以人們的爭論就集中在:民主制度是不是有利於經濟發展?如果有利於經濟發展就是好的,不利於經濟發展就是壞的,我們不能用它。功利主義者經常引用印度的例子證明民主是不可取的,因為印度的民主制度並沒有帶來經濟繁榮。但從權利主義的觀點看,民主不僅僅是手段,也是目的。因為民主是人們行使自己權利的一種方式,民主關乎權力的正當性問題。

功利主義為政府干預經濟提供了理由。按照功利主義理論,政府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這樣有利於經濟的短期增長,有利於應對經濟危機——比如在2009年發生全球金融危機時候,中國靠政府的力量很快就推出了很強的刺激政策。但是在權利主義來看,如果政府干預侵害到個人的基本權利,就是不正當的,不能因為政府做事「效率」高就為政府的干預政策背書。

功利主義破壞道德 導致腐敗

功利主義其實對社會道德形成了好多的破壞。再以計劃生育為例,前段時間華南某大學的一位留學回國教授,因為超生被開除了,是什麼理由讓校長做出這樣的決定呢?計劃生育部門給校長打報告說,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如果不開除他,我們學校今年的先進單位就拿不到了。一個社會,如果人們把獎狀、獎牌、獎金,看得比別人的生命還重要,我想這樣的社會很難有很好的道德秩序。

我們也會為了功利的目的,如增長、穩定等,限制人們說話的權利。但說話的權利,法律上講的言論自由,其實是人們最基本的權利。如果我們為了增長或穩定限制言論自由,必然導致媒體人缺乏職業道德,導致媒體腐敗,導致學術腐敗。同樣,為了增長和穩定,不遵守法治的基本原則,否定司法的獨立性,法官就不會有職業道德,也必然導致司法腐敗。理由很簡單,沒有任何人可以為不是自己的決策承擔任何責任。當你寫出來的文章不是由你自己內心的自由意志所為,當你做了一個判決,不是根據法律和你的良知,要讓你對此承擔責任,是不可能的,正如我們無法讓一塊石頭承擔責任一樣。

由此,也就可能導致整個社會的道德墮落。功利主義的嚴重道德後果,我們應該認識到。

當然,功利主義之所以能夠流行,無論在中國還是國外,是因為它有一定的歷史原因。這個歷史原因大致來講是這樣的:根據Inglehart的現代化理論,從傳統的農業社會一直到工業化社會,人們的生存價值是第一位的,為了集體的生存,個人的權利就會受到壓抑,人們有時候也願意接受這種壓制。在極端貧困的情況下,人們可能為了生存而自願放棄自己的自由和尊嚴。我在農村的時候遇到這樣的事,有的人為了吃上飯,故意犯罪坐牢,出獄回家沒有飯吃又繼續犯罪坐牢。但進入後工業社會之後,個人的權利、自主性、自我表達的價值就變得愈來愈重要,這其實也就是我們所熟悉的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所告訴我們的東西。社會在變化,傳統的生存價值將逐步被自我表達的價值所替代,這個時候,如果還是僅僅按照功利主義的標準來評判我們的政策和所作所為,跟人類本身的進步就不相一致了。

這就是我們今天必須面對的轉變。中國改革,無論我們思考問題還是制定政策,都必須從功利主義導向轉向權利優先。人類有一些基本的價值,這些基本價值應該優先於任何功利主義的考量,我們不可以以任何的理由,無論是為了GDP的增長還是為了維持穩定,去否定它們。當然,涉及物質利益的選擇,我們可以用功利主義的標準,進行成本——收益分析,但涉及人的基本權利,個體的人格和尊嚴,我們不可以用功利主義來衡量。我們政策的正當性不能僅僅以它是不是有利於經濟發展,是不是有利於提高效率來衡量,正如我們不能從是否賺錢來評價賣淫一樣。

我們今天會議的主題是討論民營經濟,我們應該從這樣一個新的角度來看待民營經濟。在爭論公有好還是民營好的時候,我們過去的標準就是問哪種所有制有利於經濟發展,我認為這是不夠的,我們不能只從有利於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理解民營企業的價值,如果這樣來理解的話,我們隨時可能否定民營企業,甚至把民營企業收歸國有,因為任何情況下,有些人總能找到理由說民營企業不利於經濟發展。

平等自由 市場經濟水到渠成

我們應該認識到,自由創業、自由創新、自由交易是人類的基本權利,包括從事金融行業都是人類的基本權利,我們不可以以任何其他的理由剝奪它們。

功利主義的考量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場經濟,因為就像我剛才所講,任何時候我們都可以從另外的角度說它不利於經濟發展或者不利於社會穩定就否定它。市場不僅僅是GDP增長的工具,市場是人類實現自我價值、追求卓越的一種途徑。只要我們尊重了人的基本權利,給每個人平等的自由,市場經濟自然就會到來。反之,如果我們的體制和政策不尊重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再多的改革措施都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場經濟制度。

*本文根據作者於2014年7月4日在由亞布力中國企業家論壇與上海金融業聯合會共同主辦的「第二屆外灘國際金融峰會」上的主題演講整理而成。發表時經作者修訂。

作者為北京大學經濟學教授、中國經濟學企業理論權威,是中國內地最早提出及系統論證雙軌制價格改革思路的學者。思想觀點屢有創見,常引起社會爭議,任職北大光華管理學院院長一屆後,罕有地不獲續任。

西北大學經濟系畢業。1984年進入國家體改委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從事改革理論和政策研究。1994年獲牛津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師從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James Mirrlees和產業組織理論專家DonaldHay。近年,致力推動中國大學體制改革,為2003年北京大學教師體制改革方案主要設計者。

研究成果主要來自企業理論、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理論與政策研究及博弈論與資訊經濟學三大方向,其理論對國內、外學術界、政府及企業均有廣泛影響。著作包括《價格、市場與企業家》、《中國改革30年》及《市場的邏輯》等。

張維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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