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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發表於 2014-10-23 20:48

意識形態(Ideology)

意識形態(Ideology)

薛翠譯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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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末,法國的啟蒙思想家希望用科學方法,探索思想或者觀念的源頭與發展,稱之為觀念的科學,或者ideologie。1796年,在法國哲學家德斯杜特.德.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 1754-1836)的英譯作品中,ideology首次被引進英語世界。

由於拿破崙一世(Napoleon Bonaparte, 1769-1821)曾經批評那些啟蒙思想家是“空論家(ideologue)”,背離「有關人類心靈及歷史教訓的知識」,於是ideology便帶有貶義,尤其為保守派用於罵斥極端的革命政治理論。

到了19世紀中,馬克思(Karl Marx, 1818-1883)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 1820-1895)挪用ideology 的貶義,在他們合寫的《德意志意識形態》(The German Ideology, 1845)中,批評德意志資產階級的唯心主義哲學體系。他們認為統治階級的思想及其物質的條件密不可分:「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時代都是佔統治地位的思想。這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佔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佔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他們筆下的ideology,首先揭示不平等的權力關係,指統治階級生產一種虛假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扭曲對現實的認識;其次,指涉特定階級與社群的思想與信仰體系。

後來的馬克思主義者,繼續探究資產階級的思想如何佔據統治地位。法國哲學家阿爾都塞(Louis Althusser, 1918-1990)在<意識形態和意識形態的國家機器>“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1969)闡述,意識形態滲透每個角落,每個人都參與其中,例如平日在街上,警察突然叫住你,你馬上回頭回應,這一召喚一應召便是主體建立的過程,稱之為召喚(interpellation)。此外,意識形態需要靠國家機器像政府、軍隊、警察、法律、家庭、學校、教會、媒體、工會等不斷生產與再生產。

當代文化理論家都擴大意識形態的含義,從種族、性別和性向等的角度,穿透日常生活細節和微不足道的瑣事,捕捉意識形態如何運作。英國文化研究的健將斯圖亞特.霍爾(Stuart Hall, 1932-)將意識形態定義為「思考與算計世界的框架,人們用『思想』描繪社會世界如何運作、自身的位置,以及應該去做甚麼」。美國酷異理論家茱迪思.芭特勒(Judith Butler1956-)則提出性別的表演形式(gender performativity)——性別是透過各式各樣的、性別化的「行動」表演或實踐出來。例如,嬰兒出生的時候,醫生或者助產士會說:「是男的/女的」。於是人一出生便捲入性別的話語中。

以上乃ideology在歐美的社會歷史脈絡中的演變,而在中國的情境,從1919年開始,ideology有多種譯法或者詮釋,例如「觀念的形態」、「精神的構造」、「社會的思想」、「意德沃羅基」、「觀念形態」、「思想體系」等,其中「意識形態」逐漸成為約定俗成ideology的一般譯法。不過,無論所指是思想、觀念、意識,ideology的意義還是因應不同的脈絡(context)與挪用而有所不同,因此是一個充滿變動與爭端的關鍵詞。



參考書目:
Althusser, Louis. 1971. Lenin and Philosophy and Other Essays. New York and London: Monthly Review Press.
Bennett, Tony, Lawrence Grossberg, and Meaghan Morris. 2005. New Kywords: a Revised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 Malden, Mass. : Blackwell Publishing.
Edgar, Andrew, and Peter Sedgwick eds. 1999. Key Concepts in Cultural Theory.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Farmer, Brett. 2003. “The Ideologies of Everyday Life”. Interpreting Everyday Culture. Edward Arnold Publishers.
Williams, Raymond. 1983. Keywords: 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 London: Fontana Press.


雷蒙.威廉斯《關鍵詞》,劉建基譯,三聯書店,2005。
《社會學.人類學新詞典》,黃平、羅紅光、許寶強主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
《德意志意識形態》,馬克思、恩格斯著,人民出版社,2003。
《關鍵詞》,廖炳惠編著,麥田出版,2003。
<“意識形態”概念源流略考>,網

sun 發表於 2014-10-23 20:48

意識形態

夏國榮

譯寫自Farmer, Brett (2003): “The Ideologies of Everyday Life”, in Interpreting Everyday Culture , London: Arnold pp.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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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研究之中,意識形態被指為人們用以認識世界的集體思想、信念,一個思想信念的網絡(the network of ideas and beliefs) 。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中,除了認為意識形態是一個社經狀況的反映,受社經力量所引導之外,它更有將現狀合理化、再生產現狀的功能(naturalization and reproduction of the status quo)。

法國哲學家阿爾都塞(Louis Althusser)在馬克思主義傳統上發展了新的修正。第一,他認為意識形態不只是社經狀況的反映,它自己有一套運行邏輯法則。第二,他認為意識形態不是一些早已在人腦內形成的想法,而是一個過程,一個主體建構的過程。透過意識形態來進行的主體建構過程,阿爾都塞稱之為召喚(interpellation) 。例如「國家公民」的意識形態,當試召喚每一個人成為一個公民,例如日本二戰時的神風敢死隊,呼召軍人為國家犧牲。

阿爾都塞認為意識形態永遠只是用來責備其他人的,例如只稱別人的觀點為意識形態,而稱自己所信的是科學性的真理。

sun 發表於 2014-10-23 20:48

特里.伊格爾頓 (Terry, Eagleton) 的意識形態觀

(輯自黃應全同名文章,原載自文化研究網[url]http://www.culstudies.com[/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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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識形態引論》( Ideology : an introduction, 1991)一書以及後來的《意識形態》一文中,伊格爾頓 (Terry,Eagleton,1943 — ) 通過仔細梳理歷史上出現過的各種意識形態概念指出,不存在定於一尊、唯一正確的意識形態理論,“有多少意識形態理論家就有多少意識形態理論”。所以,他並不簡單地服膺於某一種意識形態理論,而是看到它們各自都具有自己的優勢和缺陷。

在《意識形態引論》中,伊格爾頓認為,規定意識形態可以有六種方式。第一,意識形態是有關社會生活中的觀念、信仰和價值的具有普遍性的物質生產過程,是特定社會的全部表意實踐和象徵活動。該規定在政治和認知方面都是中性的,接近于較廣意義上的“文化”,介於狹義的“文化”(藝術和精神活動)與最廣意義的“文化”(整個生活方式)之間。第二,意識形態是象徵著特定社會群體或階級的狀況和生活體驗的一整套觀念和信仰,無論真假與否。該規定相當於曼海姆(Karl Mannheim)學派的“世界觀”( ideology and utopia ),它也是中性的。第三,意識形態是在群體性的利益衝突中用來促進特定群體自身利益的一整套集體性觀念和信仰,表現為“行動取向”的話語。它仍然是中性的。第四,意識形態是用以促進特定利益的觀念和信仰(或話語),但其服務對象不是所有群體或階級而只是統治群體或階級,這就是“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它在認識論上仍是中性的,即不論真假與否。第五,意識形態是有助於促進統治階級利益的觀念和信仰,但卻是通過歪曲和掩蓋來達到的。(這意味著不是所有統治階級的觀念和信仰都是意識形態,因為其中有的不能促進統治階級利益,有的能促進統治階級利益,卻不是通過欺騙)。第六,意識形態是虛假的和欺騙性的信仰,但卻不是來源於統治階級利益而是來源於整個社會的物質結構(最典型的是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commodity fetishism學說)。

伊格爾頓還為意識形態歸納出了六大基本特徵。這六大特徵是:統一性、行動取向性、合理化、合法化、普遍化和自然化。統一性是指意識形態賦予某些或許本來內含巨大差異的群體或階級以一致性,使該群體或階級成為一個高度凝聚的集體。行動取向性是指意識形態是一整套以行動為取向的信念而不是純思辨的理論系統,也就是說,意識形態具有實踐性。合理化是指意識形態不僅體現社會利益而且將社會利益合理化,即採用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證明某個群體或階級自身利益(多半是不正當的利益)是正當的。合法化與合理化密切相關,是指意識形態是統治階級通過贏得被統治階級最低限度(緘默式)的同意從而贏得統治權威的一種手段,也就是說,意識形態是賦予統治(往往是不公正的統治)以合法性的必要手段。普遍化是指意識形態是統治階級把自身局部的利益說成是所有階級普遍的利益、將暫時的利益說成是永恆的利益來實現其合法化目的的。自然化是指意識形態把歷史看成“第二自然”,從而使歷史表現得像是自發、永恆、不可改變的,用盧卡奇(Georg Lukacs,1885-1971)的術語說,意識形態表現為對社會生活的“物化”( fetishism)。伊格爾頓並不認為意識形態必須具備所有這些特徵,他認為其中的許多特徵似乎都不是意識形態必備的,但他顯然認為這幾個特徵對於理解意識形態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從這六種定義和六大特徵可以看出,伊格爾頓心目中“意識形態”包含了雷蒙‧高斯所說的中性、褒義、貶義等所有的意識形態類型。當然,他似乎認為,實際上只存在中性和貶義意識形態兩種含義,因為褒義意識形態往往包含於中性意識形態中了。原則上,他認為意識形態的中性概念和意識形態的貶義概念各有用處,應該兼顧而不應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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